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詵(1642—1722),字叔大,號實齋,浙江海寧鹽官人。
清康熙十一年(1672)舉人。
由中書舍人考選吏科給事中。
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黃河具體規劃,檢舉殘害百姓的官員,歷官至左副都御史。
四十三年,出任貴州巡撫。
後調任湖北巡撫。
時江浙米貴,詵放寬米禁,通盤籌劃,平抑三省米價。
原來湖北鹽規,每年需送官府2萬金,鹽商趁此提高鹽價。
詵到任,革除此種陋規。
卸任時,鹽商送詵萬金,不受。
五十年,升工部尚書,轉禮部尚書。
後老病辭歸。
卒諡清恪。
著有《周易玩辭述》、《詩經述》、《四書述》、《資治通鑑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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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堂方再月,已許慶豐年。
偶繼前賢跡,承流頗裕然。
鴻鵠遠矰弋,魚鳥脫池籠。
始覺一無物,方知萬事空。
東有徵君真逸居,有臺可釣傍漁磯。
志高不在魚吞餌,回笑滎陽血染衣。
鬢邊一點似飛鴉。
休把翠鈿遮。
二年三載,千攔百就,今日天涯。
楊花又逐東風去,隨分入人家。
要不思量,除非酒醒,休照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