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於陘。
  潰之爲言上下不相得也。侵,淺事也。侵蔡而蔡潰。以桓公爲知所侵也,不土其地,不分其民,明正也。遂,繼事也。次,止也。
  二、夏,許男新臣卒。
  諸侯死於國,不地。死於外,地。死於師何爲不地?內桓師也。
  三、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
  楚無大夫,其曰屈完何也?以其來會桓,成之爲大夫也。其不言使,權在屈完也。則是正乎?曰非正也。以其來會諸侯,重之也。來者何?內桓師也。於師,前定也。於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爲僅矣。屈完曰:「大國之以兵向楚何也?」桓公曰:「昭王南征不反,菁茅之貢不至,故周室不祭。」屈完曰:「菁茅之貢不至,則諾。昭王南征不反,我將問諸江!」
  四、齊人執陳袁濤塗。
  齊人者,齊侯也。其人之何也?於是哆然外齊侯也,不正其踰國而執也。
  五、秋,及江人、黃人伐陳。
  不言其人及之者何?內師也。
  六、公至自伐楚。
  有二事偶,則以後事致。後事小,則以先事致。其以伐楚致,大伐楚也。
  七、葬許穆公。
  八、冬,十有二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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