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璸(1656-1718年),字文煥,號眉川,廣東海康(今屬雷州市)人。
  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進士,知福建古田縣。
  疏議廢加耗、懲貪官、禁濫刑、置社倉、糶積穀、崇節儉、興書院、飭武備等。
  任福建巡撫、閩浙總督等。
  居官清廉,勵精圖治,布衣素食。
  累官福建巡撫、浙閩總督。
  清廉卓絕,聖祖稱爲「苦行老僧」。
  康熙三十九年任古田知縣,又調到臺灣主政。
  人物生平陳璸(1656-1718年),字文煥,雷州市附城南田村人,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舉進士,翰林院編修,歷任福建古田、臺灣知縣、湖南巡撫、福建巡撫、閩浙總督等職。
  一生清正廉潔,勤政愛民,康熙皇帝稱之爲「清廉中之卓絕者」,與于成龍、施世綸等同爲當朝名臣,跟海瑞、丘浚合稱嶺南三大清官。
  陳璸一到臺灣,立即深入民間,明查暗訪,把前任無辜扣押之300囚犯,釋放回家。
  知府不同意他的見解,上書揭參。
  皇帝聽說所釋放之囚乃造反之輩,派欽差到臺查辦。
  點犯之日不缺一個。
  欽差大惑不解,後經仔細訊問,才知這些犯人乃自覺回監聽點,表明陳璸平反冤獄做得對,知府揭參錯了。
  康熙四十八年(1709),陳璸充當會試分校,旋任四川提學道。
  翌年,臺灣再次發生民變,福建巡撫張伯行向朝廷推薦陳璸當臺廈道。
  他在奏章裏特別強調「爲四川省找一學政容易,爲臺廈道物色一個適當人選難」。
  康熙同意張巡撫的看法,下旨任用陳璸爲臺灣廈門道。
  陳璸在臺5年,革陋規,禁酷刑,恤番民,重教化,施政得體,民心向化,動盪的局面安定下來。
  康熙五十三年(1714)的春季,陳璸被提拔爲湖南巡撫。
  同年,北上京都謁見。
  康熙稱讚他是一個「苦行頭陀」,並說,我昨天召見了陳璸,仔細觀察他的言行,的確是個清官。
  他原是一個沿海務農之人,既不是什麼世家大族,又沒有門生故吏,而天下人都稱讚他清廉,如果沒有實際行動,哪能得到這麼崇高的聲譽呢?他有才能辦大事,國家有這樣的官吏,實在是天下的大好事,應該從優表揚,爲清廉者作鼓勵。
  同年十二月,陳璸調任福建巡撫。
  康熙五十五年,閩浙總督滿保入朝皇帝,陳兼署閩浙總督。
  其時,雷州城之東,洋田萬頃,堤岸逼近大海,鹹潮年年衝擊,漸多崩毀。
  陳雖遠處福建,卻時刻關心家鄉人民的生命財產。
  他奏請皇帝飭令廣東撥給專款修築雷州東西洋堤圍。
  他擔心上面撥下的公款5300餘兩不夠費用,便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把自己儉積下的俸銀5000兩,送到海康,協助修堤。
  康熙五十七年十月,陳璸病逝。
  皇帝下旨追授他禮部尚書,賜祭葬,諡清端。
  陳璸自踏上仕途至貴爲巡撫,二十餘年孑身在外,持政辦事親力親爲,平日節衣縮食,「官廚惟進瓜蔬」,俸祿都用在民生疾苦上。
  公元1714年冬,陳璸調任福建巡撫入朝面聖,次日,康熙對羣臣說:「朕昨日召見陳璸,細察其舉動言行,確係清官。
  以海濱務農之人,非世家大族,又無門生舊故,而天下之人,莫不知其清,非有實行,豈能如此!
  國家得此等人,實爲祥瑞。
  」陳璸任臺灣道期間,「未嘗延幕僚,案牘胥自任,僕從一、二人」(臺灣蘇瑛《陳璸公傳》)。
  機構雖精簡,辦事效率反而提高,將節省下來的衙門公費三萬餘兩全部用來營造炮臺,加強臺灣海防。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月,陳璸卒於閩浙總督任上,臨終時又疏請以任內所應得廉俸一萬三千四百餘兩上交國庫。
  陳璸病逝後,清廷篤念賢勞,追授禮部尚書、賜國葬、諡清端等(清一代獲清端者僅六人)。
  人物成就革新吏治陳璸初入仕途是任「素稱難治」的福建古田縣令。
  古田之難治,主要原因是蠹書蠹役太多,他們「盤踞衙門,最爲民害」。
  陳璸所說的蠹書蠹役就是吏胥——一個特殊利益羣體。
  所謂「吏」,即負責抄寫的文祕,「胥」即捕快等跑腿辦事的人員。
  過去有句俗話說「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都是三年一任(清代平均不足兩年),吏胥卻是歷久而不換,甚至兄終弟及,父死子替。
  吏胥的職責是代替官員催徵賦稅、攤糧派款。
  這種事老實巴腳的「好人幹不了」,只有社會上奸猾狡黠之徒才能勝任。
  他們聚集起來,「鐵煉成羣」,有權有勢,又沒有人能監督。
  就日夜謀劃如何從百姓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財。
  清朝初年,古田料理六房公務正式書辦只有14名,朝廷按冊發餉。
  後來這個羣體自我膨脹,增至28名、56名。
  陳璸上任時,古田吏胥竟然有158名之多。
  這種情況在全國極爲普遍。
  王學泰在《吏胥之害》一文中說:「到了明清兩代,吏胥成了衙門的主體,人數日增。
  」陳璸在給上司的調查報告中寫道:「差役下鄉,分路搜索如捕大獄,寧不騷擾!
  況由鄉至縣、由縣至省,兒啼婦哭,保無因飢寒困窘而顛踣於道路者乎?
  此其大害在民財、兼在民命。
  」「一正差俱帶白役數人爲爪牙,並轎伕隨丁至十數人不等,通共有數百輩。
  分鄉分路,四處騷擾,所過雞豚一空」。
  (《古田縣條陳八事》)一個外來的官面對這些長久盤踞衙門的吏,會有三種選擇:其一,與之同污合流;
  其二,睜隻眼閉隻眼明哲保身;
  第三,站在他們的對立面。
  清人方俊頤說:「且有不肖守令,恃鷹犬爲爪牙,倚虎狼爲心旅(月),以遂其雉蠶食鯨吞之計,而濟其婪髒黷貨之貪」。
  這種情況爲陳璸所不齒。
  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也不符合陳璸的志向和操守。
  如果親眼看着百姓財命不保,兒啼婦哭,他所奉行的「儒家之學」就是假仁義,追求的「浮屠之行」就是假慈悲。
  他的所謂清廉自守、清貧節儉、束己利他的操守也就毫無價值。
  所以,陳璸斷然採取了第三種態度。
  然而,裁汰冗員,改革人事制度,清除古田頭號積弊,畢竟是天下第一等難事。
  他是如何順利解決的?
  值得佩服的是,陳璸不光對百姓苦處「知之最真,言之倍痛」,而且有救民於水火的智慧和勇氣。
  據歷史記載,他舉行了一場公開召聘吏胥的考試。
  「考驗通曉文移及寫字端楷者,留存七八十名,開造姓名年貌,都圖住址,詳請批奪存案,永絕後弊。
  餘則盡數汰裁,令其歸農當差」(陳璸《古田縣條陳八事》)。
  這種辦法使水平差的差役和「白役」無理由反對,一個危害甚烈的暴力集團被和平解散,進入「正冊」的吏胥則被置於嚴格的管束之中,多年的弊政得以消除,爲其他的革新鋪平了道路。
  陳璸能夠改革成功,完成這一重大變革,很大程度上靠官員自身素質。
  陳璸的成功有以下幾種品質保證:一是志向。
  陳璸自幼志向遠大,「矢志不在溫飽」,而要「志於道」、「志於仁」,「學儒者之學,行浮屠之行」。
  「儒者之學」的核心是仁愛,「浮屠之行」的根本是仁慈。
  志向的本質是「博施濟衆」。
  志向大,是要「濟」更多的衆人,志向遠,是長遠地「濟」衆。
  人們常說志向遠大,是從空間和時間是說明爲衆人服務的廣泛性和持續性。
  志向能夠產生的勇氣,爲克服困難提供動力。
  二是操守:俗話說打鐵須得自身硬。
  陳璸「不納一文、不通一賄,絕意逢迎、堅持直道」。
  「以天下爲己任,溫飽無求;
  其廉介本天成,影衾不愧」。
  就使自己產生了強大的道德力量。
  三是無私忘我的精神,陳璸改革,沒有絲毫自身利益的考慮,相反,是「瘦在己而肥在民」,這樣無私便會無畏,有志便會有爲。
  他解開古縣的第一個死結,一系列的的難題隨即迎刃而解,清積欠、清丁田、均差徭、建義學,盤活了古田政局。
  建立起人民安居樂業的良性發展的秩序。
  這樣就消除戾氣,布撒祥和之氣。
  從康熙三十九年三月到康熙四十年九月,陳璸用一年半時間,把積弊叢生的古田治理的井井有條。
  史書記載:「邑中五彩雲現」。
  陳璸的廉政、勤政與善政贏得了百姓的愛戴。
  陳璸調任臺灣時,古田人民戀戀不捨。
  聽說對陳璸進行離職查驗,清理糧庫時因倉鼠糟蹋毀壞,倉榖儲備斤兩有所虧欠,古田百姓爭攜升斗,把糧食補足。
  這件小事不能平伏古田百姓的感恩之心,就準備給陳璸立生祠,陳璸聽說後堅決反對,陳璸走後,生祠還是建了,並且每年殺豬屠羊禱祀,成爲傳統。
  在以後歲月裏,只要有古田人來雷州做生意,必先祭拜陳清端公祠。
  據陳璸後人陳華德先生介紹,二百七十年後的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古田後人又組織「福建懇親團」來雷州,欲觀璸公祠,拜璸公墓,代先人謝恩,而此時,清端公祠已傾圮欲倒,陳璸公墓已被挖掘破壞,古田人大哭而去。
  「海妖」作祟清康熙年間,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百姓安居樂業,舉國一派盛世繁榮的景象。
  惟有臺灣府頻傳奏章,稟告皇帝,稱連年海妖登陸作祟,成羣結隊爬到農田裏毀壞作物。
  因而農業普遍失收,賊匪四起,社會動盪,民生危殆。
  當地官建牢房,人滿爲患,繼續增建監倉都不能解決問題。
  以至朝廷連換幾任知縣都未能見效。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秋,衆文武大臣向康熙皇帝推薦廣東雷州海康籍進士陳璸(時任福建古田知縣)到臺灣繼任知縣,治理海島,安撫民生。
  康熙皇即傳旨陳璸進京授職。
  其時陳璸正回鄉省親,適逢母親重病垂危,接到聖旨甚是爲難:因爲他不但是一個忠臣,更是一個孝子。
  自知抗旨要殺頭,無奈只有孝心爲上,冒死服侍老母親半月後,見病情緩解才備行裝辭母返京。
  其時正值膏蟹大量上市季節。
  爲了討得皇上歡心,陳璸織了一個竹簍,裝滿一大簍活鮮並塗滿海泥的膏蟹,打點行裝素裹匆匆赴京授命。
  貢蟹爲名陳璸入京城後,直往朝殿,二話不說,便將簍中活蟹解放開來,然後跪地面聖。
  衆老臣面前,只見康熙皇帝故意大聲呵斥道:「陳璸,你知罪否?
  」但見平素沉着的陳璸應道:「罪臣陳璸在下,抗旨久違,遲遲未歸朝廷,罪該萬死。
  望皇上恕罪。
  」康熙繼續責問:「你明知抗旨,延遲迴朝是死罪,爲何抗旨呢?
  !
  」。
  陳璸指着門外橫行的膏蟹,說道:「這些膏蟹是我從家鄉帶來的特產佳餚。
  普天下皇上爲上,罪臣不敢獨享,爲保持鮮活,特地從雷州一路趕着這羣畜牲上路,由於畜牲不聽活,走得又慢,所以誤了行程,肥美的膏蟹是專爲孝敬皇上的貢品,請皇上用過膏蟹,再殺罪臣未遲」。
  康熙皇帝轉過臉來:「唔,算你嘴乖巧,待朕喫了蟹再說。
  」其實康熙皇上也從羣臣口中瞭解到陳璸母親重病之事,現今至關重要的是臺灣社會安危的事情,正急需陳璸這位賢臣赴任知縣,只好免了他欺君之罪。
  巧除鱟患次日早朝,康熙皇帝下旨:「陳璸,抗旨本應殺頭,朕現念你一片忠心獻君,一片孝心爲母。
  公事爲上,先留你察看,給你一個戴罪立功機會,立即赴臺灣任職,降除海妖、平蕩賊寇、穩定治安、恢復生產。
  」然後又對他說:「限你五年之內完成,自有重賞,否則兩罪俱罰,就怪不得聯手下無情。
  」陳璸謝過皇恩後,深感此行凶多吉少、前途未卜。
  到了臺灣島,陳璸帶着隨從馬上前去當地民宅,找土著引導察看「海妖」情況,沿海邊尋去,但見黑壓壓一片,橫七豎八地爬行着數也數不清的甲殼動物,似千軍萬馬般襲來,真是見着不寒而慄,但又似曾相識,待片刻定睛一看,「什麼海妖」,陳璸高興得像頑童一樣提起一隻鱟,大笑起來,自言自語地說起雷州話:「一狗、二鱟、三海豆芽、四番豆。
  」真是樂不可支。
  他回首仰望北方,心緒萬千:難怪皇上器重自己,免了欺君之罪,本臣堅信不用很久時間,定能將臺灣府治理好。
  其實陳璸胸有成竹。
  u0026nbsp;鱟在陳璸的廣東雷州半島家鄉可是海產佳餚,爲什麼卻被誤爲「海妖」呢?
  原來當地土著本以爲好喫之物,但對其腸肚屎尿不會處理,結果食之中毒,導致土著畏慄禁忌喫鱟,視爲「海妖」。
  陳璸高興之餘,便身先士卒地示範宰殺鱟技術,然後將鱟肉分塊下鍋煮熟,再用生薑、蒜米及糖醋打芡汁,讓土著百姓醮着食。
  他們喫後,個個呱呱大叫好味道,這一招果然湊效。
  從此之後,沿海土著掀起抓鱟熱潮,這些「海妖」成了他們的美味佳餚……陳璸摸着腦後勺,呵呵地笑起來,然後自言自語一番:「寶島臺灣雖然土地肥沃,適宜各種農作物生長,但當地土著落後,不懂耕作。
  待日後從雷州半島引來蕃薯及牛隻幫助他們耕作,定能發展生產,安定社會,欣欣向榮。
  」後來,據說陳璸果然從雷州半島引入牛隻及蕃薯,並教當地土著開墾耕耘,養禽圈畜。
  幾經艱辛努力,終於開拓出新局面。
  陳璸在任臺灣縣知縣期間,勵精圖治、社會生機勃勃。
  時間一晃五年過去,「海妖」已除,匪患滅跡,生產豐收,社會安穩。
  康熙皇帝自然龍顏大悅,嘉獎陳璸的治理臺灣功勳,至於陳璸以往的「欺君之罪」早已被他拋到九重雲霄之外。
  勤政愛民最後一點,陳璸不僅勤政,而且善政。
  他往往能針對實情,採取得力舉措。
  臺灣剛從荷蘭殖民主義者所手中奪回,當時經濟、文化都很落後,社會文明度差,陳璸根據實際情況,改革政治,革除弊端,注重「興學廣教」,大力發展文教事業,他還考校讀生,教導治學做人的道理,在臺灣「建學設塾」。
  經過一番努力,改變了社會風氣,「民知禮讓」,「駸駸乎海東鄒魯矣」(《續修臺灣府志》中冊),把臺灣治理得井井有條,爲臺灣和福建等地,留下「海疆治行第一」的特殊政績。
  臺灣貢獻陳璸從政大部分時間是主持臺灣事務,從臺灣縣令到臺灣廈門兵備道,到福建巡撫、閩浙總督,層次步步升高,作爲越來越大,影響也越來越廣。
  他勤政愛民,善於協調各種關係,造就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
  他抓住發展經濟這個關鍵環節,開發寶島,育物富民;
  他以文化爲先導,興隆教化,倡導文明;
  他善於化解矛盾,遇事不驚,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陳璸最大的貢獻體現在對臺灣的治理上。
  清廷收復臺灣後,戰亂始平,人心不穩,加上酷吏當政,急斂暴徵,致民不聊生。
  陳璸在《康熙五十四年十月疏》上描述當時官員腐敗現象:「一人入仕途,於飲食、衣服、器,皆備極華侈。
  多所費必多所取,方面取之有司,有司取之小民,朘削無已。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陳璸調任臺灣知縣(當時臺灣未建省),他體察民情、清廉正直、愛民如子,常以「取一錢與取百萬金無異」爲戒,深受百姓擁戴。
  在治臺策略上,「一禁加耗以蘇民困,一禁酷刑以重民命,一禁饋送以肅官箴,一糶積穀以濟民食,一置社倉以從民便,一崇節儉以惜民財,一先起運以清錢糧,一飭武備以實營伍,一隆書院以興文教」。
  同時對高山族等少數民族實行優撫政策,「革官莊,除酷吏,恤番民……」。
  幾年後,臺灣政局漸趨穩定。
  國相李光地奇其政績,交章保奏,康熙亦奇之,提升陳璸爲四川學政。
  離任時,百姓萬人夾道,揮淚道別,頻呼「青天」。
  不久後,臺灣又發生民變,官兵久戰不能平。
  福建巡撫張百行奏請康熙:「爲四川學政覓人易,爲臺灣道得人難。
  」於是,清廷補授陳璸爲臺灣廈門兵備道,率兵回臺。
  消息傳來後,臺灣百姓奔走相告,不費朝廷一兵一卒,民變自平。
  福建邊防尋調撫福建,上諭廷臣曰:「朕見璸,察其舉止言論,實爲清官。
  璸生長海濱,非世家大族,無門生故舊,而天下皆稱其清。
  非有實行,豈能如此?
  國家得此等人,實爲祥瑞。
  宜加優異,以厲清操。
  」陛辭,上問:「福建有加耗否?
  」璸奏:「臺灣三縣無之。
  」上曰:「火耗盡禁,州縣無以辦公,恐別生弊端。
  」又曰:「清官誠善,惟以清而不刻爲尚。
  」璸爲治,舉大綱,不尚煩苛。
  修建考亭書院及建陽、尤溪朱子祠,疏請御書榜額,並允之。
  復疏言:「防海賊與山賊異,山賊嘯聚有所,而海賊則出沒靡常。
  臺灣、金、廈防海賊,又與沿海邊境不同,沿海邊境患在突犯內境,而臺、廈患在剽掠海中。
  欲防颱、廈海賊,當令提標及臺、澎水師定期會哨,以交旗爲驗。
  商船出海,令臺、廈兩汛撥哨船護送。
  又令商船連環具結,遇賊首尾相救,不救以通同行劫論罪。
  」下部議,以爲繁瑣,上韙其言,命九卿再議,允行。
  是年冬,兼攝閩浙總督。
  奉命巡海,自齎行糧,屏絕供億。
  捐谷應交巡撫公費,奏請充餉。
  上曰:「督撫有以公費請充餉者,朕皆未之允。
  蓋恐準令充餉,即同正項錢糧,不肖者又於此外婪取,重爲民累。
  」令璸遇本省需款撥用。
  璸又請以司庫餘平賞賚兵役,命遵前旨。
  廣東雷州東洋塘堤岸,海潮衝激,侵損民田,璸奏請修築,即移所貯公項及俸錢助工費。
  堤岸自是永固,鄉人蒙其利。
  五十七年,以病乞休,詔慰留之。
  未幾,卒於官。
  遺疏以所貯公項餘銀一萬三千有奇充西師之費。
  命以一萬佐餉,餘給其子爲葬具。
  尋諭大學士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所罕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
  」追授禮部尚書,廕一子入監讀書,諡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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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璸

過飛來寺

陳璸 〔清代〕

  山堂說法錫先飛,一度南華久不歸。
  絕頂峯巒開法眼,嵌空蹊谷護禪扉。
  木魚聲細留花雨,明月更深上釣磯。
  可是攀援攀未得,清風竦竦動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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