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柏葰(?
  —1859年)巴魯特氏,原名松葰,字靜濤,蒙古正藍旗人,清朝大臣。
  道光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兵部尚書。
  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八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
  柏葰素持正,自登樞府,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不協,因「戊午科場案」而被殺。
  著有《薜菻吟館詩鈔》、《奉使朝鮮日記》。
  人物生平柏俊(?
  —1859)巴魯特氏,原名松俊,字靜濤,蒙古正藍旗人,清朝大臣。
  道光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累遷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十八年,出爲盛京工部侍郎,調刑部,兼管奉天府尹。
  二十年,召授刑部侍郎,調吏部,又調戶部。
  二十三年,充諭祭朝鮮正使,例有餽贐,奏卻之。
  二十五年,充總管內務府大臣。
  二十六年,典江南鄉試。
  疏言:「徵漕大戶短欠,取償小戶,劣紳挾制官吏,大戶包攬小戶,畸輕畸重,旗丁需索,加增津貼諸弊,請嚴禁。
  」如議行。
  尋偕倉場侍郎陳孚恩盤查山東藩庫,劾布政使王篤濫用幕友及地方官縱盜,巡撫崇恩以下議譴有差。
  二十八年,擢左都御史。
  三十年,遷兵部尚書,授內大臣。
  尋調吏部,管理三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咸豐三年,命偕侍郎善燾赴盛京按協領塔芬布輕聽謠言,調兵護宅,幾至激變,得實,論遣戍。
  將軍奕興坐袒護,革任。
  尋以前在鑲白旗蒙古都統任揀選承襲有誤,罷內務府大臣,降授左副都御史。
  未幾,出爲馬蘭鎮總兵。
  五年,擢熱河都統,搜捕山匪。
  疏言:「熱河將惰兵疲,州縣不諳吏治。
  行使大錢,民皆罷市。
  礦匪佔踞山場,委員侵蝕商款。
  」詔嚴切查辦。
  召授戶部尚書,兼正黃旗漢軍都統。
  六年,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八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
  柏俊素持正,自登樞府,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不協。
  會御史孟傳金疏劾本科士論未孚,命覆勘試卷,應議者五十卷,文宗震怒,褫柏俊等職,命載垣等會鞫,得柏俊聽信家人靳祥言,取中羅鴻繹情事,靳祥斃於獄。
  九年,讞上,上猶有矜全之意,爲肅順等所持。
  乃召見王大臣等諭曰:「科場爲掄才大典,交通舞弊,定例綦嚴。
  自來典試諸臣,從無敢以身試法者。
  不意柏俊以一品大員,辜恩藐法,至於如是!
  柏俊身任大臣,且系科甲進士出身,豈不知科場定例?
  竟以家人幹請,輒即撤換試卷。
  若使靳祥尚在,加以夾訊,何難盡情吐露?
  既有成憲可循,即不爲已甚,就所供各節,情雖可原,法難寬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淚!
  」柏俊遂伏法。
  十一年,穆宗即位,肅順等既敗,御史任兆堅疏請昭雪,下禮、刑兩部詳議,議上,詔曰:「柏俊聽受囑託,罪無可辭。
  惟載垣、端華、肅順等因律無僅關囑託明文,比賄買關節之例,擬以斬決。
  由載垣等平日與柏俊挾有私仇,欲因擅作威福,竟以牽連矇混之詞,致罹重闢。
  皇考聖諭有『不禁垂淚』之語,仰見不爲已甚之心。
  今兩宮皇太后政令維新,事事務從寬大平允。
  柏俊不能謂無罪,該御史措詞失當。
  念柏俊受恩兩朝,內廷行走多年,平日勤慎,雖已置重典,當推皇考法外之仁。
  」於是錄其子候選員外郎鍾濂賜四品卿銜,以六部郎中遇缺即選。
  鍾濂後官盛京兵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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