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齊。
  二、祭叔來聘。
  其不言使何也?天子之內臣也。不正其外交,故不與使也。
  三、夏,公如齊觀社。
  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觀,無事之辭也,以是爲屍女也。無事不出竟。
  四、公至自齊。
  公如往時,正也。致月,故也。如往月,致月,有懼焉爾。
  五、荊人來聘。
  善累而後進之。其曰人何也?舉道不待再。
  六、公及齊侯遇於谷。
  及者,內爲志焉爾。遇者,志相得也。
  七、蕭叔朝公。
  微國之君,未爵命者。其不言來,於外也。朝於廟,正也。於外,非正也。
  八、秋,丹桓宮楹。
  禮,天子、諸侯黝堊,大夫倉,士黈,丹楹,非禮也。
  九、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於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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