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郊牛角,乃免牛。
  不言日,急辭也,過有司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傷,展道盡矣,其所以備災之道不盡也。又,有繼之辭也。其,緩辭也。曰,亡乎人矣,非人之所能也,所以免有司之過也。乃,亡乎人之辭也。免牲者,爲之緇衣纁裳,有司玄端,奉送至於南郊。免牛亦然。免牲不日不郊,免牛亦然。
  二、吳伐郯。
  三、夏,五月,曹伯來朝。
  四、不郊,猶三望。
  五、秋,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
  六、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戊辰,同盟於馬陵。
  七、公至自會。
  八、吳入州來。
  九、冬,大雩。
  雩不月而時,非之也。冬無爲雩也。
  十、衛孫林父出奔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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