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壽牟提刑獻之巘 其二方回 〔宋代〕 乃翁曾記脫靴亭,直節高風有寧馨。 知命時年棄軒冕,傳心學問本家庭。 飽餐霅水仍苕水,高揭文星更壽星。 我亦七旬乃雌甲,林慚磵愧負山靈。📋 複製⬇ 下載🔊 朗讀✎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