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剛中(1088年—未知),字亨仲,婺州金華人。生於宋哲宗元祐三年,卒於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年六十七歲。登紹興進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撫副使,治蜀頗有方略,威震境內。初剛中嘗爲秦檜所薦;後檜怒其在蜀專擅,罷責桂陽軍居住。再責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檜死,追諡忠愍。剛中著有北山集(一名腹笑編)三十卷,《四庫總目》又有周易窺餘、經史專音等,並傳於世。
【墳墓搬遷】
南宋抗金名將、民族英雄鄭剛中墓原址位於曹宅鎮長山壠水庫庫區,由於水庫擴容需要,墳墓搬遷至長山壠水庫下游。2007年11月12日上午,新墓竣工,並舉行了隆重的竣工儀式。鄭氏後裔臺灣工黨主席鄭昭明,區委副書記張菲菲等出席了竣工儀式並拜謁鄭剛中墓。
鄭剛中爲南宋名臣,與岳飛、宗澤齊名,是金華在科舉時代唯一的探花,相繼任禮部侍郎、川陝宣諭使、四川宣撫副使等要職,爲人剛正不阿,立主抗金,後受大奸臣秦會所害,享年47歲。鄭剛中墓爲原金華縣文保單位,整個搬遷工程於2006年7月份啓動,2007年11月份竣工,投資120餘萬元,耗時一年零四個月。
【評價】
鄭剛中爲民族英雄,令鄭氏後裔乃至全體龍的傳人所景仰,他的民族氣節和英雄氣概爲後人敬佩。
哲觀剛中詩,高標逸韻,文采飛揚,孤寒冷壯中顯現出苦澀、淡雅以及嫉惡之傲骨與對世事的無奈,其文學價值頗高,然剛中詩名不顯於當時及後世,惜哉。
贊詩曰:
青史曾丹忠愍諡,探花墓留後人憑。
北山有幸迎忠骨,清風無聲慰靈英。
恩薦貶殺皆由檜,知兵好戰豈爲名?
爲有虎狼窺國器,伏羆在西捍河清。
【生平】
鄭剛中,字亨仲,一字漢章,號北山,又號觀如,浙江金華曹宅郭門村人。生於北宋哲宗趙煦元祐三年(1088)五月二十三日,紹興二年(1132)以第三名進士及第,是「探花」出身的南宋名臣。
初授左文林郎,任溫州判官。時遇百年大旱,因提出「以工代賑」之方針,緩解災情,政績顯着,被秦檜賞識薦舉。紹興六年(1136),經當朝宰相秦檜之薦舉,任刺令所刪定官,其時政要務見解受高宗賞識,不久即升任宣義郎,不過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時金兵入侵,秦檜獨攬朝政,恣意陷害忠良,賣國求榮,對金力主和議。剛中力陳和議之弊,不因秦檜薦舉而附和。紹興十一年(1141年),王倫挾金使來議和。樞密院編修胡銓因請斬王倫、秦檜,禍在旦夕。剛中極力營救,由是得罪秦檜,卻更令高宗欣賞其膽識,升任他爲宗正少卿,後又任祕書少卿。
紹興九年,爲樞密行府參謀出諭京陝,及還,除禮部侍郎。十一年,擢樞密都承旨,爲川陝宣諭使,十二年,遷川陝宣撫副使兼營田。紹興十四年(1144)甲子,充陝西分畫地界使,奉命到陝西與金使劃定疆界事。金使烏陵「贊謨入境,欲盡取階、成、岷、鳳、秦、商六州,剛中力爭不從;又欲取商、秦,於大散關之界,剛中又堅不從。據理力爭,面折金使。兀朮遣人力求和尚原,剛中恐敗和好,以和尚原自紹興四年後不繫吳地分,於是割秦、商之半,棄和尚原以與金。
紹興和議後,剛中改任四川宣撫副使。剛中治理四川方略獨備,經劃調度,軍政事務井井有條。宣撫司舊在綿、閬間,及胡世將代吳玠,就居河地,饋餉不斷。剛中奏:利州在潭毒關內,與興、洋諸關聲援相接,乞移司利州。自是省費百萬。剛中始至,即欲移屯一軍,大將楊政不從,呼政語之曰:「剛中雖書生,不畏死!」聲色俱厲,政即聽命。
都統每入謁,必庭參然後就坐。吳璘升檢校少師來謝,語閽吏,乞講鈞敵之禮。剛中曰:「少師雖尊,猶都統制耳,儻變常禮,是廢軍容。」行禮如故。
剛中主蜀期間行屯田,免雜徵;嚴教訓,重積聚;整軍旅,強武備,金兵不敢犯。時有「宗澤猛虎在北,剛中伏熊在西」之稱。時剛中於階、成二州營田,抵秦州界,凡三千餘頃,歲收十八萬斛。奏蠲四川雜徵,又請減成都府路對糴及宣撫司激賞錢。從之。
先是,川口屯兵十萬,分隸三大將:吳璘屯興楊政屯興元府,郭浩屯金州,皆建帥節;而統制官知成州王彥、知階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鳳州楊從儀亦領沿邊安撫。剛中請分利州爲東、西路,以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州、大安軍七郡爲東路,治興元,命政爲安撫;以興、階、成、西和、文、隴、鳳七州爲西路,治興州,命璘爲安撫;而命浩爲金、房、開、達州安撫;諸裨將領安撫者皆罷。從之。請弛夔路酒禁,複利州錢監爲紹興監。時軍已罷,移屯內郡,剛中言逐路各有漕司,都漕宜罷。從之。
蜀中富饒,秦檜令獻金3萬兩並加派賦稅,遭剛中拒絕。秦檜怒其在蜀專擅,不聽命,令侍御史汪勃奏置四川財賦總領官,以趙不棄爲之,不隸宣撫司。不棄牒宣撫司,剛中怒,由是有隙。不棄頗求剛中陰事言於檜,檜佯召不棄歸,因召剛中。剛中語人曰:「孤危之跡,獨賴上知之耳。」檜聞愈怒。
紹興十七年(1147)九月,秦檜命御史汪勃、餘堯弼等人吹毛索疵,對剛中猛加彈劾,列出所謂「妄用官錢」、「奢僭」、「貪婪」、「天資兇險」、「網羅死黨」等等罪狀。是年十二月,又使餘堯弼繼續彈劾他,「爲臣不忠」、「賄賂溢於私帑」、「暴斂困民」、「密遣爪牙」、「窺伺朝政」等等罪行,,剛中由是被免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監居住。
紹興十九年(1149)七月,高宗想減輕一點對剛中的處罰,秦檜卻不依不饒,要徹底查究其「貪污」罪行。又命人逮捕其子右承務郎鄭良嗣及其將佐賓客,都關押在江州獄中。再派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等兇暴親信前往審理,嚴刑拷打,硬要坐實鄭剛中的貪污之罪。
湯、宋二人後來報告結案,說是「落實」了剛中的罪行;「違旨出賣度牘,收錢五十五萬餘緡;自設錢監鑄錢,隨意支用;違法領用廚食錢一萬三千餘緡入己;用公錢買通士人進京爲他說項,將轉運司併入宣撫司;違法使用公錢十二萬餘緡……」秦檜大喜,批下判決書曰:「鄭剛中罪大惡極,依法當死,特免死、免禁錮,移封州(治今廣東封開縣東封川鎮)安置;鄭良嗣免死,柳州安置。」與此案有牽連的僚佐趙士禡、張漢之、張仲應等亦皆受了重懲。
鄭剛中到了貶所,秦再指使其黨羽、封州太守趙成之一步步將他窘辱、折磨致死((見續通鑑》卷一二八,總第743頁)。剛中卒於北宋高宗趙構紹興二十四年(1154)五月二十三日,與其生日同月同日,時年67歲。直至秦檜死後,鄭剛中案得以昭雪,恢復其資政殿學士的官職,追諡「忠愍」。▲
小小圍亭書掩關,身閒不用更偷閒。
柳綿盡日高低處,春色於人去住間。
已醉更應將酒解,負花須索把詩還。
我今已是霜顛禿,不比休文只鬢斑。
憶昨被嚴召,同時具行李。
海風九月寒,孤翮相次起。
扁舟下雙溪,鼓棹共秋水。
覽勝定徘徊,得酒對歡喜。
欲得骨髓奇,先後獻天子。
六馭駐松江,端門晝高啓。
披雲就堯日,五色炫光煒。
孤根際春陽,生動自茲始。
掄材有時相,小大聽所委。
茵馮忽東西,分此舊窗幾。
公居陋室中,屋壁初料理。
人靜夜燈孤,葉動聲入耳。
數日皆大風,檐冰凍相倚。
坐想髯...
新寒蕩餘暑,小雨結離愁。
行人向西去,江水自東流。
我趁孤船歸,迴腸車萬周。
假寐槳聲中,清夢何悠悠。
恍若傅兩翼,飄然得浮游。
仙風入山骨,佳氣遮林邱。
塵外人物古,雲間樓殿幽。
自念此何許,而容區中囚。
旁有老人笑,謂予失初謀。
貪前慕垂餌,遂爲香所鉤。
今茲窮瘁身,抱病炎荒陬。
終歲骨肉念,百年離合憂。
俛默事迎送,嗟嗟亦良羞。
予欲從...
見山不見理,真假析爲二。
看假作真山,細大豈殊致。
鄰翁憐索居,奉我石一塊。
嵌空會短小,枯澀少堅膩。
承以下巖紫,其體潤而細。
翁言白鹿皮,蒼璧慚倒置。
殷勤加謝翁,分別非所會。
但見眼中山,幾立出塵外。
侵寒欲清癯,向晚變孤翠。
蕭蕭風雨天,雲氣或冥晦。
雖地禽鳥聲,頗若巖洞邃。
側耳聽其中,恐有隱者在。
幽趣無人會,雲依遠岫行。
寒塘時撥刺,古木廔敲鏗。
壁殼拖涎鈍,花飛度粉輕。
山泉烹石鼎,孤啜不勝清。
我有君恩未報身,勿因雲出念行人。
閉簾小合團團坐,爾輩何妨暖到春。
先放恐輸梅,籬邊趁早開。
素心甘冷澹,秀色肯塵埃。
眼老書慵看,官閒吏不催。
煩君助幽勝,小鍤爲移來。
回舟逆水甚徐徐,尚距桐江百里餘。
只有夢魂無阻礙,夜來先已到吾廬。
故人官江濱,藹藹起清望。
因漂似木偶,千里遠相向。
窮達懷異趣,雅故恐遺忘。
暨我即門牆,公喜不可狀。
握手問辛苦,容我綱伸嘀。
凜然高義生,開懷出雲上,銜恩在雙腮,圖報心愈諒。
歲暮天益寒,江湖足波浪。
篋中乃得詩,安流反門巷。
鼓子花堪愛,疏葩淡碧時。
未陪葵向日,且伴菊當籬。
土厚根條遠,涼多世俗希。
可憐紅槿類,無益自衰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