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遺精
世謂上吐血。下遺精。其病不治。謂其上逆下竭。立見消耗也。然病此者。但未沉久。猶可圖治。蓋遺精失血。 雖是兩病。其實一而已矣。精者腎中陽氣所化。乃天一所生之癸水也。女子十四。則癸水至於胞中。而衝 任兩脈即通。將心火所化之血。轉輸入胞。與癸水交合。水從血化。是爲月信。男子十六。則癸水亦至於胞 中。而衝任兩脈。亦輸血入胞。與癸水合。血從水化。是謂之精。胞者精之舍。即血之室也。吐衄者。是胞中血 分之病。遺精者。是胞中水分之病。血與水。上下內外。皆相濟而行。吾已言之屢矣。故病血者。未嘗不病水。 病水者。亦未嘗不病血也。是以吐血。多兼痰飲。血亦變水腫。淋祕亦有下鮮血者。以血與水原相倚伏耳。 精者水之所化。遺精者。水病也。而又吐衄。是血亦病也。先吐血而後遺精。是血病。累及於水。先遺精而後 吐血。是水病累及於血。治法無論先後。總以治肝爲主。胞宮乃肝之所司。精與血。皆藏於此。治血者必治 胞。治精者亦必治胞。胞爲肝所司。故皆以治肝爲主。肝寄相火。氣主疏泄。火熾氣盛。則上吐血而下遺精。 地骨皮散。加柴胡胡黃連知母黃柏牡蠣龍骨茯苓蒲黃血餘治之。丹梔逍遙散。加阿膠龍骨牡蠣蒲黃 以平之。吐血甚而遺精輕者。以治吐血爲主。生地黃散。加金櫻子牡蠣治之。遺精甚而吐血輕者。以遺精 爲主。地黃湯。加血餘龍骨牡蠣治之。 仲景治遺精。有用天雄附子法。腎氣不納。心火不下交於腎。有用肉桂法。皆陽虛之證也。若失血家。則多 是火遺。即心腎不交。亦是水不濟火。其爲夢遺。十之八九。蓋肝經火旺。則魂不內守。恍惚有見。亦有無夢 而遺。仍屬相火之甚者。火甚則神不清。是以昏沉迷悶。不覺精之走失。比較有夢而遺者。其火更甚。毋得 誤認爲陽虛之證也。大補陰丸。加生棗仁牡蠣龍骨茯神治之。若氣不攝精者。其人必見虛寒之狀。不徒 以有夢無夢爲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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