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圖安 簡介
黃圖安(?
~1659) ,字四維,奉天人。
明末清初官員。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東昌府堂邑縣(今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
明崇禎十年(1637)中進士,授推官,歷保定府推官、廬江知縣,遷吏部主事、吏部員外郎。
其後,改任易州道。
清軍入關,他率部歸降,仍任原職。
順治九年(1652)因范文程力請,以僉都御史再任寧夏巡撫。
順治十四年(1657)考滿,加副都御史銜。
後,他以「舉薦非人罪」被降5級,不久卒。
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寧夏巡撫黃圖安疏浚唐徠渠和漢延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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