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十有八年,春,白狄來。
  二、夏,晉人執衛行人石買。
  稱行人,怨接於上也。
  三、秋,齊侯伐我北鄙。
  四、冬,十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圍齊。
  非圍而曰圍,齊有大焉,亦有病焉。非大而足同焉?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
  五、曹伯負芻卒於師。
  於師,閔之也。
  六、楚公子午帥師伐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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