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治法

過江七事 · 陳貞慧 · 清代

  論肝葉倒轉 論狂言見鬼 論墮水淹死
  天師曰:倒治者,乃不可順,因而倒轉治之也。如人病傷筋力,將肝葉倒轉,視各物倒置,人又無病,用諸藥罔效,必須將人倒懸之,一人手執木棍,劈頭打去,不必十分用力,輕輕打之。然不可先與之言,必須動其怒氣,使肝葉開張,而後擊之。彼必婉轉相避者數次,則肝葉依然相順矣。〔批〕雷公曰:如人視正爲斜,視斜爲正,亦以此法治之愈。更有一法:以黃酒一壺,令病人飲之大醉,以竹轎抬之,故意跌翻,亦必愈也。更有痰結在胃中,不能吐出,狂言如見鬼狀,時發時止,氣塞胸膛,以牛肉五斤,水二斗,煎湯飲之,至不可食而止,以鵝翎探吐,必大吐,必吐至如塊黃色頑痰而後止。若不吐出,再飲之,必以吐盡而止,前病頓失。後以陳皮茯苓甘草白朮湯,徐徐飲之,平復如故。此倒治之法也。
  張公曰:好。倒治無可言。
  華君曰:同。然予尚有一法未傳。如人墮水而死,令一人將死人雙足反背在肩上,行二里許,必然口中倒出水來,然後放在灰內半日,任其不動,然後以生半夏丸納鼻孔中。倘冬天則不能救,其夏秋之間,無不活者,必然打嚏而蘇。急以人蔘三錢,茯苓一兩,白朮五錢,薏仁五錢,車前五錢,肉桂一錢,煎湯半盞灌之,無不生全也。
📋 複製🔊 朗讀
廣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