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治法

過江七事 · 陳貞慧 · 清代

  論肺癰開刀 論欠伸兩手不能下
  天師曰:縛治者,乃肺中生癰,必須開刀,有不可內消者。必其人不守禁忌,犯色而變者也。毒結成於肺葉之下,吐痰即痛欲死,手按痛處,亦痛欲死。此等肺癰,必須開刀。將病人用綿絲繩縛在柱上,必須牢緊妥當,不可使病人知。手執二寸之刀,令一人以涼水急澆其頭面,乘病人驚呼之際,看定痛處,以刀刺入一分,必有膿射出如注,乃解其縛,任其流膿流血,不可以藥敷之,後以前膏藥貼之。不可遽入生肌散,三日後加之可也。此縛治之法也。
  問:服煎藥否?天師曰:方用金銀花一兩,元參五錢,人蔘三錢,甘草三錢,足矣。可用四劑,不必再用。肝癰不用刺。
  張公曰:縛治法妙極,亦無可言。
  華君曰:同。然予尚有一症。凡人有伸欠,而兩手不能下者,將人抱住,縛在柱上,又把木棒打去,病人自然把手來遮隔,而兩手自下矣。下後用當歸一兩,川芎五錢,紅花五分,生地五錢,桃仁五個,甘草一錢,大黃一錢,丹皮二錢,水煎服。二帖全愈。比有婦人而得此症者,亦縛在柱上,令一人解其下衣,而彼怕羞,自然以兩手下來遮隔,亦一時手下,亦以前湯與之可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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