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揚子法言 · 揚雄 · 兩漢

  洪武七年五月丙寅朔,修《大明日曆》成,自上起兵臨濠至即位六年癸丑冬十二月,凡征伐次苐、禮樂沿革、刑政設施、羣臣功過、四夷朝貢之類莫不具載,合一百卷。承旨儋同、侍講學士宋濂率諸儒上進,命藏之金匱,其副藏於祕書監。濂等又言於上曰:​「日曆藏之天府,人慾見之有不可得,臣請如唐太宗《貞觀政要》​,分類更輯聖政爲書,以傳於天下後世。​」上從之,於是分爲四十類,自敬天至制蠻夷,釐爲五卷,總四萬五千五百餘言,名曰《皇明寶訓》​。自是以後,凡有聖政,史官日紀錄之,隨類增入。
  己巳夏至,祭皇地祗於方丘。
  免蘇州、松江、嘉興諸府夏稅。
  辛未,都督僉事張溫、斷事官脫列伯以兵追獲故元將校及人民一百二十五人。
  大同都衛遣兵出豊州、雲內等處,捕獲韃靼六百九十五戶,計一千九百九十三人。
  以刑部侍郎王中立、郎中李觀爲山西行省參政。中立,太原平定州人,始以儒士授齊府紀善,轉禮部員外郎,升侍郎,改刑部。觀,濟南之歷城人,由郡學訓導授燕府錄事,升刑部郎中,至是與中立俱爲山西參政。尋改北平。
  壬申,高麗王王顓遣其監門衛上護軍周誼、鄭庇等奉表,貢方物,其表五:一請仍舊每歲入貢,一請陸路由定遼入貢,一謝金甲雨回蒙賜璽書,一謝姜仁裕回蒙宣諭,一謝賙恤覆舟之人。中書省臣奏:​「往年,高麗入貢白薴布三百匹,具於方物中,今乃稱禮送大府監。按,元時有大府監,主收進貢方物,本朝未嘗設此,高麗入貢已久,豈不知此而妄言之?意涉不誠。​」上命還其貢,因賜王顓璽書曰:​「王使者至,陳其貢禮,王事大之心見矣。表言:『守侯服於東隅,祖朝鮮之苗裔。自五季以來,常事中國。』王之言是矣。然朕觀古昔自侯甸綏服之外不治,令其國人自治之,蓋體天道以行仁,惟欲其民之安耳。不爲誇詐,不寶遠物,不勞夷人,聖人之心弘矣哉。朕雖不德,未嘗不察王之忠而卻來誠之羙。若漢、唐之夷,彼隋君之東徵在,朕今日苟非詐侮於我,安肯動師旅,以勞遠人?若不守己分,妄起事端,禍必至矣。自今寧使物薄而情厚,勿使物厚而情薄,王其思之。​」仍令中書諮其國,責以大府監之失。
  癸酉,以四川行省參政侯善爲中書省參政,按察司僉事茹太素爲刑部侍郎,鄭思先爲刑部郎中。
  甲戌,修太廟,以牲醴告。
  乙亥,賜浙江行省參政徐本、李質、湖廣行省參政陶凱、吳雲、江西行省參政班用吉、夏禮公田祿米各百石。
  丙子,以嚴達爲工部尚書,趙著爲禮部尚書。
  戊寅,北平省臣奏真定等四十二府州縣旱,詔賑恤,免其租賦。
  庚辰,和林國師朵兒只怯烈失思巴藏卜及甘肅平章汪文殊奴等至京師,國師獻佛像、舍利及馬二匹,詔以佛像、舍利送鐘山寺,賜國師文綺、禪衣,汪文殊奴等氁絲、襲衣、房舍、供具諸物,及賜從者衣服等物有差。
  辛巳,上聞蘇州府諸縣民飢,命戶部遣官賑貸,計戶二十九萬八千六百九十九,計給米、麥、榖三十九萬二千一百餘石,並以榖種、農具等貸之。
  壬午,四川茂州、隴木頭、靜州、嶽希蓬、汶山、汶川及寒水巡檢司威州、寶寧等縣土官同茂州權知州楊者七等入朝,貢馬。
  山東濰州判官陳鼎言:​「故事,正軍、貼軍地土多者,雜徭盡免。今本州軍地多而民地少,民之應役者力日殫,請正軍全免差役,貼軍免百畝之下,其百畝之外餘田則計其數,與民同役。​」從之。
  四川散毛宣慰使司都元帥覃野旺、湖廣永順宣慰使順德汪備、堂厓安撫使月直什用遣人來朝,貢方物,上其所授僞夏印,詔賜文綺襲衣。
  命賜故元來降趙王汪古圖等家屬衣服、月糧。
  甲申,改陝西商州爲商縣,隸西安府,洛南縣隸華州。
  嘉興縣民李甲妻一產三男,命給賜錢米,俾求乳母餋之。
  丙戌,五色雲見。
  己丑,澧州及澧陽、慈利、石門三縣久雨,山水漲溢,漂沒民舍,壞城垣。
  壬辰,以兵部員外郎楊基爲山西按察司副使,監察御史答祿與權爲廣西按察司僉事,呂本爲北平按察司僉事。上諭之曰:​「風憲之設,本在整肅紀綱,澄清吏治,非專理刑名。爾等往脩厥職,務明大體,毋徒效俗吏拘拘於繩墨之末,至於處事之際,毫忽須謹。善雖小爲之不已,將爲全德;過雖小積之不已,將爲大憝。豈不見幹雲之臺由寸土之積,燎原之火本一爝之微?可不慎哉。​」
  癸巳,五色雲見。
  上以蘇、松、嘉、湖四府近年所籍之田租稅太重,特令戶部計其數,如畝稅七鬥五升者除其半,以蘇民力。
  台州府言:​「黃巖、臨海、寧海三縣今年夏稅小麥三千餘石,因積雨多腐,不堪輸官。​」上命以他物代輸。
  增設蘇州府同知、通判各一人,崑山等六縣丞簿、典史各一人,以民衆事繁也。
  置四川散毛沿邊宣慰使司、堂厓長官司、汶山、汶川、隴木頭、靜州、嶽希蓬、長官司、三店巡檢司。
  甲午,五色雲見。
  禮部尚書牛諒上所考定進膳禮,奏雲:​「古禮凡大祀齋之日,宰犢牛爲膳,以助精神。​」上曰:​「大牢非常用,致齋三日而供三犢,所費太侈。夫儉可以制欲,澹可以頤性,若無節制,惟事奢侈,徒增傷物之心,何益事神之道?​」諒曰:​「周禮是古人所定,非過侈也。​」上曰:​「周官之法不行於後世多矣,惟自奉者乃欲法古,其可哉?​」
  僧祖闡、克勤等還自日本,詔賜祖闡、克勤白金人百兩,文綺、帛各二匹,從行僧白金、綺帛有差。祖闡等奏日本贐馬,命受之。
  安南陳煓遣其臣黎必先等奉表謝恩,命賜文綺、布匹。
  是月,河間府任丘、寧津二縣、永平府昌黎縣、保定府安肅縣、真定府寧晉縣、濟南府海豊縣、北平府文安縣、順德府唐山縣並蝗,命捕之。
  上以不雨,躬祀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及鐘山之神、天下山川、京都各府城隍之神。文曰:​「朕受命上帝,即位七載,民遭兵亂,未獲蘇息,加以轉輸戍守之供,其苦爲甚。方今仲夏,當農民渴雨之期,予心惶惶,莫知所措,故祈諸神,特降雨澤。神不我棄,爲達上帝,苟有罪責,宜降朕躬,毋爲民災,神其聽之。​」既而大雨。
  賜翰林學士承旨詹同致仕。敕曰:​「朕起布衣,提三尺劍,總率六師,以拯民艱,延攬羣英,以圖至治,凡二紀於茲。曩者,親徵武昌,下城之日,爾同以文章之羙,從朕同遊,厥後任以國子博士、起居注、翰林學士,皆舉其職。及長吏部,辨人材之賢否,審職任之輕重,鹹得其宜。今年雖已邁,猶輸誠效謀,訖無少怠,可謂賢也已,朕不忍卿以衰耄之年服趨走之勞,特命以翰林學士承旨致仕,爾惟欽哉。​」同字同文,徽之新安人,少頴悟好學。元奎章學士虞集見之曰:​「才子也。​」以其弟槃之子妻之。舉茂才異等,爲郴州路儒學。正遇亂,因家黃州,陳友諒以爲翰林學士承旨兼御史。歲甲辰,王師下武昌,同見上,上厚待之,還京,授國子博士,遷考功郎中、起居注、翰林待制。洪武元年,轉直學士。二年,遷侍讀學士。四年,升吏部尚書。六年七月,爲學士承旨兼吏部尚書。至是,命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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