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十有二年,春,正月。
  二、夏,六月,壬寅,公會紀侯、莒子,盟於曲池。
  三、秋,七月,丁亥,公會宋人,燕人,盟於谷丘。
  四、八月,壬辰,陳侯躍卒。
  五、公會宋公於虛。
  六、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於龜。
  七、丙戌,公會鄭伯,盟於武父。
  八、丙戌,衛侯晉卒。
  九、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
  非所與伐戰也。不言與鄭戰,恥不和也。於伐與戰,敗也。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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