李傳正
李傳正,徽宗大觀間爲大理少卿。 政和元年(一一一一),以言者論,罷開封府左司錄參軍。 八年,由提點淮南西路刑獄任以事勒停(《宋會要輯稿》刑法四之八七、職官六八之二二、四○)。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任淮南轉運副使(《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六)。 今錄詩三首。
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一尺深紅勝麴塵,天生舊物不如新。
秋風清,秋月明, 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