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蔡高(1014-1041),字君山,莆田仙遊楓亭人,北宋名臣蔡襄胞弟。
宋景佑(1034—1037)年間進士,官爲長溪(今福建霞浦)縣尉,後升遷河南開封太康主簿。
在長溪縣尉任上,廉潔奉公,體恤民情,求真務實,善於斷案,人稱「神明」。
著言陳述國家要事,被歐陽修稱爲「天下奇才」。
卒年二十八。
人物生平蔡襄於天聖八年(1030)登進士第,次年任漳州軍事判官,蔡高也於1034年登進士第,授任長溪(今霞浦)縣尉。
長溪地處福建沿海,當地有許多百姓以打漁爲生。
有一天,一位老婦來到衙門告狀,訴說她兩個兒子出海捕魚,失蹤多日,懷疑是遭仇人所害,請求縣吏爲她捉拿兇手。
由於沒有證據,不能捉人,縣吏感到爲難,便問那老婦:「你沒有見到兒子的屍體,如何能斷定兒子被仇人殺害呢?
再說海上風大浪急,也有被掀翻船隻葬身大海的可能。
」這婦人聽了揪胸頓足,號啕大哭,仍一口咬定兒子是被仇人所殺。
蔡高察看了這婦人的神色,覺得她確有冤情,便決定受理此案。
他安慰送回老婦後,就暗中到老婦所指控的那個仇人家微服私訪,查到了此人作案的蛛絲馬跡。
之後他又到海邊巡查,卻一連六天毫無收穫,直至第七天早上,終於看到有兩具屍體隨潮水漂來。
他忙叫人把屍體打撈上來,經檢驗確是他殺,即刻傳喚差役拘捕那個嫌疑犯,進行升堂審問,兇手供認不諱,受到伏法。
又有一天,有對夫婦來到衙門擊鼓訴狀,哭訴兒子在家被入室盜賊殺害,請求縣尉爲他們作主,緝拿兇犯。
蔡高分析此案兇手必是同村人,對被害者住宅較爲熟悉,便集中全體村民逐一排查。
他通過觀言察色,發現有一村民神色不對,言語不符,疑點很多,再經過深入調查,終於確定那人就是嫌疑犯,就傳令拘捕審訊。
那人只好供出殺人真相,蔡高又把他處決了。
這兩命案的偵破,使蔡高的聲譽日隆,人們無不稱讚他斷案神明。
後來蔡高升任開封府太康縣主簿,府尹吳遵路爲人耿直,卻脾氣暴躁,對所屬部下常發怒喝斥,以致部下對他都十分畏懼,不敢接近,然而別看蔡高年紀小,他一點也不怕府尹,且從來也不屈從。
他不但能很好完成任務,還能精闢論述其中道理,使府尹對他刮目相看,認爲他是個人才。
蔡高任太康主簿時,其兄蔡襄與歐陽修同爲館閣校勘。
蔡高因不時去蔡襄寓所,有幸結識歐陽修。
他和兄蔡襄一樣,都十分敬佩歐陽修的人格和文學才華。
他有首《謁館閣校勘歐陽公》詩寫道: 此日登史閣,高風孰可追?
學期明主佐,道許後生師。
餘豈能自信,公真不我欺。
微躬詫所厚,慚愧異新知。
此詩讚頌了歐陽修的高風亮節,又爲自己能得到歐陽修的厚愛,成爲知心朋友而感到三生有幸。
宋康定二年(1041)六月七日,京師發生大疫,蔡高不幸染疾,卒於任上,年僅28歲。
他英年早逝,留下一男二女,而妻子程氏才20歲,生活清苦,鄉親及親友募捐200兩白銀欲爲其夫辦理喪事,程氏卻哭道:「吾家素來廉潔,不可以此玷污吾夫。
」蔡襄聞訊,親作《祭弟文》悲悼亡弟,又整理蔡高的數萬字遺稿,發現皆是記述朝廷的要點。
後來這些遺稿爲朝廷制定興利除弊決策提供了依據。
慶曆三年(1043),蔡襄爲其弟蔡高歸葬請銘,歐陽修撰寫了《蔡君山墓誌銘》,稱讚蔡高「敏於爲吏」,廉潔愛民,是「天下奇才」,並對蔡高的英年早逝深表哀悼。
從中我們也不難看出歐陽修與蔡高的深情厚誼。
此日登史閣,高風孰可追。
學期明主佐,道許後生師。
餘豈能自信,公真不我欺。
微躬託所厚,慚愧異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