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九年,春,叔弓會楚子於陳。 二、災遷於夷。 三、夏,四月,陳火。 國曰災,邑曰火。火不志,此何以志?閔陳而存之也。 四、秋,仲孫貜如齊。 五、冬,築郎囿。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