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駁坐妻第五
沈存中內翰雲:壽州有人殺妻之父母兄弟數口,州司以爲不道,緣坐妻子刑。曹駁曰:毆妻之父母即是義絕,況於謀殺,不當復坐其妻。存中宋人,不書世代,後同。
謹按大明律雲: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遲處死,妻子流二千里,入十惡不道之條。今觀所載,壽州人殺妻之父母兄弟數口,刑曹駁以義絕,不當緣坐其妻。竊詳本犯身爲不道,殺妻父母兄弟,與其妻實已義絕。法難緣坐。然律無明文,所司遇此,亦當比擬奏請。
謹按大明律雲: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遲處死,妻子流二千里,入十惡不道之條。今觀所載,壽州人殺妻之父母兄弟數口,刑曹駁以義絕,不當緣坐其妻。竊詳本犯身爲不道,殺妻父母兄弟,與其妻實已義絕。法難緣坐。然律無明文,所司遇此,亦當比擬奏請。
📋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