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四年,春,正月,公狩於郎。 四時之田,皆爲宗廟之事也。春曰田,夏曰苗,秋曰搜,冬曰狩。四時之田用三焉,唯其所先得。一爲幹豆,二爲賓客,三爲充君之庖。 二、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