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轉庵壽二首 其二許及之 〔宋代〕 歲歲新陽喜仲旬,兩家兒輩作生辰。 下生彌勒遲三日,共約梅花作故人。 未許同龕供佛事,只須共載接車茵。 相先壽語須齊和,滿酌吾家太玉春。📋 複製⬇ 下載🔊 朗讀✎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