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產論第二十七

醫學源流論 · 徐大椿 · 清代

  婦科之最重者二端,墮胎與難產耳。世之治墮胎者,往往純用滋補;治難產者,往往專於攻下。
  二者皆非也。蓋半產之故非一端,由於虛滑者,十之一二;由於內熱者,十之八九。
  蓋胎惟賴血以養,故得胎之後,經事不行者,因衝任之血皆爲胎所吸,無餘血下行也。苟血或不足,則胎枯竭而下墮矣。
  其血所以不足之故,皆由內熱火盛,陽旺而陰虧也。故古人養胎之方,專以黃芩爲主。
  又血之生,必由於脾胃。經雲∶營衛之首,納欲爲寶,故又以白朮佐之。
  乃世之人,專以參補氣,熟地滯胃,氣旺則火盛,胃溼則不運,生化之源衰,而血益少矣。至於產育之事,乃天地化育之常,本無危險之理。
  險者千不得一,世之遭厄難者,乃人事之未工也。其法有乎產婦,不可令早用力。
  蓋胎必轉而後下,早用力,而胎先下墜,斷難舒轉,於是橫生倒產之害生。又用力,則胞漿驟下,胎已枯澀,何由能產?
  此病不但產子之家不知,即收生穩婦亦有不知者。至於用藥之法,則交骨不開,胎元不轉,種種諸症,各有專方。
  其外或宜潤,或宜降,或宜溫,或宜涼,亦當隨症施治。其大端以養血爲主,蓋血足,則諸症自退也。
  至於易產強健之產婦,最多卒死。蓋大脫血之後,衝任空虛,經脈嬌脆,健婦不以爲意。
  輕舉妄動,用力稍重,衝脈斷裂,氣冒血崩,死在頃刻。尤忌舉手上頭,如是死者,吾見極多。
  不知者以爲奇異,實理之常。生產之家,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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