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康有爲(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遊存叟、天遊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竈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
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
康有爲作爲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
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爲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
思想主張經濟思想康有爲主張變法使中國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
他認爲賦稅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慰民心,減出口之稅以擴商務。
他猛烈抨擊了厘金稅,認爲它既不利商,又不利農,也不利於國,必須予以裁撤。
他說「內地害商之政,莫甚於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
指出「厘金內之務農工之源,外之損富商之實。
既以籌款計,亦徒中飽吏役,而國不受其大益」。
他主張通過徵收印花稅等開闢財源,同時舉辦銀行、郵政等國有事業,用以代替厘金稅。
康有爲認爲商興才能國富,統治者必須「保商」,而保商的關鍵在於輕稅。
指出「中國曏者誤於抑末之說,乃惟重租稅以困辱之。
至於吾商出口之稅,重於外商人口之稅,此與各國保商之道相反,商務安得不困?
」康有爲的輕稅思想在後期發展爲無稅論,在《大同書》裏他主張「公中更未嘗向一人而收賦稅,掃萬國亙古重徵厚斂之苦。
」這種觀點實際上是超越現實的空想。
憲政思想1. 依憲治國觀念的引入到戊戌變法以前,中國的封建制度存留長達4000餘年,不可謂沒有法,也不可謂沒有「依法治國」,但是法自君出,權尊於法,法律作爲一種統治工具,拘束臣民而不拘束君主,引禮入法,以家族爲本位而維護封建等級制。
康有爲第一次提出了包含限制君權意義的法律概念,即憲法。
他認爲國家的政體可以分爲專制、立憲和共和三種。
在專制政體下,「一君」與「大臣數人共治其國」,而立憲政體則是「人君與千百萬國民和爲一體」。
因此,「憲法」就是「維新之路」。
早期出國留學或出使海外的中國人,也曾經提出應當改革內政、學習西方的政治體制,但往往是簡單的制度引介,沒有意識到憲法限制君權、對抗封建專制的作用。
自康有爲提倡君主立憲以來,直至清末立憲,雖然歷經共和制、帝制以及民主、專制政體之反覆,歷任政府無不以立憲爲立國之開端,無不以憲法記載一國政治的基本原則,這未嘗不應歸功於第一代倡導依憲治國者。
2. 主張君主立憲康有爲反對君主專制政體,主張君主立憲。
他認爲君主權威無限「大背幾何公理」,主張「立一議院以行政,並民主亦不立。
」又說,「君臣一倫,亦全從人立之法而出,有人立之法,然後有君臣。
今此立法權歸於衆,所謂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者也,最有益於人道矣。
」由此,康有爲在中國明確提出了作爲資產階級民主立憲理論基礎的身份平等觀。
康有爲對立憲模式的選擇在戊戌變法前後有所變化。
戊戌變法以前,他提倡集權制的君主立憲,類似於日本和德國。
但是戊戌變法之後,他提倡虛位君主,類似於英國。
戊戌變法時期,他認爲「變法」應「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爲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爲政法」。
前者意在強調其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後者則指日本明治維新後所確立的君主立憲制。
3. 提倡權力制衡康有爲很早就從理論上肯定了三權分立、權力制衡理論的合理性。
在戊戌變法之前所撰寫的《實理公法全書》(1888年前)當中,康有爲從幾何原理出發,認爲「以互相逆制立法,凡地球古今之人,無一人不在互相逆制之內。
」他認爲:「以一順一逆立法,凡使地球古今之人,有彼能逆制人,而人不能逆制彼者。
則必有擅權勢而作威福者,居於其下,爲其所逆制之人必苦矣」。
他又具體指出了三權分立的主要內容:「泰西論政,有三權鼎立之義。
三權者,有議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
夫國之政體,猶人之身體也。
議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爲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後體立事成。
」同時,他反對機構設置重疊,認爲中國之弊「在治地太大,小官太疏也。
」4. 民權思想與政治觀在康有爲之前,中國雖然有「民本」思想,但是卻沒有民權思想。
康有爲吸收了西方自由主義的民權觀,強調公民自治。
在《萬身公法書籍目錄提要及實理公法全書》中,康有爲較爲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民權觀。
他認爲,人生來平等,同時又充滿差異性,這些充滿差異性的人是獨立的,有自主權,應當「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對此進行規範。
他不但主張長幼平等、朋友平等(治事門、論人公法),甚至認爲君民之間也是平等的。
在該書的君臣門實理中,他論述道:「民之立君者,以爲己之保衛者也。
蓋又如兩人有相交之事,而另覓一人以作中保也。
故凡民皆臣,而一命之士以上,皆可統稱爲君」。
把君主比作契約關係中的見證人,而不是以往以君主爲一切社會關係的合法性來源,這在當時是一大思想進步。
5. 主張實行地方自治以公民自治理論爲基礎,主張實行地方自治。
他認爲:「中國地方之大病在於官代民治,而不聽民自治」,「立法之意但以爲國,非以爲民,但求不亂,非以求治。
有大官而無小官,有國官而無鄉官,有國政而無民政,有代治而無自治」。
康有爲所主張的地方自治,類似於「古者之封建也」,「但古者,亂世封建其一人,則有世及自私爭戰之患,此所以不可行也。
今者昇平封建其衆人,聽民自治,聽衆公議,人人自謀其公益,則地利大辟,人工大進」。
他還提出了具體的參照系,即「因鄉邑之舊俗而採英德法日之制」,以「萬人以上地十里者爲一局,或名曰邑,等具體設計。
教育思想康有爲把教育作爲培養維新變法人才的主要途徑,所辦萬木草堂以「激勵氣節,發揚精神,廣求智慧」爲教育宗旨。
康有爲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六月在《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中力陳明清兩代科舉考試注重八股、試帖和楷法的危害,請求光緒帝令「今鄉會重試,請改試策論」。
並且進一步提出廢科舉,興學校。
「宏開校舍,教以科學,俟學校盡開,徐廢科舉。
」他主張「遠法德國,近採日本,以定學制」。
具體辦法是鄉立小學,縣立中學,省府立高等學堂,京師立大學,並分設海、陸、醫、律、師範等各專門學。
康有爲關於學校教育制度的設想反映在1884年寫成的《大同書》中。
具體情形如下:人本院:已懷孕的婦女進入人本院,接受胎教。
育嬰院:嬰兒在人本院到6個月,斷乳後進入育嬰院,接受學前教育至5~6歲;
任務是「養兒體,樂兒魂,開兒知識」。
小學院:學習期限爲6~10歲;
任務是「以育德爲先」,「以養體爲主,而開智次之」。
中學院:學習期限爲11~15歲;
「一生之學根本於是」,任務除養體、開智外又以育德爲重。
大學院:學習期限爲16~20歲,任務「專以開智爲主」,接受專門教育。
這是一個體系完整、前後銜接的學校教育制度,強調早期教育、學前教育,主張男女教育平等,主張實行德、智、體、美諸方面發展教育,反映了改良主義者的良好願望,具有強烈的空想色彩。
書學思想康有爲在書法藝術方面所作的貢獻,絕不比他在政治舞臺上的作爲遜色。
他是繼阮元、包世臣後又一大書論家。
他於光緒十五年(1889年)所著的《廣藝舟雙楫》從理論上全面地系統地總結碑學的一部著作,提出「尊碑」之說,大力推崇漢魏六朝碑學,對碑派書法的興盛有着極其深遠的影響。
康有爲對帖學一系作全面否定,大肆鼓吹「尚碑」意識,造就一代新風,提出「卑唐」,將有唐數百年來書家創作一筆抹殺,終覺太過偏激。
康有爲振聾發聵的理論是爲自身創作服務立言。
康有爲不能容忍帖學的存在,即使象趙之謙這樣以帖寫碑的人都逃脫不了頻頻譏諷,而他卻對張裕釗則大加稱讚,不惜抬舉到「國朝第一」的高度,他的偏激之處由此可見,但必須辨證地看,正是他的偏激使碑學發展達到了嶄新的歷史高度。
就康有爲的創作而言,對《石門銘》和《爨龍顏》用功尤深,同時參以《經石峪》和雲峯山諸石刻。
書寫上以平長弧線爲基調,轉折以圓轉爲主,長鋒羊毫所發揮出的特有的粗茁、渾重和厚實效果在他書作中有很好的體現,迥然異於趙之謙的頓方挫折、節奏流動,也不同於何紹基的單一圓勁而少見枯筆,這是他的別開生面處。
至於線條張揚帶出結構的動盪,否定四平八穩的創作,也是清代碑學的總體特徵表現。
就創作形式上來說,以對聯最爲精彩,見氣勢開張、渾穆大氣的陽剛之美。
康有爲在書學理論上雖持見多有偏激,但其對碑學的闡幽發微、探賾索隱是他人無可比附的,故其貢獻也是值得後人肯定的。
然他的創作實踐並未能像他的思想—樣光芒四射。
他認爲「古今之中,惟南碑與魏爲可宗」,並列出其「十美」:一曰魄力雄強,二曰氣象渾穆,三曰筆法跳越,四曰點畫峻厚,五曰意態奇逸,六曰精神飛動,七曰興趣酣足,八曰骨法洞達,九曰結構天成,十曰血肉豐美。
有論者以此爲座標比照康氏本人的創作,謂其心有餘而力稍遜,仍未能擺脫早年的帖學窠臼。
康有爲書法早年學王羲之、歐陽詢、趙孟頫,後從學朱九江,宗法歐陽通、虞世南、柳公權、顏真卿,又力學張芝、索靖、皇象章草,後又轉學蘇軾、米芾、鍾繇等,自謂執筆用朱九江法,臨碑用包世臣法,用墨浸淫於南北朝。
由此可知,碑學的養分他只吸收了—部分,其他均是雜糅諸家而成。
生平早年求學咸豐八年二月初五日(1858年3月19日),康有爲生於廣東南海西樵山銀塘鄉一個官僚地主家庭。
祖父康贊修,官至連州訓導;
其父康達初,官任江西補用知縣;
從叔祖康國器,護理廣西巡撫,曾經參加過鎮壓太平天國運動。
康有爲少年時期師從康贊修、朱次琦,他們都崇信宋明理學,因此,康有爲在宋明理學的影響下,鄙棄所謂漢學家的煩瑣考據,企圖開闢新的治學道路。
學習一段理學之後,便對理學也不贊成了。
因爲理學僅言孔子修已之學,不明孔子救世之學。
康有爲五歲能誦唐詩數百首。
六歲時跟從簡鳳儀讀《大學》、《中庸》、《論語》和朱熹所注《孝經》,康有爲十一歲時父親去世,跟隨祖父接受嚴格的封建正統教育,攻讀經史。
這時,太平天國失敗不久,他「頻閱邸報,覽知朝事,知曾文正、駱文忠、左文襄之業,而慷慨有遠志矣」。
同治十一年(1872年),康有爲再應童子試不售,就致力於科舉考試和八股文。
同治十三年(1874年),「始見《瀛寰志略》、地球圖,知萬國之故,地球之理」。
光緒二年(1876年),他應鄉試不售,跟從朱次琦學習。
朱次琦教學重四行五學:四行是敦行孝弟,崇尚名節,變化氣質,檢攝威儀;
五學是經學、文學、掌故之學、性理之學、詞章之學。
主張濟人經世,不爲無用之空談高論;
「掃去漢、宋之門戶,而歸宗於孔子」。
康有爲受其影響,「以聖賢爲必可期」,「以天下爲必可爲」。
又攻讀顧炎武、錢大昕、趙翼等人論述歷史的著作,於是「議論宏起」。
光緒四年(1878年),繼續跟隨朱次琦讀書,攻讀《周禮》、《儀禮》、《爾雅》、《說文》、《水經注》諸書,以及《楚辭》、《漢書》、《文選》諸文,「大肆力於羣書」。
不久,以日埋故紙堆中,汨其靈明,漸厭之,乃「閉戶謝友朋,靜坐養心」。
「靜坐時忽見天地萬物皆我一體,大放光明。
自以爲聖人則欣然而笑,忽思蒼生困苦則悶然而哭」。
國家的危亡,現實的刺激,使他對傳統的文化學術發生懷疑。
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
二十二歲那年離開朱次琦,一個人到西樵山白雲洞讀書,讀了不少經世致用的書,如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等。
同年又遊了一次香港,使康有爲大開眼界。
以後續繼閱讀《海國圖志》、《瀛環志略》等書,「購地球圖,漸收西學之書,爲講西學之基矣」。
這一年是康有爲從中學轉爲西學的重要開端。
光緒八年(1882年),康有爲到北京參加會試,迴歸時經過上海,進一步接觸到了資本主義的事物,並收集了不少介紹資本主義各國政治制度和自然科學的書刊。
經過學習,康有爲逐步認識到資本主義制度,比中國的封建制度先進。
帝國主義的侵略,清朝的腐敗,使年輕的康有爲胸中燃起了救國之火。
西方的強盛,康有爲立志要向西方學習,藉以挽救正在危亡中的祖國。
從此吸取了西方傳來的進化論和政治觀點,初步形成了維新變法的思想體系。
長興講學光緒九年(1883年),「購《萬國公報》,大攻西學書,聲、光、化、電、重學及各國史志、諸人遊記皆涉焉」。
創《不裹足會草例》,規定入會的人皆不能裹足,凡是已經裹足而重新放足的,都給予表彰。
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兩廣受到法國侵擾。
康有爲「感國難,哀民生」,獨居一樓,「所悟日深,因顯微鏡之萬數千倍者,視蝨如輪,見蟻爲象,而悟大小齊同之理」。
俯讀仰思,「日日以救世爲心,刻刻以救世爲事」。
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爲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
當年九月,他上書光緒帝,痛陳祖國的危亡,批判因循守舊,要求變法維新,提出了「變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三條綱領性的主張。
光緒十七年(1891年),康有爲徇陳千秋、梁啓超之請,在廣州長興裏萬木草堂開始講學。
講學內容主要是「中國數千年來學術源流、歷史政治沿革得失,取萬國公法比例推斷之」,「大發求仁之義,而講中外之故,救中國之法」。
併爲變法運動創造理論。
先後寫了《新學僞經考》和《孔子改制考》兩部著作,這兩部書都是在尊孔名義下寫成的。
前一部書把封建主義者歷來認爲神聖不可侵犯的某些經典宣佈爲僞造的文獻。
後一部書把本來偏於保守的孔子打扮成滿懷進取精神,提倡民主思想、平等觀念的人。
康有爲的這些看法,雖都不科學,但他的改革精神卻在知識界產生了強烈的震動和反響,而對封建頑固守舊分子構成了很大的威脅,因而這兩部書被他們視爲異端邪說。
次年,康有爲將講堂移至廣州衛邊街鄺氏祠。
光緒十九年(1893年),仍講學於衛邊街。
同年冬,遷草堂於府學堂仰高祠,這時康有爲已有一百多個學生了。
光緒二十年(1894年),康有爲開始編《人類公理》一書,這本書經多次修補,後來定名爲《大同書》發表。
《大同書》描繪了人世間的種種苦難,提出大同社會將是無私產、無階級、人人相親、人人平等的人間樂園。
這當然是荒謬的。
康有爲寫了《大同書》,他沒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條到達大同的路。
在從容不迫地爲戊戌變法奠定了理論基礎之後,康有爲積極地進行了變法實踐。
同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中國又一次慘敗。
醞釀變法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清廷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瓜分危機更是迫在眉睫。
康有爲趁入京應試的機會,聯合各省應試舉人1300餘人,於四月初八日(5月2日)聯名請願,發動「公車上書」。
他在「公車上書」中,請求拒和、遷都、練兵、變法,提出「下詔鼓天下之氣」、「遷都定天下之本」、「練兵強天下之勢」、「變法成天下之治」等改良派的救國綱領。
認爲變法着重在富國、養民和教民三方面。
提出富國之法有六:一、鈔法,戶部用精工造鈔票,設官銀行,以擴充商務;
二、建築鐵路,收我利權;
三、製造機器、輪舟,獎勵新制造,並發展、保護民營工業;
四、礦務,開設礦學,請比利時人教導勘測,選才督辦,不濫用私人;
五、鑄銀,各省設鑄銀局,以塞漏卮;
六、郵政,設郵政局。
養民之法有四:一、務農;
二、勸工;
三、惠商;
四、恤窮。
教民之法則爲分立學堂、開設報館,以「化導愚民,扶聖教而塞異端」。
這是康有爲的第二次上書,也是改良派正式登上政治舞臺的第一幕。
「公車上書」被拒絕代呈,光緒帝沒有看到。
不久榜發,康有爲得中進士,授工部主事。
康有爲又於同年五月初六日呈送《上清帝第三書》,提出了變法的步驟,指出自強雪恥之策有四:即富民、養民、教士、練兵,而如何審端致力於上述四策,則在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廣其選」、「通下情而合其力」三者,以求「人才得,左右賢,下情達」。
這次上書由都察院代呈,光緒帝第一次讀到他的上書。
接着,他又上《第四書》,再次籲請「尊賢而尚功,保民而親下」,使「有情必通,有才必用」,並正式提出了「設議院以通下情」的主張,但又被頑固派拒絕代呈。
康有爲在不斷上書光緒帝,以爭取進行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的同時,又「日以開會之義號之於同志」,認爲「思開風氣,開知識,非合大羣不可」,「合羣非開會不可」。
於是先辦《萬國公報》,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六月二十七日創刊於北京,「遍送士夫貴人」,使之「漸知新法之益」,「告以開會之故」,並於十月初(11月中)成立了強學會,又名譯書局,也叫強學書局。
參加強學會的還有梁啓超、陳熾、沈曾植、沈曾桐、文廷式、丁立鈞、楊銳等,翁同龢等也予支持,強學會成爲改良派與帝黨相結合的政治團體。
《萬國公報》後改爲《中外紀聞》,於十一月初一日(12月16日)正式出版,雙日刊,有閣抄、新聞及「譯印西國格致有用之書」,譯印後每加附註,論說不多。
光緒二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1896年1月20日),後黨御史楊崇伊上疏彈劾,「請飭嚴禁」。
強學會被改爲官書局,專欲「譯刻各國書籍」,不準議論時政,不準臧否人物,這樣,「專爲中國自強而立」的強學會已違失原旨。
康有爲在北京發起籌組強學會後,於光緒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1895年10月17日)出京,至南京遊說張之洞,在南北之匯的上海設立強學會,「以上接京師,次及於各直省」。
十月,上海強學會成立,擬定章程,說明設立的目的是通聲氣、聚圖書、講專門、成人才、扶「聖教」。
十一月二十八日(1896年1月12日),刊《強學報》,以孔子紀年,欲「託古以改今制」,宣傳設會辦報,倡導維新變法。
北京強學會被劾奏,上海強學會也遭封禁。
不久,在此基礎上創辦《時務報》,由梁啓超任主筆,鼓吹康有爲的變法主張,議論敏銳,文字新穎,在當時影響廣泛。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德國強佔膠州灣,康有爲再次上書請求變法。
戊戌變法之前,康有爲撰寫了兩部有關明治維新史的專著。
一部是《日本書目志》,同年冬由上海大同譯書局出版。
另一部是在故宮博物院發現的《日本變政考》。
據日本學者研究,「在大量收集和閱讀日本書籍的過程中,他對明治維新的史實進行不少改動和捏造,藉以適合中國當時變法改制的需要。
這些改動大都和作者所建議的具體變法措施有着密切關係。
」次年一月,光緒帝下令康有爲條陳變法意見,他呈上《應詔統籌全局折》,又進呈所著《日本明治變政考》、《俄羅斯大彼得變政記》二書。
四月,他和梁啓超組織保國會,號召救國圖強。
戊戌干將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六月十六日,光緒帝在頤和園勤政殿召見康有爲,任命他爲總理衙門章京,準其專摺奏事,籌備變法事宜,史稱戊戌變法。
戊戌變法之初,在康有爲的幕後主持下,光緒帝推動了一系列的改革,此後,康有爲迭上奏摺,對政治、經濟、軍事、文教方面提出不少改革建議,包括擬定憲法、開制度局、禁止婦女纏足、裁冗官、置散卿、廢漕運、撤厘金、裁綠營、放旗兵、廢八股試帖楷法取士、改書院、廢淫祠等,希望中國有一個不要根本改變封建制度而可以發展資本主義的憲法;
要求保護工商業,予中國資本主義適當的發展;
要求重練海陸軍,挽救中國被帝國主義瓜分的危機;
要求廢科舉、辦學校,以培養新的人才。
這時,他還和梁啓超、譚嗣同、楊深秀等積極策劃推行新政。
「百日維新」期間,新舊鬥爭異常尖銳,例如廢八股疏上,後黨即多方阻撓,公開宣稱嫉惡康有爲如仇敵,說是「搖惑人心,混淆國是」;
還有人嚴參康有爲,說其「聚集匪徒,招誘黨羽」,「遍結言官,把持國是」。
康有爲和御史宋伯魯、楊深秀等予以反擊。
但是,後黨掌握了軍政實權,而光緒帝則只有起草上諭權。
七月中旬,後黨懷塔布、楊崇伊先後到了天津看榮祿,陰謀策劃政變,推翻新政。
光緒帝先後發出兩次「密詔」,擔心「今朕位幾不保」,並明諭康有爲「迅速前往上海,毋得遷延觀望」。
八月初五日(9月20日),康有爲離京南下。
次日,慈禧太后再出「訓政」,戊戌政變發生。
戊戌變法期間,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至中國訪問。
當時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向變法派領袖康有爲建議,要求清朝方面聘請伊藤爲顧問,甚至付以事權。
於是,變法派官員在伊藤抵華後,紛紛上書請求重用伊藤,引起保守派官員的警惕。
保守派官員楊崇伊甚至密奏慈禧太后:「風聞東洋故相伊藤博文,將專政柄。
伊藤果用,則祖宗所傳之天
行年已六十,生性不知老。
或壽億萬歲,恆沙無量數。
坐視天人變,生死輪迴苦。
國土幾沈變,星日多隕去。
天行運不停,日月舞大宇。
時放四光明,化生茲后土。
慧星觸之沉,黑暗遂萬古。
開闔在所覺,視猶頃刻許。
山中千歲者,縮短七日處。
視此六十年,豈真比旦莫。
而何稱祝爲,謬爾稱耆父。
香雲滯淫已十日,柔春如絲不可說。
朔風忽爾作厲烈,吹入高樓歸意決。
籃輿咿噯三夫疾,回首相望更悽絕。
海雲浩邈浪如雪,飛輪騰煙轉倉卒。
山頂煙暝吐華月,今夕月圓無少缺。
美人容華隔天末,樓臺燈火半明滅。
漸爲海波所吞沒,愁如迴風心如結。
櫻桃花開應早折,不然落向芳菲節。
安得誇娥假大力,海濤澆胸心猶熱。
竟夜攬衾眠不得,縱觀山海茫無色,巡船倚闌待天白。
斷璧零珠照絳霞,妙香散落委塵沙。
東風好與勤呵護,頃刻籲開千開花。
記得珠簾初卷處,人倚闌干,被酒剛微醉。翠葉飄零秋自語,曉風吹墮橫塘路。
詞客看花心意苦,墜粉零香,果是誰相誤。三十六陂飛細雨,明朝顏色難如故。
一箭惜年芳。
窗外斜陽。
淺紅欄檻月微黃。
莫問當時題句處,說也淒涼。
縑粉墜秋香。
沾滿琴廊。
青蟲依舊罥絲長。
不道迴腸花落後,猶有迴腸。
是誰唱東風昨夜,月正圓時。
秋正涼時。
紅樓驀地忽逢伊。
一從見後■哀■,醒也思思。
夢也思思。
半年心事有誰知。
玉闌干,銀櫳檻,見彤霞和雪。
春深香國,記月圓時節。
五度護鈴頻咒,彩幡試剪,此情意、綿綿難訖。
愛花切。
卻恐嫩蕊濃香,誤被他人折。
縱教未折,採摘應殘缺。
欲拾零香枕畔,心情悽絕,怪東風、怎任狼藉。
南嶺海北春飆早,是處餳簫臘鼓。
紅燦木棉,牡丹才放,又是梨花飄雨。
春思良苦。
待■風信至,那時說與。
只恐見時,相看脈脈更無語。
過盡韶華幾許。
嘆被冷香銷,倚樓何處。
敲柝玉釵,寫殘錦字,虛向夢中凝佇。
朝朝暮暮。
算只有東風,知人心緒。
便向東風,再尋夢中路。
人間但解看花好,奈■■、開落成朝暮。
受盡東風,只贏得、詞人題句。
君休問,馬上車前無數。
明年知又春如故。
獨驚心、今日更何處。
素韻紅情,極難忘、幾回相遇。
誰曾共,日斜重覓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