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立柱,滿洲鑲紅旗人。
  清乾隆十六年(1751)十月以戶科掌印給事中差,翌年六月初四日在擔任巡臺御史。
  任內交部議處,並將「所有巡察臺灣御史,著三年一次命往;
  事竣即回,不必留駐候代。
  著爲例。
  」即御史三年巡視一次,不必留駐關防,封貯藩庫。

作品列表

查看全部 →

暫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