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元絳(1008—1083),字厚之,錢塘人,一說字厚之。
北宋大臣、文學家。
祖籍南城縣東興鄉蘇源村(今江西省黎川縣荷源鄉蘇源村)人,祖父元德昭爲五代吳越丞相,遂爲錢塘(今浙江杭州)人。
生於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生而敏悟,5歲能作詩。
以廷試誤賦韻,得學究出身。
再舉登第,調江寧推官。
遷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
儂智高反嶺南,宿軍邕州;
絳供軍餉有功。
累遷翰林學士,拜參知政事。
後罷知潁州,以太子太保致仕。
神宗元豐六年卒,年76,諡「章簡」。
著有《玉堂集》、《全宋詞》存其詞2首,《宋詩紀事》存其詩6首。
生平從小聰穎好學,5歲時便能作詩,9歲時拜見荊南(今湖北省江陵)太守,太守試以三題,並將其文章呈進於朝。
北宋天聖八年(1030年)進士及第。
初授江寧推官,攝上元令(現均屬江蘇江寧)。
當地有一豪強王豹子,欺男霸女橫行鄉里。
元絳不懼豪紳,依法將其捕獲,予以斬首。
元絳善於斷案,有一婦人狀告鄰居與其夫嗜酒爭吵,乘黑入室砍斷其夫腳。
元絳見該婦哭而不哀,言其夜與夫同眠卻衣裙無血污、該婦回去後與一僧私語談笑。
即令捕回婦、僧,審出實爲姦情殺夫。
百姓無不稱頌。
宋朝時江寧縣推官元絳(字厚之,諡章簡)代理上元縣時,有甲乙兩縣民酒醉後互毆,甲回到家中就醉臥在牀,不料在半夜竟被人砍斷雙腳。
甲妻指稱兇手是乙,於是乙被逮捕入獄,不久甲因傷重不治而死。
但是元絳卻對甲妻說:「乙已招供認罪,你就先回去料理你丈夫的後事吧!」 接着他暗中派吏卒尾隨甲妻,暗中監視。
果然發現一名僧人遠遠望見甲妻就迎了上來,低聲談論。
元絳接獲報告,立即派人逮捕甲妻,厲聲質問。
甲妻見形跡敗露,只好一一從實招來。
事後有人請教元絳,元絳說:「我見甲妻雖哭但並不悲傷,再說與死者同睡一榻,爲何身上競沒有沾上一滴血跡呢?
所以我判斷這其中必有姦情。
」安撫使范仲淹將其調任永新知縣,後改任通州海門縣(今江蘇省啓東東北)。
該地民衆多以販鹽爲生,按律鹽爲官辦,百姓販鹽犯法,制置使欲治鹽販罪。
元絳認爲該地產鹽,並以此爲生,超過規定存鹽數,情有可原,宜略施懲戒放之。
後升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今屬浙江省),在臺州任上,出庫錢建房數千,安置遭大水災而無家可歸的流民,修城門,設水閘,以防洪濤。
繼調廣東轉運使,當時儂智高起兵反宋,他修治城廓、水寨25座,籌備軍餉器械,因禦敵有功,轉爲度支判官。
皇祐四年(1053年)爲廣東轉運使,遷工部郎中,歷兩浙、河北轉運使,召拜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福州,進龍圖閣直學士,調廣、越、荊南,熙寧年間,爲翰林學士,拜三司使,後知開封府。
熙寧八年(1075年)十二月,自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判太常寺兼羣牧使、工部侍郎拜參知政事。
元豐二年(1079年)五月,受耆寧(神宗子)事牽連,貶知亳州,改穎州。
三年,加資政殿學士、知青州。
四年,以太子太保致仕。
卒後,贈太子少師,諡號「章簡」。
亭佔青山口,郊原四望平,遙林連崦黑,白水隔田明。
翠麥波濤動,飛泉劍佩輕。
長年便野趣,擬欲解塵纓。
四十年來出處同,交情偏見歲寒中。
相先各上青雲路,鬥在俱爲白髮翁。
萬里厭勞方稍稍,一麾乘興又怱怱。
清風冠劍辭仙殿,流水旌旗下越宮。
山半樓臺迎日動,帳前鐃鼓入秋雄。
因君更憶蓬萊雪,不覺吟魂過剡東。
誰書吾姓揭亭顏,棟宇飛騰氣象完。
谷口秋風吹鬢髮,海東朝日上蘭幹。
地高頓覺羣山小,天近須知六合寬。
三到巖扉殊不厭,異時長向畫圖看。
奇峯如傘見遙青,玉笥山頭地有靈。
三徑荒涼丞相隱,一篇清絕放夫銘。
孤標竦處天門近,直影圓時日御停。
誰躡巖梯訪遺蹟,遠孫高謝在鴻冥。
殿帷昕對罷,省戶兩陰餘。
詔賜堯尊酒,人探禹穴書。
夔龍方客右,班馬蓋徒歟。
徑醉俄歸弁,雲西見日車。
照夜直爲明月侶,倚風先作豔陽煤。
多情慾著紅妝面,故上含章白玉臺。
羣山袞袞卷波濤,舉手天門尺五高。
塵土多年昏病眼,猶能千里見秋毫。
分得藩符近海濱,溪山清處養天真。
幅巾隱几春菴靜,直是義皇已上人。
向晚西風急,扁舟下瀨輕。
帆檣掛山影,鼓吹壓潮聲。
白鳥煙中沒,斜陽雨外明。
油然五湖意,渾欲薄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