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二、夏,公至自伐戎。 三、曹殺其大夫。 言大夫而不稱名姓,無命大夫也。無命大夫而曰大夫,賢也,爲曹羈,崇也。 四、秋,公會宋人、齊人伐徐。 五、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