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

王安石
王安石 〔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爲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爲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衆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爲衆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爲衆人;今夫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爲衆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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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爲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裏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並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爲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並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爲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着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區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爲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爲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尚且成爲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爲普通人就爲止了嗎?

注釋

  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爲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爲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
  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爲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先人」。

賞析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於天雖異,但還得受之於人,否則就將復爲衆人,進而說明未受之於天者,本來就是衆人,如果不受之於人,恐怕連作「衆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爲「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餘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爲泯然衆人,見於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爲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爲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爲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於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並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爲內容。此事傳出後,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着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裏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爲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着他到處拜見縣裏人,不讓他學習。這裏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並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誇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爲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湧,「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爲下文的因不後學而「泯然衆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爲全文的知識才幹「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才變爲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爲「衆人」的過程。開頭的「餘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願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儘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麼六七年後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爲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並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衆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衆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後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於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爲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爲衆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裏,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後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爲衆人;那麼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後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彷彿是餘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裏。因爲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於說後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麼後果,而在於說明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爲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爲衆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於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爲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爲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髮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爲衆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侷限於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衆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爲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爲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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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諡文,封荊國公。
  世人又稱王荊公。
  漢族,北宋撫州臨川人(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鄧家巷人),中國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歐陽修稱讚王安石:“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
  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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