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營篇第九
行營已於場操練其概,但徵調赴敵,此實境也,大同小異,不能以場操盡之,仍當再詳於《行營》。凡場操已備者,茲不重出,俱照場操行。此所謂實境,故次之以《行營》。
練啓行解
將領將自己及家丁與各兵行李、什物、軍火、器具,時時備辦,常如將行之狀。聽卒然報警,主將示以出征之期,一面誓師旅,擇日出示。至期,集於教場,主將備白雞、酒品、誓文,於臺上擺設。祭畢,用劊子手割雞,將血漬於酒瓶內。先主將說誓曰:「功賞不公,旗鼓不嚴,妄殺,私財,偏於所喜,不同甘苦,不以赤心報國者,有如此血。」飲訖。次把總跪,捧觴誓曰:「若不身先士卒,不公功罪,不實心向敵,不救本管將領,搶財爭級,妄殺平人,故縱賊逃,有如此血。」飲訖,即遞保營將甘結。
哨官誓,但改雲「不救本管頭目」,餘句同。次旗總,次隊長,同。次兵,每一旗三隊下,三十三人爲一起,舉觴誓曰:「人衆不齊心,見賊不用命,搶財爭級,妄殺殃民,退縮縱賊,拋棄隊長頭目,有如此血。」即將各保結照式,每一起於說誓畢,即轉身遞上。一旗內兵完又一旗,通完,衆謝主將。主將又備將忠義激烈人情所切詞語,再曉諭一番,曰:「爾各兵聽知,此結狀,我已收在官,出門臨陣決依此以行軍法,不要毀怨。」再將欲到地方,禁戢姦淫、生事、臨陣貪財爭級,賊情、戰彀、器用、稱比等及《練膽》內摘要緊條款,反覆陳說,務各知曉而止,則各兵一時鼓奮,恨不即刻見賊。此未出門而已有勝算矣。
詳啓行
至期,主將轅門前掌頭號喇叭,各將門首俱掌頭號,各官軍做飯喫。中軍官將塘報預夜派定,人持小黃旗一面,各弓矢一副,腰刀一口,於未掌號之先預行喫飯,收拾停當。俟掌頭號,俱到主將門首取齊,請定若干步爲一塘。聽金邊鳴,自主將寓所起爲一塘,行足步數,留二人爲二塘,挨次存留,至塘報人盡爲止。各且坐息,專候。兵行,挨塘傳去,俱行;兵止,挨塘傳去,俱止。乃自主將面前爲第一塘起,若有樹木、人家,轉曲不見,臨賊將近,前一塘必回見後一塘,兩旗相應訖方過。平處,互相瞭應,再均步行哨。見賊,急,將旗搖摩,不用周身,摩而不止;緩,則只是點旗;賊勢衆大,圍摩周身。如前無路可行,水澤窄狹,則口傳一層,如此各層照前,一時俱如此傳。賊來,一層退至一層。如賊不來,復又立定。如賊再追,一層又退一層,只退至營前止。斷不許摩旗之後,不論賊之追不追來,一齊擁衆徑回,必以軍法示衆。
掌二號,各官軍出在空地劄營。將完,掌三號,主將出至劄營所在,以下馬爲始,分投委官於總路,專拿後期者,捆打一百,截耳。有故者,令從徵,有功免,無功仍補捆打。
各偏裨俱聽主將認旗摩動,俱到主將前,會約今日所行嚮往、賊情緩急、分路事宜。畢,打鑼,坐地休息。
少頃,掌號一通,吹哱囉,站起。舉號炮三聲,吶喊三聲,用八方門角旗一副,立四門於前,從吉方點鼓發行。單日,左伍執器,右伍挑行李;雙日,右伍執器,左伍挑行李。倏有賊近行營,或首或尾或自中突出,將行李棄於地下,各火兵看守,即將對伍代執之器,取過手中,便遵號令對敵。中軍若遠,不必候中軍號令,照遇卒警令行。決不可將兵器捆束,甚至沿途拿人扛抬。有被賊裝作土人,將軍器扛竄入巢,而衆兵盡爲所戮者。戰勝畢,即擇地下方營休息,整伍樵汲,再聽令。
路狹,挨次每一營鴛鴦陣雙人行。每十里,舉號炮一聲,即於腳下立定。鳴鑼,坐息一二刻。
若賊在三十里外,凡經險阻,塘報傳來請兵過險,報訖,先發中軍家丁精兵馳赴險處埋伏。訖,舉號炮一聲,點鼓,兵士過險。
凡行營,中軍別委的當知彀官一員,與前哨同行,給五方旗一副,招搖一副,有事方開。阻樹木,開青旗;阻水澤,開黑旗;阻兵馬,開白旗;阻山險,開黃旗;阻煙火,開紅旗。過所見之物即卷。凡招搖,如道可一路行,立一面;二路平行,立二面;三路平行,立三面;四路平行,立四面;抬營行,立五面。後隊遞相口傳前路樹某色旗、某色招,中軍即舉變營號炮及隄備號令。
前路寬一丈,立招搖二,是該兩路行營,則每路一鴛鴦陣,是二鴛鴦陣平行。
前路約寬一丈之外,立招搖三,是三鴛鴦陣平行。
前路約寬二丈,立招搖四,是四鴛鴦隊平行。
以上凡謂路者,不是平時人行之路必有此闊也。但路左右乾燥,可以着腳而過,俱是路內步數也。宜通變之。
行暗營解
不用金鼓之聲、旗招之色,有後開物件傳到,即照令行止。凡傳某物,自起處傳來,必親到行營主將手中,登記明白,仍傳回原人收,候查考。如自主將發者,仍傳交主將收查。
行營要止,傳草木枝。
行營要坐,傳石塊。
行營要緩行,傳長棍。
行營要急趨,傳貫耳小箭。
行營要收拾備戰,或賊不遠,或防伏賊,傳長令箭。即便於腳下立定,每司爲一營,搶擇地勢,照給過原操令書內營陣立定聽候。每總爲一處,不許相連,又要相應。
清行伍
途間,行營隊伍務要明白清肅。但有行列不齊,攙前越後,疏密不一,斷絕不湊,行走錯亂,擅離隊伍,點鼓不行,聞金不止,按旗不伏,舉旗不興,開旗不接,得令不傳,傳令不明,道路擠㩙,言語喧譁者,俱治以軍法,臨敵悉斬之。
禁將領
凡行營之時,將官不許離營先行,亦不許在營尾後行。遇警之時,應進應止,下營對敵,俱聽在營主將號令。各軍務要湊合主將,方纔下營。如聞報而把總、軍士自在尾後輒便下營,及將官輒帶家丁離營、假稱先鋒者,並將官一體俱以軍法從事。各隊長在前領隊,各旗總在後押隊。凡路上行走,有違軍律,責成重在旗總。
嚴哨法
凡行營,爪探不的,風聞欺詐,瞭報失真,漏遺伏賊,因而誤事者,登時斬。傳調官軍遲延後期者,罪減一等,亦處以死。
密軍機
凡塘報及官兵有聞賊中消息,不許中途邀截問答,徑自閉口,速赴主將處陳說。許宣於衆者,方可與把總等官說。若未見主將之先,敢於中途因人問起即便說出,但有一人先知在主將之前,定以泄露軍機,問者、答者皆坐軍法。就是本管總、哨、夥伴問,也不許先泄。又,或有已經稟知主將之後,蒙分付不許傳說者,到底不許再泄。敢有固行要問者,許原人稟來,一體重治。
練負重
凡啓行,各須披甲戴盔,執器械,庶幾臨敵體輕。若路遠、天熱,得令方許更便。
備幹炒
平時,每一兵將米二升炒黃,一升研爲細末,一升另包。麥面一升五合,以五合用香油作餅蒸熟;五合用好燒酒浸,曬乾再浸,以不入爲度,研爲面,另包;五合用鹽醋浸曬,亦以不入爲度,研爲末,另包。行軍之際,非被賊圍困至緊,不許用。出兵隨行,忘帶者,如失軍器同。
住宿解
所至地方,如系安野營,另載《野營》款下。如當入人家安插,各兵到於城外或村內空所,前哨第一旗總傳報雲:「已到某處、某城外了。」旗總挨傳回來,主將傳雲如何劄營,仍挨傳到前哨第一旗總,仍傳回雲:「知道了。」各官兵每一營爲一路,一字劄定。每一營兵到齊,把總放炮一個,打鑼,坐地休息。俟有若干司、營到完,主將吹單哱囉,各哨官、隊總起身,執旗,同火兵進城或入村,尋討歇家。每一隊務在一家安歇,時刻不許相離,別生事端,互相覺察。若一家難容,即分間壁。中有衙門、士大夫等家相間者,即間一段。一隊人完,然後再安插一隊,不許攙越。如不隨本隊住者,隊長與各兵以軍法治之。一哨在一街,本哨官隨之。一司在一隅,本把總隨之。一營在一面,營將隨之。本營各部不許相混,本部各司不許相混,本司各哨不許相混,本旗各隊不許相混。
將旗插在各家門首,出城稟雲:「歇家討完。」然後吹雙哱囉,起身。聽放炮三個,吹喇叭,吶喊三聲,點鼓,挨營而入。大小將領於各兵所歇信地適中街面露坐,待各項官軍都到人家門首立定,聽放炮一個,沿街傳鑼,各軍俱進人家安歇,大小將領方進人家。即主將亦如此。若未尋歇家而軍敢先行,及已到門首未奉軍令而先入者,拿出捆打八十,同伍之人連坐。將官先入者,以違令論。將官歇家一面先尋討已定,只是不入耳。
練啓行解
將領將自己及家丁與各兵行李、什物、軍火、器具,時時備辦,常如將行之狀。聽卒然報警,主將示以出征之期,一面誓師旅,擇日出示。至期,集於教場,主將備白雞、酒品、誓文,於臺上擺設。祭畢,用劊子手割雞,將血漬於酒瓶內。先主將說誓曰:「功賞不公,旗鼓不嚴,妄殺,私財,偏於所喜,不同甘苦,不以赤心報國者,有如此血。」飲訖。次把總跪,捧觴誓曰:「若不身先士卒,不公功罪,不實心向敵,不救本管將領,搶財爭級,妄殺平人,故縱賊逃,有如此血。」飲訖,即遞保營將甘結。
哨官誓,但改雲「不救本管頭目」,餘句同。次旗總,次隊長,同。次兵,每一旗三隊下,三十三人爲一起,舉觴誓曰:「人衆不齊心,見賊不用命,搶財爭級,妄殺殃民,退縮縱賊,拋棄隊長頭目,有如此血。」即將各保結照式,每一起於說誓畢,即轉身遞上。一旗內兵完又一旗,通完,衆謝主將。主將又備將忠義激烈人情所切詞語,再曉諭一番,曰:「爾各兵聽知,此結狀,我已收在官,出門臨陣決依此以行軍法,不要毀怨。」再將欲到地方,禁戢姦淫、生事、臨陣貪財爭級,賊情、戰彀、器用、稱比等及《練膽》內摘要緊條款,反覆陳說,務各知曉而止,則各兵一時鼓奮,恨不即刻見賊。此未出門而已有勝算矣。
詳啓行
至期,主將轅門前掌頭號喇叭,各將門首俱掌頭號,各官軍做飯喫。中軍官將塘報預夜派定,人持小黃旗一面,各弓矢一副,腰刀一口,於未掌號之先預行喫飯,收拾停當。俟掌頭號,俱到主將門首取齊,請定若干步爲一塘。聽金邊鳴,自主將寓所起爲一塘,行足步數,留二人爲二塘,挨次存留,至塘報人盡爲止。各且坐息,專候。兵行,挨塘傳去,俱行;兵止,挨塘傳去,俱止。乃自主將面前爲第一塘起,若有樹木、人家,轉曲不見,臨賊將近,前一塘必回見後一塘,兩旗相應訖方過。平處,互相瞭應,再均步行哨。見賊,急,將旗搖摩,不用周身,摩而不止;緩,則只是點旗;賊勢衆大,圍摩周身。如前無路可行,水澤窄狹,則口傳一層,如此各層照前,一時俱如此傳。賊來,一層退至一層。如賊不來,復又立定。如賊再追,一層又退一層,只退至營前止。斷不許摩旗之後,不論賊之追不追來,一齊擁衆徑回,必以軍法示衆。
掌二號,各官軍出在空地劄營。將完,掌三號,主將出至劄營所在,以下馬爲始,分投委官於總路,專拿後期者,捆打一百,截耳。有故者,令從徵,有功免,無功仍補捆打。
各偏裨俱聽主將認旗摩動,俱到主將前,會約今日所行嚮往、賊情緩急、分路事宜。畢,打鑼,坐地休息。
少頃,掌號一通,吹哱囉,站起。舉號炮三聲,吶喊三聲,用八方門角旗一副,立四門於前,從吉方點鼓發行。單日,左伍執器,右伍挑行李;雙日,右伍執器,左伍挑行李。倏有賊近行營,或首或尾或自中突出,將行李棄於地下,各火兵看守,即將對伍代執之器,取過手中,便遵號令對敵。中軍若遠,不必候中軍號令,照遇卒警令行。決不可將兵器捆束,甚至沿途拿人扛抬。有被賊裝作土人,將軍器扛竄入巢,而衆兵盡爲所戮者。戰勝畢,即擇地下方營休息,整伍樵汲,再聽令。
路狹,挨次每一營鴛鴦陣雙人行。每十里,舉號炮一聲,即於腳下立定。鳴鑼,坐息一二刻。
若賊在三十里外,凡經險阻,塘報傳來請兵過險,報訖,先發中軍家丁精兵馳赴險處埋伏。訖,舉號炮一聲,點鼓,兵士過險。
凡行營,中軍別委的當知彀官一員,與前哨同行,給五方旗一副,招搖一副,有事方開。阻樹木,開青旗;阻水澤,開黑旗;阻兵馬,開白旗;阻山險,開黃旗;阻煙火,開紅旗。過所見之物即卷。凡招搖,如道可一路行,立一面;二路平行,立二面;三路平行,立三面;四路平行,立四面;抬營行,立五面。後隊遞相口傳前路樹某色旗、某色招,中軍即舉變營號炮及隄備號令。
前路寬一丈,立招搖二,是該兩路行營,則每路一鴛鴦陣,是二鴛鴦陣平行。
前路約寬一丈之外,立招搖三,是三鴛鴦陣平行。
前路約寬二丈,立招搖四,是四鴛鴦隊平行。
以上凡謂路者,不是平時人行之路必有此闊也。但路左右乾燥,可以着腳而過,俱是路內步數也。宜通變之。
行暗營解
不用金鼓之聲、旗招之色,有後開物件傳到,即照令行止。凡傳某物,自起處傳來,必親到行營主將手中,登記明白,仍傳回原人收,候查考。如自主將發者,仍傳交主將收查。
行營要止,傳草木枝。
行營要坐,傳石塊。
行營要緩行,傳長棍。
行營要急趨,傳貫耳小箭。
行營要收拾備戰,或賊不遠,或防伏賊,傳長令箭。即便於腳下立定,每司爲一營,搶擇地勢,照給過原操令書內營陣立定聽候。每總爲一處,不許相連,又要相應。
清行伍
途間,行營隊伍務要明白清肅。但有行列不齊,攙前越後,疏密不一,斷絕不湊,行走錯亂,擅離隊伍,點鼓不行,聞金不止,按旗不伏,舉旗不興,開旗不接,得令不傳,傳令不明,道路擠㩙,言語喧譁者,俱治以軍法,臨敵悉斬之。
禁將領
凡行營之時,將官不許離營先行,亦不許在營尾後行。遇警之時,應進應止,下營對敵,俱聽在營主將號令。各軍務要湊合主將,方纔下營。如聞報而把總、軍士自在尾後輒便下營,及將官輒帶家丁離營、假稱先鋒者,並將官一體俱以軍法從事。各隊長在前領隊,各旗總在後押隊。凡路上行走,有違軍律,責成重在旗總。
嚴哨法
凡行營,爪探不的,風聞欺詐,瞭報失真,漏遺伏賊,因而誤事者,登時斬。傳調官軍遲延後期者,罪減一等,亦處以死。
密軍機
凡塘報及官兵有聞賊中消息,不許中途邀截問答,徑自閉口,速赴主將處陳說。許宣於衆者,方可與把總等官說。若未見主將之先,敢於中途因人問起即便說出,但有一人先知在主將之前,定以泄露軍機,問者、答者皆坐軍法。就是本管總、哨、夥伴問,也不許先泄。又,或有已經稟知主將之後,蒙分付不許傳說者,到底不許再泄。敢有固行要問者,許原人稟來,一體重治。
練負重
凡啓行,各須披甲戴盔,執器械,庶幾臨敵體輕。若路遠、天熱,得令方許更便。
備幹炒
平時,每一兵將米二升炒黃,一升研爲細末,一升另包。麥面一升五合,以五合用香油作餅蒸熟;五合用好燒酒浸,曬乾再浸,以不入爲度,研爲面,另包;五合用鹽醋浸曬,亦以不入爲度,研爲末,另包。行軍之際,非被賊圍困至緊,不許用。出兵隨行,忘帶者,如失軍器同。
住宿解
所至地方,如系安野營,另載《野營》款下。如當入人家安插,各兵到於城外或村內空所,前哨第一旗總傳報雲:「已到某處、某城外了。」旗總挨傳回來,主將傳雲如何劄營,仍挨傳到前哨第一旗總,仍傳回雲:「知道了。」各官兵每一營爲一路,一字劄定。每一營兵到齊,把總放炮一個,打鑼,坐地休息。俟有若干司、營到完,主將吹單哱囉,各哨官、隊總起身,執旗,同火兵進城或入村,尋討歇家。每一隊務在一家安歇,時刻不許相離,別生事端,互相覺察。若一家難容,即分間壁。中有衙門、士大夫等家相間者,即間一段。一隊人完,然後再安插一隊,不許攙越。如不隨本隊住者,隊長與各兵以軍法治之。一哨在一街,本哨官隨之。一司在一隅,本把總隨之。一營在一面,營將隨之。本營各部不許相混,本部各司不許相混,本司各哨不許相混,本旗各隊不許相混。
將旗插在各家門首,出城稟雲:「歇家討完。」然後吹雙哱囉,起身。聽放炮三個,吹喇叭,吶喊三聲,點鼓,挨營而入。大小將領於各兵所歇信地適中街面露坐,待各項官軍都到人家門首立定,聽放炮一個,沿街傳鑼,各軍俱進人家安歇,大小將領方進人家。即主將亦如此。若未尋歇家而軍敢先行,及已到門首未奉軍令而先入者,拿出捆打八十,同伍之人連坐。將官先入者,以違令論。將官歇家一面先尋討已定,只是不入耳。
📋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