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威法伏熊第十八
分威者,神之覆也。
故靜意固志,神歸其舍,則威覆盛矣。
威覆盛,則內實堅;
內實堅,則莫當;
莫當,則能以分人之威,而動其勢,如其天。
以實取虛,以有取無,若以鎰稱銖。
故動者必隨,唱者必和;
撓其一指,觀其餘次;
動變見形,無能間者。
審於唱和,以間見間,動變明而威可分。
將欲動變,必先養志伏意以視間。
知其固實者,自養也;
讓己者,養人也。
故神存兵亡,乃爲之形勢。
故靜意固志,神歸其舍,則威覆盛矣。
威覆盛,則內實堅;
內實堅,則莫當;
莫當,則能以分人之威,而動其勢,如其天。
以實取虛,以有取無,若以鎰稱銖。
故動者必隨,唱者必和;
撓其一指,觀其餘次;
動變見形,無能間者。
審於唱和,以間見間,動變明而威可分。
將欲動變,必先養志伏意以視間。
知其固實者,自養也;
讓己者,養人也。
故神存兵亡,乃爲之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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