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附抱兒癆論

血證論 · 唐宗海 · 清代

  世謂婦人有胎。復得咳嗽發熱骨蒸。或吐血。或夢交。名爲抱兒癆。其胎不能孕滿十月。或七八月。或五六 月。胎便萎墮。兒不長成。其每坐產之後。不得盈月。定然廢命。古書不見名論。俗醫又無治法。世皆以死證 目之。而死者果相接踵。良可哀也。夫婦人懷孕。其氣血既結養胞胎。又加以病。再耗其氣血。一身之氣血 無多。那堪兩件消耗。是以其胎不能長養。而母被胎困。又受病侵。雙斧伐枯樹。不死何待。顧其受命之重。 誠如所云。而果得治法。何難起死回生哉。吾妻病此。親手調治。竟得保全。始知抱兒癆之所以不起者。失 治之咎耳。夫婦人血和。然後有子。血病於是胎病。治之之法。總視其證。有時以安胎爲主。胎安則母自安。 有時以治病爲主。病去則胎自固。據其見證。照病用藥。自無不愈者也。大旨此病。世皆謂爲極虛之證。而 不知此病。多是實邪。何以言之。蓋人身除腸胃中。皆不可有物塞礙。是以鍼砭刺穴。停住片時。即能堵塞 其氣。況胎乃塊然一大物。塞於下部。則氣實而喘。氣逆而嘔。氣盛而爲火。皆以其壅塞故也。夫人之懷孕。 不啻藏珍。而胎之病患。有如積塊。是以懷孕之脈。沉分搏指。亦與下焦積塊之脈相似。第積塊攻而通之。 則實邪去而人安。胎則無攻通之法。是以不便施治。然有逆實之證。亦須消息。以補兼攻。斯不至留病爲 患。蓋必擺脫一切拘禁。而後可救。皆不能救之死證。內經雲。有故無殞也。則知不拘禁例。一意治病。爲安 胎最上之法。故抱兒癆。吐血逆滿。不須顧胎。直宜涼血泄瘀。丹皮桃仁。所以不忌。瘀血既去。則不壅熱。去 舊生新。胎反得新血之養。若氣逆火甚。非尋常杏仁枳殼枯芩等藥所能治者。酒炒大黃。亦間可用。又凡 此病。皆胎氣壅於下部。反而上燻肺金。直當其氣。故治抱兒癆以保養肺金。爲第一要法。清燥救肺湯。紫 菀散主之。痰凝氣阻。咳逆不休者。豁痰丸治之。水飲衝肺。肺脹咳嗽。不得臥息者。葶藶大棗瀉肺湯主之。 桔梗寧肺湯。補瀉兼行。保和湯。多補少瀉。皆宜酌用。此病發於胞中。其本在下。清理肺金。不過治標之法 耳。然胎在下部。既不能攻治其本。則不得不重治其標。保助肺金。以敵病氣。雖病氣上燻。亦無礙也。且肺 爲華蓋。位雖居上。而通調水道。下輸膀胱。又主制節。下達大腸。肺調則大腸不滯。氣得從大腸而泄。則胎 雖阻之。而上燻之勢。亦稍殺矣。肺調則小水通利。氣得從小水而泄。則胞中之氣。亦得從小水泄下。蓋膀 胱者。胞之室。膀胱暢。則胞氣可借之得舒。而上燻之勢。亦少殺矣。若大便燥結者。急宜用清燥救肺湯。加 火麻仁白芍肉蓯蓉枳殼濃樸當歸治之。若小便不利者。急宜用清燥救肺湯。加草梢生地木通防己知 母桑皮治之。且小便出膀胱。屬太陽經。主皮毛。大便出大腸。屬陽明經。主肌肉。二經調達。則肌肉皮毛之 氣。皆清理而不滯。自不發寒蒸熱矣。第皮毛肌肉之屬氣分者。既可以免。而腠理之熱。屬血分者。並不關 於二經。人身腠理之氣。乃三焦所司。三焦屬相火。內寄於肝膽。而下藏於胞室。今胞室既爲胎所佔。則相 火上壅而爲嘔吐。失血者往往而然。相火之氣。循經外達。壅於腠理。則生寒熱。甚則骨蒸。推原其故。以胞 室爲胎所佔。相火不得任意遊行。是以壅遏。此時不能奪去其胎。只得清泄胞中之氣。使相火有所泄。斯 不與大壅耳。宜四物湯。加黃柏知母赤茯苓澤瀉山萸肉甘草梢肉蓯蓉。此是治胞室。以滋相火之本也。 外用小柴胡湯。以和其腠理。蒸熱之甚者。可用清骨散以瀉之。此是治少陽。以清相火之標也。是時胞宮 不便重治。只合多清少陽。以重治其標。即不全愈。而亦殺其病氣矣。如欲胞室腠理。面面兼治。則宜四物 湯。合柴胡清骨散治之。夫抱兒癆之病。根雖在胞。而其受病。則在於肺。惟其肺金津虛。無以轉輸於下。是 以胞中之水。皆得泛上而爲病。無論咳熱諸證。總宜大滋其肺。使肺津得調。肺氣得降。則胞中之水火。雖 欲上逆。而亦不爲害。救肺湯。紫菀散。太平丸。保和湯。人蔘清肺湯。阿膠瀉白散。可常服之。第胞宮之水火 上逆。則病見肺。而水火之實。又實根於腎中。胞宮之相火。腎中之陽也。胞宮之陰水。天癸之水也。須極力 滋補其腎。使水化則不爲痰。陰足則不動火。此爲正本清源之治。腎中陰虛。而火動者。則水結爲痰。爲咳 爲腫。爲淋閉骨蒸。地黃湯。加杏仁五味子麥冬桑皮黃柏知母以清之。腎中陽虛不化水者。則水停爲飲。 爲咳爲腫。爲淋閉。清谷不化。宜地黃湯。加故紙杜仲艾葉附片臺烏藥沉香木通以溫其陽。若腎中痰火 上逆之至。喘咳不止。胎亦上逼。照上用六味地黃湯。加龍骨牡蠣鐘乳石牛膝半夏五味子麥門冬川貝 母治之。此墜降之藥。各書俱雲墮胎。然無病之胎。固忌此等。今既有腎氣逆上之病。高者抑之。有病受墜 而下之。乃適當其胎之正位。胎反其位。而不上逼。何墮之有。至於氣逆之極。發動吐血。嘔咳呃噦。諸般上 逆之證。宜降氣者。枳殼濃樸葶藶子檳榔。任量而施。宜降火者。酒大黃胡黃連知母黃柏龍膽草。隨宜取 用。亦所不妨。況乎胎中吐血。多原素有瘀血阻滯。胎氣兩不兼容。是以動血。欲去瘀血。凡桃仁丹皮五靈 脂紅花延胡索等。皆宜用之。若徒守拘禁。與養癰成患無異。醫者果能破除俗見。而參透其所以然。於治 抱兒癆。何難起死回生哉。 又曰。用藥雖不必徒守拘禁。然亦須審病。中病而止。勿毫無顧忌。而不知輕重也。慎之。 產母之所以系胎者。帶脈也。帶脈解則胎墜矣。若見腰痛之證。則早用當歸白朮熟地淮山藥杜仲故紙 山萸肉龜膠黃柏黃知母菟絲子甘枸杞續斷雲茯苓治之。其餘帶脈治法。詳經血產血門。產母既病 抱兒癆。困憊之極。胎不能保。則亦無須存胎。但以安保產母爲急。歸芎湯。加人蔘糯米薴根阿膠。聽其安 可也。墮亦可也。胎既下後。但照正產。按法治之。去瘀生新。自無不愈。 再按抱兒癆。產前已大虛耗。一旦產後。必見危險之證。較之尋常正產。更宜預防。一汗出不止。獨蔘湯救 之。浮熱脈大者。加附子。以引陽入陰。此雖胎前常病。火燥而至是。陽氣欲脫。不得仍照火燥治法。四物湯。 加炮姜。亦是從陰引陽之法。皆可審用。一喘促爲氣脫之候。參附湯。加五味沉香治之。一血崩爲血脫之 候。歸脾湯。加血餘灰棕灰海螵蛸魚膠治之。亦有怒動肝火。而血崩者。歸脾湯。加柴胡梔子治之。此三危 證。正產有之。病抱兒癆者。在所必有。醫家病家。皆宜預防。 夫胎前屬實熱。產後屬虛寒。平人大抵然也。至於病抱兒癆者。胎前之病。無一非熱。至於產後。則不盡虛 寒。蓋胎前已病陰虛。而產後去血過多。其陰愈虛。發熱發咳。尤屬痿燥之極。若徒守產後宜溫補之說。鮮 不促命。宜左歸飲。加阿膠天花粉百部人蔘麥門冬玉竹五味子治之。骨蒸咳逆者。團魚丸治之。陰虛火 動。挾水飲而上幹者。四物湯。合二陳湯。再加柴胡黃芩薑汁竹瀝竺黃膽南星金箔牛黃治之。其餘雜證。 均照產科治法。自無不愈。茲所論者。乃抱兒癆。產後之治法。與正產略異。然亦第舉其端。尚待醫士擴而充之。 一凡治抱兒癆。必先熟吾書中。經血胎血產血諸門。而於各女科。又參酌。庶克有濟。 一凡抱兒癆。須在初病時。即行調治。治或未愈。而用藥不錯。庶幾產後可以治癒。如不知治法。則產後必 亡。醫家病家。兩宜慎之。 以上所論抱兒癆治法。已具大略。而內中又或加外感。則雖照血家感冒之法。加減治之。或加內傷。則雖 照血證飲食諸法。加減治之。或添怒氣而病增。則宜照怒復條內所用諸藥治之。或加房勞而病劇。則宜 照房勞復條內所用諸藥治之。法外有法。難以筆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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