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793—1854)貴州遵義人,字子方。
  幼年隨父讀書外地,清嘉慶二十一年(1815年)舉人。
  道光六年(1826 年),以大挑一等,分湖北補知縣用。
  是年因協辦審案有功,破格補任咸豐縣知縣。
  咸豐間授湖北按察使,在德安、灄口等地與太平軍交戰。
  後兵敗金口,船破赴江死。
  同治十年(1871),湖廣總督李翰章奏請讓吳文鎔與唐樹義合祀一祠於武昌,並加諡號「威恪」。
  人物生平幼年隨父讀書外地,清嘉慶二十一年(1815年)舉人。
  道光六年(1826 年),以大挑一等,分湖北補知縣用。
  是年因協辦審案有功,破格補任咸豐縣知縣。
  道光十一年(1831),調任監利縣知縣。
  道光十二年(1832),調任江夏縣知縣。
  監利任內,荊江決堤,洪水氾濫。
  唐樹義以保一方平安爲己任,一面賑災、安置災民,一面籌集巨資重修大堤。
  堤成,又逢暴雨,江水幾至漫堤。
  唐樹義親至堤上捧土負薪,保護新堤。
  突然西北風大作,江浪猛擊堤岸。
  唐樹義立於水中,指揮填土沉船,江堤得以鞏固。
  因防汛之功,清廷賞知州銜。
  道光十四年(1834),晉升漢陽府同知。
  道光十五年(1835),得林則徐等保薦,升甘肅鞏昌府知府,代理道員。
  道光十八年(1838),調任甘肅蘭州府知府。
  因原提督剋扣軍餉引起兵變,唐樹義奉命前往處置。
  先訪知軍中一參將素得軍心,唐樹義即行招見,以「此次事變,乃提督之錯,君能勸其部屬顧全大局,則不加追究」相安撫,參將回營,對其部屬說:「我知唐公關心我等死活,今天果然來了。
  」於是軍心大安,兵變遂平。
  道光二十一年(1841),擢升蘭州道道員。
  道光二十三年(1843),賞戴花翎。
  道光二十五年(1845),遷陝西按察使。
  道光二十六年(1846),署陝西布政使。
  道光二十七年(1847),調湖北布政使。
  道光二十九年(1849),代理巡撫。
  往任,又逢湖北大水,受災40餘州縣。
  計需賑災、修堤款白銀80餘萬兩。
  巡撫爲難,不願上疏請款,唐樹義反覆陳述利弊,方得與湖廣總督裕泰聯名上疏請準。
  隨即主持賑濟、修堤、開倉碾谷、設廠平糶,賑濟災民數百萬。
  百姓感其德,將其比作宋代名相 「富青州」。
  後與巡撫意見不合,稱病辭官回鄉,於貴陽修築「待歸草堂」(人稱唐家花園)閒居養老。
  咸豐三年(1853年),詔令在籍辦理團練,在張亮基、駱秉章的推薦下前往武昌幫辦事務,署湖北按察使,奉命剿滅捻軍,扼守隨州、應山一帶。
  太平軍攻克安慶,威脅湖北,唐樹義奉命駐守廣濟。
  太平軍攻克連家鎮,唐樹義與江忠源會師武昌,馳援漢陽。
  咸豐四年(1854),湖廣總督吳文鎔在黃州大敗,唐樹義撤回省城,被撤職,奉命駐守金口,戰船被擊沉,死之,恩賜騎都尉世職。
  同治十年(1871),湖廣總督李翰章奏請讓吳文鎔與唐樹義合祀一祠於武昌,並加諡號「威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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