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憲
何憲,字子應(《梅溪後集》卷八)。 高宗紹興十八年(一一四八)知涪州軍州事。 與王十朋有交往。 事見《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八三。
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一尺深紅勝麴塵,天生舊物不如新。
秋風清,秋月明, 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