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元絳(1008—1083),字厚之,錢塘人,一說字厚之。
  北宋大臣、文學家。
  祖籍南城縣東興鄉蘇源村(今江西省黎川縣荷源鄉蘇源村)人,祖父元德昭爲五代吳越丞相,遂爲錢塘(今浙江杭州)人。
  生於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生而敏悟,5歲能作詩。
  以廷試誤賦韻,得學究出身。
  再舉登第,調江寧推官。
  遷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
  儂智高反嶺南,宿軍邕州;
  絳供軍餉有功。
  累遷翰林學士,拜參知政事。
  後罷知潁州,以太子太保致仕。
  神宗元豐六年卒,年76,諡「章簡」。
  著有《玉堂集》、《全宋詞》存其詞2首,《宋詩紀事》存其詩6首。
  生平從小聰穎好學,5歲時便能作詩,9歲時拜見荊南(今湖北省江陵)太守,太守試以三題,並將其文章呈進於朝。
  北宋天聖八年(1030年)進士及第。
  初授江寧推官,攝上元令(現均屬江蘇江寧)。
  當地有一豪強王豹子,欺男霸女橫行鄉里。
  元絳不懼豪紳,依法將其捕獲,予以斬首。
  元絳善於斷案,有一婦人狀告鄰居與其夫嗜酒爭吵,乘黑入室砍斷其夫腳。
  元絳見該婦哭而不哀,言其夜與夫同眠卻衣裙無血污、該婦回去後與一僧私語談笑。
  即令捕回婦、僧,審出實爲姦情殺夫。
  百姓無不稱頌。
  宋朝時江寧縣推官元絳(字厚之,諡章簡)代理上元縣時,有甲乙兩縣民酒醉後互毆,甲回到家中就醉臥在牀,不料在半夜竟被人砍斷雙腳。
  甲妻指稱兇手是乙,於是乙被逮捕入獄,不久甲因傷重不治而死。
  但是元絳卻對甲妻說:「乙已招供認罪,你就先回去料理你丈夫的後事吧!」 接着他暗中派吏卒尾隨甲妻,暗中監視。
  果然發現一名僧人遠遠望見甲妻就迎了上來,低聲談論。
  元絳接獲報告,立即派人逮捕甲妻,厲聲質問。
  甲妻見形跡敗露,只好一一從實招來。
  事後有人請教元絳,元絳說:「我見甲妻雖哭但並不悲傷,再說與死者同睡一榻,爲何身上競沒有沾上一滴血跡呢?
  所以我判斷這其中必有姦情。
  」安撫使范仲淹將其調任永新知縣,後改任通州海門縣(今江蘇省啓東東北)。
  該地民衆多以販鹽爲生,按律鹽爲官辦,百姓販鹽犯法,制置使欲治鹽販罪。
  元絳認爲該地產鹽,並以此爲生,超過規定存鹽數,情有可原,宜略施懲戒放之。
  後升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今屬浙江省),在臺州任上,出庫錢建房數千,安置遭大水災而無家可歸的流民,修城門,設水閘,以防洪濤。
  繼調廣東轉運使,當時儂智高起兵反宋,他修治城廓、水寨25座,籌備軍餉器械,因禦敵有功,轉爲度支判官。
  皇祐四年(1053年)爲廣東轉運使,遷工部郎中,歷兩浙、河北轉運使,召拜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福州,進龍圖閣直學士,調廣、越、荊南,熙寧年間,爲翰林學士,拜三司使,後知開封府。
  熙寧八年(1075年)十二月,自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判太常寺兼羣牧使、工部侍郎拜參知政事。
  元豐二年(1079年)五月,受耆寧(神宗子)事牽連,貶知亳州,改穎州。
  三年,加資政殿學士、知青州。
  四年,以太子太保致仕。
  卒後,贈太子少師,諡號「章簡」。

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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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載賞花鄉國中,三行粉面綺羅紅。
  去看持斧邊城下,十萬軍聲鼓吹雄。
  每歲春輝長忽忽,此時朝騎又怱怱。
  却將半暗塵沙眼,去看東都御柳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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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卒蠻鼙上水濱,使君忠憤獨亡身。
  平明戈劍摧城闔,俄頃衣冠落路塵。
  志士一門能許國,老夫當日亦知人。
  朝延贈襚哀榮極,青骨千金合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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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二

元絳 〔宋代〕

    過廬都失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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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三

元絳 〔宋代〕

    仙驥籋雲穿仗下,佛花吹雨匝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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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四

元絳 〔宋代〕

    黄閣勢連東鳳闕,紫樞光直右銀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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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五

元絳 〔宋代〕

    聯名適似三株樹,傳玩驚看五朵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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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六

元絳 〔宋代〕

    英翰五五出南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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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七

元絳 〔宋代〕

    可惜閩州風物好,一生魂夢到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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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八

元絳 〔宋代〕

    何人更得通天带,謀合君心只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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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絳

句 其九

元絳 〔宋代〕

    笙歌車馬東方曉,風月山川北固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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