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字方之,排行十一,濮州濮陽(今河南濮陽)人。
憲宗元和五年(810)任侍御史,與元稹爲友。
又任主客員外郎、郎中。
文宗大和七年(833),自同州刺史爲江西觀察使。
開成元年(836)入爲祕書監。
次年貶爲蔡州別駕,改流端州。
開成間與劉禹錫、白居易有詩歌唱酬。
生平見《新唐書》本傳。
《全唐詩》存詩1首。
另《白氏長慶集》引其詩3句,《全唐詩續拾》據之收入。
一夕心期一種歡,那知疏散負杯盤。
尊前數片朝雲在,不許馮公子細看。
永慚沾藥犬,多謝出囊錐。
(見《元氏長慶集》卷十《開元觀閑居酬吳士矩侍御三十韻》自注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