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別論第七

黃帝內經 · 佚名 · 先秦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陰者,真髒也。見則爲敗,敗必死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生死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衆謀。所謂陰陽者,去者爲陰,至者爲陽;靜者爲陰,動者爲陽;遲者爲陰,數者爲陽。
  凡持真脈之藏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爲風消,其傳爲息賁者,死不治。
  曰:三陽爲病發寒熱,下爲癰腫,及爲痿厥,腨㾓;其傳爲索澤,其傳爲㿗疝。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爲心掣,其傳爲隔。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三陰三陽發病,爲偏枯萎易,四肢不舉。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燻肺,使人喘鳴。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闢陰,死不治。
  結陽者,腫四肢。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二陽結,謂之消。
  三陽結,謂之隔。
  三陰結,謂之水。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陽虛,腸澼死。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一陰俱搏,十日平旦死;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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