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剛中(1088年—未知),字亨仲,婺州金華人。生於宋哲宗元祐三年,卒於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年六十七歲。登紹興進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撫副使,治蜀頗有方略,威震境內。初剛中嘗爲秦檜所薦;後檜怒其在蜀專擅,罷責桂陽軍居住。再責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檜死,追諡忠愍。剛中著有北山集(一名腹笑編)三十卷,《四庫總目》又有周易窺餘、經史專音等,並傳於世。
【墳墓搬遷】
南宋抗金名將、民族英雄鄭剛中墓原址位於曹宅鎮長山壠水庫庫區,由於水庫擴容需要,墳墓搬遷至長山壠水庫下游。2007年11月12日上午,新墓竣工,並舉行了隆重的竣工儀式。鄭氏後裔臺灣工黨主席鄭昭明,區委副書記張菲菲等出席了竣工儀式並拜謁鄭剛中墓。
鄭剛中爲南宋名臣,與岳飛、宗澤齊名,是金華在科舉時代唯一的探花,相繼任禮部侍郎、川陝宣諭使、四川宣撫副使等要職,爲人剛正不阿,立主抗金,後受大奸臣秦會所害,享年47歲。鄭剛中墓爲原金華縣文保單位,整個搬遷工程於2006年7月份啓動,2007年11月份竣工,投資120餘萬元,耗時一年零四個月。
【評價】
鄭剛中爲民族英雄,令鄭氏後裔乃至全體龍的傳人所景仰,他的民族氣節和英雄氣概爲後人敬佩。
哲觀剛中詩,高標逸韻,文采飛揚,孤寒冷壯中顯現出苦澀、淡雅以及嫉惡之傲骨與對世事的無奈,其文學價值頗高,然剛中詩名不顯於當時及後世,惜哉。
贊詩曰:
青史曾丹忠愍諡,探花墓留後人憑。
北山有幸迎忠骨,清風無聲慰靈英。
恩薦貶殺皆由檜,知兵好戰豈爲名?
爲有虎狼窺國器,伏羆在西捍河清。
【生平】
鄭剛中,字亨仲,一字漢章,號北山,又號觀如,浙江金華曹宅郭門村人。生於北宋哲宗趙煦元祐三年(1088)五月二十三日,紹興二年(1132)以第三名進士及第,是「探花」出身的南宋名臣。
初授左文林郎,任溫州判官。時遇百年大旱,因提出「以工代賑」之方針,緩解災情,政績顯着,被秦檜賞識薦舉。紹興六年(1136),經當朝宰相秦檜之薦舉,任刺令所刪定官,其時政要務見解受高宗賞識,不久即升任宣義郎,不過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時金兵入侵,秦檜獨攬朝政,恣意陷害忠良,賣國求榮,對金力主和議。剛中力陳和議之弊,不因秦檜薦舉而附和。紹興十一年(1141年),王倫挾金使來議和。樞密院編修胡銓因請斬王倫、秦檜,禍在旦夕。剛中極力營救,由是得罪秦檜,卻更令高宗欣賞其膽識,升任他爲宗正少卿,後又任祕書少卿。
紹興九年,爲樞密行府參謀出諭京陝,及還,除禮部侍郎。十一年,擢樞密都承旨,爲川陝宣諭使,十二年,遷川陝宣撫副使兼營田。紹興十四年(1144)甲子,充陝西分畫地界使,奉命到陝西與金使劃定疆界事。金使烏陵「贊謨入境,欲盡取階、成、岷、鳳、秦、商六州,剛中力爭不從;又欲取商、秦,於大散關之界,剛中又堅不從。據理力爭,面折金使。兀朮遣人力求和尚原,剛中恐敗和好,以和尚原自紹興四年後不繫吳地分,於是割秦、商之半,棄和尚原以與金。
紹興和議後,剛中改任四川宣撫副使。剛中治理四川方略獨備,經劃調度,軍政事務井井有條。宣撫司舊在綿、閬間,及胡世將代吳玠,就居河地,饋餉不斷。剛中奏:利州在潭毒關內,與興、洋諸關聲援相接,乞移司利州。自是省費百萬。剛中始至,即欲移屯一軍,大將楊政不從,呼政語之曰:「剛中雖書生,不畏死!」聲色俱厲,政即聽命。
都統每入謁,必庭參然後就坐。吳璘升檢校少師來謝,語閽吏,乞講鈞敵之禮。剛中曰:「少師雖尊,猶都統制耳,儻變常禮,是廢軍容。」行禮如故。
剛中主蜀期間行屯田,免雜徵;嚴教訓,重積聚;整軍旅,強武備,金兵不敢犯。時有「宗澤猛虎在北,剛中伏熊在西」之稱。時剛中於階、成二州營田,抵秦州界,凡三千餘頃,歲收十八萬斛。奏蠲四川雜徵,又請減成都府路對糴及宣撫司激賞錢。從之。
先是,川口屯兵十萬,分隸三大將:吳璘屯興楊政屯興元府,郭浩屯金州,皆建帥節;而統制官知成州王彥、知階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鳳州楊從儀亦領沿邊安撫。剛中請分利州爲東、西路,以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州、大安軍七郡爲東路,治興元,命政爲安撫;以興、階、成、西和、文、隴、鳳七州爲西路,治興州,命璘爲安撫;而命浩爲金、房、開、達州安撫;諸裨將領安撫者皆罷。從之。請弛夔路酒禁,複利州錢監爲紹興監。時軍已罷,移屯內郡,剛中言逐路各有漕司,都漕宜罷。從之。
蜀中富饒,秦檜令獻金3萬兩並加派賦稅,遭剛中拒絕。秦檜怒其在蜀專擅,不聽命,令侍御史汪勃奏置四川財賦總領官,以趙不棄爲之,不隸宣撫司。不棄牒宣撫司,剛中怒,由是有隙。不棄頗求剛中陰事言於檜,檜佯召不棄歸,因召剛中。剛中語人曰:「孤危之跡,獨賴上知之耳。」檜聞愈怒。
紹興十七年(1147)九月,秦檜命御史汪勃、餘堯弼等人吹毛索疵,對剛中猛加彈劾,列出所謂「妄用官錢」、「奢僭」、「貪婪」、「天資兇險」、「網羅死黨」等等罪狀。是年十二月,又使餘堯弼繼續彈劾他,「爲臣不忠」、「賄賂溢於私帑」、「暴斂困民」、「密遣爪牙」、「窺伺朝政」等等罪行,,剛中由是被免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監居住。
紹興十九年(1149)七月,高宗想減輕一點對剛中的處罰,秦檜卻不依不饒,要徹底查究其「貪污」罪行。又命人逮捕其子右承務郎鄭良嗣及其將佐賓客,都關押在江州獄中。再派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等兇暴親信前往審理,嚴刑拷打,硬要坐實鄭剛中的貪污之罪。
湯、宋二人後來報告結案,說是「落實」了剛中的罪行;「違旨出賣度牘,收錢五十五萬餘緡;自設錢監鑄錢,隨意支用;違法領用廚食錢一萬三千餘緡入己;用公錢買通士人進京爲他說項,將轉運司併入宣撫司;違法使用公錢十二萬餘緡……」秦檜大喜,批下判決書曰:「鄭剛中罪大惡極,依法當死,特免死、免禁錮,移封州(治今廣東封開縣東封川鎮)安置;鄭良嗣免死,柳州安置。」與此案有牽連的僚佐趙士禡、張漢之、張仲應等亦皆受了重懲。
鄭剛中到了貶所,秦再指使其黨羽、封州太守趙成之一步步將他窘辱、折磨致死((見續通鑑》卷一二八,總第743頁)。剛中卒於北宋高宗趙構紹興二十四年(1154)五月二十三日,與其生日同月同日,時年67歲。直至秦檜死後,鄭剛中案得以昭雪,恢復其資政殿學士的官職,追諡「忠愍」。▲
玉骨透花寒,冰壺清露滴。
暗香驚返魂,移自芝蘭側。
殷勤置書幾,粲粲百態出。
徘徊欲與語,奈此雪霜色。
高標邈難親,欲疏還不得。
箇中須有詩,苦覓不到筆。
要須明月來,吒之問姑射。
幽趣無人會,閒居趣自成。
孤舟橫水靜,宿鷺入煙明。
風絮低還起,苔錢斷復生。
小門無客款,睡犬不聞聲。
金壺皤腹貯春醪,路入山堂腳腳高。
但得遠塵寬俗鞅,不須臨下見秋毫。
五月黃梅爛,書潤幽齋溼。
柏子探枯花,松脂得明粒。
覆火紙灰深,古鼎孤煙立。
悠然便假寐,萬慮無相及。
不知此何參,透頂衆妙入。
靜處動始定,惟虛道乃集。
心清杜老句,高韻不容襲。
餘馨夢中殘,密雨窗前急。
太守分花春滿盤,謂從郴嶺剪來看。
恩寬罪大方流涕,渠敢伸眉向牡丹。
就溫嫌冷性同然,況是冬深凜冽天。
莫訝塵生楊綰席,都緣坐少席文氈。
感君四坐平分暖,爲我長針細衲綿。
從此門前有來客,不須稱遽足留連。
簡書催我就征途,對坐西山暫索居。
聞說仕途巇險甚,未應從此便相疏。
窗鏬迴旋憐虩虎,階前遲鈍念蝸牛。
靜中物理曾觀妙,一嘆世間堪白頭。
山田磽薄高低春,田者緣山嗔鳥耘。
惰農不趨林外坰,每以憚此求暫寧。
守出見之告以情,爾輩勿視米價平。
官今不用農爲兵,雖屢豐年自當耕。
醉飽酒食爾有名,田畯至喜非肇稱。
衆曰此亭公所登,願當甘棠頌公恩。
祁祁之雨明日晴,聽我吹豳擊鼓鳴。
劉郎桃樹欲撓春,一夜飄零最惱人。
不似窮秋作霜露,摧殘蒲柳有誰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