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吐血
平人之血。暢行脈絡。
充達肌膚。流通無滯。
是謂循經。謂循其經常之道也。
一旦不循其常。溢出於腸胃之 間。
隨氣上逆。於是吐出。
蓋人身之氣遊於血中。而出於血外。
故上則出爲呼吸。下則出爲二便。
外則出於 皮毛而爲汗。其氣沖和則氣爲血之帥。
血隨之而營運。血爲氣之守。
氣得之而靜謐。氣結則血凝。
氣虛則 血脫。氣迫則血走。
氣不止而血欲止。不可得矣。
方其未吐之先。血失其經常之道。
或由背脊走入膈間。由 膈溢入胃中。
病重者其血之來。闢闢彈指。
漉漉有聲。病之輕者。
則無聲響。故凡吐血。
胸背必痛。是血由背 脊而來。
氣迫之行。不得其和。
故見背痛之證也。又或由兩脅肋。
走油膜。入小腸。
重則潮鳴有聲。逆入於胃。
以致吐出。故凡失血。
復多腰脅疼痛之證。此二者。
來路不同。治法亦異。
由背上來者。以治肺爲主。
由脅下 來者。以治肝爲主。
蓋肺爲華蓋。位在背與胸膈。
血之來路。既由其界分溢出。
自當治肺爲是。肝爲統血之 髒。
位在脅下。血從其地而來。
則又以治肝爲是。然肝肺雖系血之來路。
而其吐出。實則胃主之也。
凡人吐 痰吐食。皆胃之咎。
血雖非胃所主。然同是吐證。
安得不責之於胃。況血之歸宿。
在於血海。衝爲血海。
其脈 麗於陽明。未有衝氣不逆上。
而血逆上者也。仲景治血以治衝爲要。
衝脈麗於陽明。治陽明即治衝也。
陽 明之氣。下行爲順。
今乃逆吐。失其下行之令。
急調其胃。使氣順吐止。
則血不致奔脫矣。此時血之原委。
不 暇究治。惟以止血爲第一要法。
血止之後。其離經而未吐出者。
是爲瘀血。既與好血不相合。
反與好血不 相能。或壅而成熱。
或變而爲癆。或結瘕。
或刺痛。日久變證。
未可預料。必亟爲消除。
以免後來諸患。故以消 瘀爲第二法。
止吐消瘀之後。又恐血再潮動。
則須用藥安之。故以寧血爲第三法。
邪之所輳。其正必虛。
去 血既多。陰無有不虛者矣。
陰者陽之守。陰虛則陽無所附。
久且陽隨而亡。故又以補虛爲收功之法。
四者 乃通治血證之大綱。而綱領之中。
又有條目。今並詳於下方雲。
一止血。其法獨取陽明。
陽明之氣。下行爲順。
所以逆上者。以其氣實故也。
吐血雖屬虛證。然系血虛非氣 虛。
且初吐時。邪氣最盛。
正雖虛而邪則實。試思人身之血。
本自潛藏。今乃大反其常。
有翻天覆地之象。非 實邪與之戰鬥。
血何從而吐出哉。故不去其邪。
愈傷其正。虛者益虛。
實者愈實矣。況血入胃中。
則胃家實。雖不似傷寒證。
以胃有燥屎。爲胃家實。
然其血積在胃。亦實象也。
故必亟奪其實。釜底抽薪。
然後能降氣 止逆。仲景瀉心湯主之。
血多者。加童便茅根。
喘滿者。加杏仁濃樸。
血虛者。加生地當歸。
氣隨血脫不歸根 者。加人蔘當歸五味附片。
有寒熱者。加柴胡生薑。
或加乾薑艾葉。以反佐之。
隨證加減。而總不失其瀉心 之本意。
則深得聖師之旨。而功效亦大。
蓋氣之原在腎。水虛則氣熱。
火之原在心。血虛則火盛。
火熱相搏 則氣實。氣實則逼血妄行。
此時補腎水以平氣。迂闊之談也。
補心血以配火。不及之治也。
故惟有瀉火一 法。除暴安良。
去其邪以存其正。方名瀉心。
實則瀉胃。胃氣下泄。
則心火有所消導。而胃中之熱氣。
亦不上 壅。斯氣順而血不逆矣。
且大黃一味。能推陳致新。
以損陽和陰。非徒下胃中之氣也。
即外而經脈肌膚軀 殼。凡屬氣逆於血分之中。
致血有不和處。大黃之性。
亦無不達。蓋其藥氣最盛。
故能克而制之。使氣之逆 者。
不敢不順。既速下降之勢。
又無遺留之邪。今人多不敢用。
惜哉。然亦有病之輕者。
割雞焉用牛刀。葛可 久十灰散。
亦可得效。義取紅見黑即止之意。
其妙全在大黃降氣即以降血。吐血之證。
屬實證者十居六 七。以上二方。
投之立效。然亦有屬虛屬寒者。
在吐血家。十中一二。
爲之醫者不可不知也。虛證去血太多。
其證喘促昏憒。神氣不續。
六脈細微虛浮散數。此如刀傷出血。
血盡而氣亦盡。危脫之證也。
獨蔘湯救護 其氣。使氣不脫。
則血不奔矣。寒證者。
陽不攝陰。陰血因而走溢。
其證必見手足清冷。便溏遺溺。
脈細微遲 澀。面色慘白。
脣口淡和。或內寒外熱。
必實見有虛寒假熱之真情。甘草乾薑湯主之。
以陽和運陰血。虛熱 退而陰血自守矣。
然血系陰汁。剛燥之劑。
乃其所忌。然亦有陽不攝陰者。
亦當用姜附也。上寒下熱。
芩連 姜附同用亦有焉。以上數法。
用之得宜。無不立愈。
其有被庸醫治壞。而血不止者。
延日已久。證多雜見。
但 用以上諸方。未能盡止血之法。
審系瘀血不行。而血不止者。
血府逐瘀湯主之。火重者。
加黃芩黃連。痰多 者。
加雲苓瓜霜。咳逆。
加杏仁五味寸冬。盜汗身熱。
加青蒿冬桑葉黃柏牡蠣。喘者。
加杏仁蘇子。身痛。
胸腹 滿。大便閉。
爲瘀結。加大黃。
如欲求詳。參看痰瘀癆熱等門。
乃盡其治。又有審病之因。
而分別以止其血者。治法尤不厭詳。
因於酒及煎炒濃味之物者。其證脈數滑。
口乾燥。胸中煩熱。
大小便不利。宜用白虎湯。
加 茵陳炒梔大黃藕節治之。因於外感者。
先見頭痛惡寒發熱。脈浮而緊者。
爲寒犯血分。外束閉而內逆壅。
是以吐血。麻黃人蔘芍藥湯治之。
若脈浮而數者。爲傷風。
風爲陽邪。宜小柴胡湯。
加荊芥防風當歸白芍 丹皮蒲黃知母石膏杏仁治之。若因瘟疫。
外證頗似傷寒。而內有伏熱攻發。
口舌苔白。惡熱羞明。
小便短 赤。大便濁垢。
心中躁煩。脈見滑數。
宜升降散。加桃仁丹皮花粉生地蔞仁石膏杏仁甘草治之。
犀角地黃 湯亦治之。若因於暑。
則發熱心煩。暑者。
溼熱二氣合化之名也。以清熱利溼爲主。
升降清化湯。加防己木 通蔞仁治之。
病輕者去大黃。因於怒氣逆上。
血沸而吐者。宜丹梔逍遙散。
加青皮牡蠣蒲黃膽草治之。氣 火太甚者。
則用當歸蘆薈丸。以平其橫決。
因於勞倦困苦飢飽不勻。以及憂思抑鬱。
心神怔忡。食少氣短。
吐血虛煩者。宜用歸脾湯主之。
中土虛寒者加煨姜。虛熱者加柴胡山梔。
因於跌打損傷。以及用力努掙。
而得失血之證者。法宜補氣以續其絕。
消瘀以治其傷。四物湯。
加黃人蔘續斷桃仁紅花陳酒童便治 之。因於色慾過度。
陰虛火旺。其證夜則發熱。
盜汗夢交。耳鳴不寐。
六脈細數芤革。宜地黃湯。
加蒲黃藕節 阿膠五味治之。止血之法。
此其大略。如欲變化而盡善。
非參透全書。不能絲絲入彀。
總而論之。血之爲物。
熱則行。冷則凝。
見黑則止。遇寒亦止。
故有用熱藥止血者。以行血爲止血。
姜艾等是也。有用涼水止血者。
或用急流水。或用井華水。
取冷則凝之義。芩連諸藥。
亦即冷止之義。有用百草霜京墨十灰散等。
以止血 者。取見黑則止之義。
黑爲水之色。紅爲火之色。
水治火故止也。此第取水火之色。
猶能相剋而奏功。則能 知水火之性。
以消息用藥。何血證難治之有。
又有用鹹以止血者。童便馬通揚塵水之類。
此內經鹹走血 之義。童便尤能自還神化。
服制火邪以滋腎水。大有功用。
故世醫雲。服童便者。
百無不生。不服童便者。
百 無不死。本人小便。
清晨每服一碗。名回龍湯。
各種隨筆。贊回龍湯之妙者。
甚夥。病家皆所當服也。
顧止血 之法雖多。而總莫先於降氣。
故沉香、降香、蘇子、杏仁、旋復、枳殼、半夏、尖貝、濃樸、香附之類。皆須隨宜取用。
而大黃一味。既是氣藥。
即是血藥。止血而不留瘀。
尤爲妙藥。識得諸法。
其於止血之用。思過半矣。
夫所謂 止血者。非徒止其溢入胃中之血。
使不吐出而已也。蓋大吐之時。
經脈之血。輻輳而至。
其溢入胃中者。聽 其吐可也。
下可也。即停留胃中。
亦與糟粕無異。固無大害也。
獨動於經脈之中。而尚未溢出者。
若令溢出。則不可復返矣。
惟急止之。使猶可復還經脈。
仍循故道。復返而爲沖和之血。
所謂止血者。即謂此未曾溢 出。
仍可復還之血。止之使不溢出。
則存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
非徒止已入胃中之死血已耳。今醫動 言止血。
先要化瘀。不知血初吐時。
尚未停蓄。何處有瘀。
若先逐瘀。必將經脈中已動之血。
盡被消逐。則血 愈枯而病癒甚。
安能免於虛損乎。惟第用止血。
庶血復其道。不至奔脫爾。
故以止血爲第一法。二消瘀。
血既止後。其經脈中已動之血。
有不能復還故道者。上則着於背脊胸膈之間。
下則着於脅肋少 腹之際。着而不和。
必見疼痛之證。或流注四肢。
則爲腫痛。或滯於肌腠。
則生寒熱。凡有所瘀。
莫不壅塞氣 道。沮滯生機。
久則變爲骨蒸乾血癆瘵。不可不急去之也。
且經隧之中。既有瘀血踞住。
則新血不能安行 無恙。終必妄走而吐溢矣。
故以去瘀爲治血要法。用花蕊石散。
令瘀血化水而下。且不動五臟真氣。
爲去 瘀妙藥。如無花蕊石。
用三七鬱金桃仁牛膝醋炒大黃。亦有迅掃之功。
顧舊血不去。則新血斷然不生。
而 新血不生。則舊血亦不能自去也。
譬諸君子之道不長。則小人之道亦不消。
須知瘀血之去。乃新血日生。
瘀血無處可留。迫之不得不去。
故或化而走小便。或傳而入大腸。
花蕊石。化血從小便去。
醋黃散。下血從 大便去。
但能去瘀血。而不能生新血。
不知克敵者存乎將。祛邪者賴乎正。
不補血而去瘀。瘀又安能盡去 哉。
治法宜用聖愈湯以補血。加桃仁丹皮紅花枳殼香附雲苓甘草。
補瀉兼行。瘀既去而正不傷。
治瘀之 法。大旨如是。
然亦有宜用溫藥者。內經曰。
血者喜陰而惡寒。寒則澀而不流。
溫則消而去之。且有熱伏陰 分。
涼藥不效。而宜用從治之法。
以引陽出陰者。方用仲景柏葉湯。
爲寒凝血滯之正治。亦瘀血伏於陰分 之從治法也。
然三藥純溫。設遇火烈之證。
非其所宜。或略加柔藥調之。
則合四物湯用。又有合瀉心湯用 者。
則直以此反佐之也。以上通論治瘀之法。
而瘀血着留在身。上下內外。
又各有部分不同。分別部居。
直 探巢穴。治法尤百不失一。
審系血瘀上焦。則見胸背肩膊疼痛麻木逆滿等證。
宜用血府逐瘀湯。或人蔘 瀉肺湯。
加三七鬱金荊芥。使上焦之瘀。
一併廓清。血瘀中焦。
則腹中脹滿。腰脅着痛。
帶脈繞臍一週。下連 血室。
女子以系胎。男子以束體。
乃血之管領也。凡血證。
未有帶脈不病者。今瘀血滯於其分。
則宜去之以 安帶脈。帶脈在中焦脾之部分。
即從脾治之。觀仲景腎着湯。
可知治脾即是治帶。帶有瘀血。
宜用甲己化 土湯。加桃仁當歸薑黃主之。
腰痛甚者。加鹿角尖。
脅腹痛甚者。加蒲黃靈脂。
血瘀下焦。腰以下痛。
小腹季 脅等處脹滿。是血瘀肝之部分。
或積胞中血海爲痛。宜歸芎失笑散主之。
大便閉結者。均加大黃。
仲景逐 瘀大劑。則有抵當湯。
桃仁承氣湯數方。皆苦寒大破下。
爲治瘀能事。亦有當用溫藥下之者。
生化湯及牛 膝散主之。本女科治產後惡露。
及胞衣不下之方。餘謂男女雖異。
其血則同。同是下焦瘀血。
故借用其方。往往有驗。
且下焦原系陰分。上焦之瘀多屬陽熱。
每以溫藥爲忌。下焦之瘀多屬陰凝。
故產婦喜溫而忌 寒。以其血在下焦也。
知此。則知以溫藥。
治下焦瘀血。尤爲合宜。
然亦須審系寒凝乃用溫藥。若血室熱。
則 仍是桃仁承氣之證。又有瘀血流注。
四肢疼痛腫脹者。宜化去瘀血。
消利腫脹。小調經湯。
加知母雲苓桑 皮牛膝治之。又有瘀血客於肌腠。
阻滯榮衛。發寒發熱。
似瘧非瘧。骨蒸盜汗。
咳逆交作。用小柴胡湯。
加當 歸桃仁丹皮白芍主之。寒甚者。
再加艾穗細辛。熱甚者。
再加花粉粉葛青蒿知母。咳有痰火。
加瓜霜杏仁 寸冬五味雲苓知母。水飲上衝。
加葶藶子。益小柴胡。
原是從中上疏達肝氣之藥。使肝氣不鬱。
則暢行肌 腠。而榮衛調和。
今加去瘀之品。則偏於去瘀。
凡瘀血阻滯榮衛者。用之立驗。
總而論之。血瘀於臟腑之間 者。
久則變爲幹血。化爲癆蟲。
血瘀於軀殼之間者。或病偏枯。
或化膿。血瘀於肌腠之間者。
則變骨蒸。毛 發焦折。
肢體瘦削。一切不治之證。
總由不善去瘀之故。凡治血者。
必先以去瘀爲要。另詳瘀血門。
三寧血。吐既止。
瘀既消。或數日間。
或數十日間。其血復潮動而吐者。
乃血不安其經常故也。必用寧之之 法。
使血得安乃愈。其法於止吐消瘀中。
已寓厥治。然前藥多猛峻以取效。
乃削平寇盜之術。尚非撫綏之 政。
故特將寧血旨意。重加發明。
以盡其用。有外感風寒。
以致吐血。止後榮衛未和。
必有身痛寒熱等證。香 蘇飲。
加柴胡黃芩當歸白芍丹皮阿膠治之。有胃經遺熱。
氣燥血傷。而血不得安者。
其證口渴噦氣。惡聞 人聲。
多躁怒。聞木音則驚。
臥寐煩而不安。犀角地黃湯主之。
重則合白虎湯。大清大涼。
以清胃熱。輕則止 用甘露飲。
以生胃津。而血自愈。
有因肺經燥氣。氣不清和。
失其津潤之制節。而見喘逆咳嗽等證。
以致其 血牽動。清燥救肺湯主之。
火甚。加犀角。
血虛加生地。痰多加尖貝。
潤燥寧血。爲肺痿等證之良方。
葛可久 十藥神書。專醫虛損失血。
用保和湯亦佳。潤肺利氣。
平燥解鬱。前方清純。
此方活動。隨宜取用。
血自安靜 而不動矣。有因肝經風火。
鼓動煽熾。而血不能靜者。
則見口苦咽乾。目眩耳鳴。
脅痛逆氣。躁怒決裂。
骨蒸 妄夢。以逍遙散平劑和之。
審系肝經風氣鼓動。而血不寧者。
再加桑寄生殭蠶玉竹棗仁牡蠣青蒿。此從 仲景白頭翁湯得來。
仲景治產後血痢。取白頭翁平木息風。
蓋肝爲藏血之髒。風氣散而不藏。
則必平之 使安。而從血乃得安也。
又或肝火偏勝。橫決而不可遏。
致令血不能藏者。則宜加阿膠山梔膽草胡黃連 蔞仁牛膝青皮牡蠣。
當歸蘆薈丸。尤破瀉肝火之重劑。
但不如逍遙散加減之穩。又有衝氣上逆。
其證頸 赤頭暈。火逆上氣。
咽喉不利。乳下動脈。
闢闢彈指。頸上動脈。
現出皮膚。衝脈原不上頭項。
咽乾者。以衝爲 血海屬肝。
因肝脈而達於咽也。頸脈動面赤色者。
以衝脈麗於陽明。衝氣逆。
則陽明之氣。隨逆故也。
內經 謂衝爲氣街。又謂衝爲血海。
氣逆血升。此血證之一大關鍵也。
故仲景治血以治衝爲要。麥門冬湯主之。
陳修園謂去粳米。加白蜜。
尤能滋補其陰。予謂治衝脈獨取陽明。
促景既引其端。後人亦即當擴而充之。
審其衝陽太旺者。知母枳殼白芍石膏。
均可加入。以清折之。
梔子黃芩木通蔞仁牛膝。利陽明之水者。
尤可加入。以分消之。
此衝脈之氣。上合陽明之治法也。
然衝爲氣街。氣根於腎。
血海即丹田。腎氣之所藏 也。
若衝脈挾腎中虛陽。上逆喘急者。
宜用四磨湯。調納逆氣。
是仲景桂苓甘草五味湯意。但仲景用桂枝 化膀胱之寒水。
謂氣從少腹。上衝咽喉。
面熱如醉。或熱流於兩股。
或小便難而昏冒。忽上忽下。
如電光之 閃灼無定。乃陰盛格陽。
而陽氣飛越。故以辛溫化之。
今系失血。陰氣既傷。
再用桂枝。豈不犯陽盛則斃之 戒。
故用沉香代桂。以納浮陽。
而即用人蔘以滋陰。沉香直走下焦。
烏藥治膀胱腎間之氣。衝爲血海。
居膀 胱腎間之地。治陽明者。
治其末。治膀胱腎間者。
是治其本也。若腎中陰氣大虛。
而衝陽不能安宅。則用四 磨湯。
加熟地棗皮山藥五味枸杞子。滋陰配陽以安之。
若其人素有水飲。格陽於上。
因而動血者。仲景桂 苓甘草五味湯。
又爲對證。第其方。
與血證本不相關。可加當歸白芍丹皮阿膠。
或用蘇子降氣湯。利痰降 氣。
以靖衝逆。或用小柴胡湯。
加龍骨牡蠣。以導衝逆。
桂苓蘇子湯。是治痰飲以治衝之法。
小柴胡。又是清 火以治衝之法。
本方治熱入血室。血室者。
肝之所司也。衝脈起於血室。
故又屬肝。治肝即是治衝。
血室。在 男子爲丹田。
在女子爲子宮。其根系於右腎。
腎中真陽寄於胞中。爲生氣之根。
乃陰中之陽。肝木得之。
發 育條達。是爲相火。
其火如不歸根。即爲雷龍之火。
龍骨牡蠣。乃陽物而能蟄藏。
取其同氣。以潛伏陽氣。
此 尤治衝脈。更進一層之法。
合小柴胡。大有清斂相火之功。
若腎經陰虛。陽無所附。
雷龍之火上騰者。用二 加龍骨湯。
加阿膠麥冬五味。以引歸其宅亦妙。
腎氣丸。麥味地黃湯。
皆可酌用。二方。
一以溫藥化氣。一以 陰藥滋降。
腎居衝脈之下。又爲衝脈之根。
安腎氣。即是安衝氣。
衝氣安而血海寧。自不至於潮上矣。
總而 論之。血之所以不安者。
皆由氣之不安故也。寧氣即是寧血。
以上所論各氣治法。亦云詳備。
在臨證者細 審處之。四補血。
邪之所輳。其正必虛。
不獨補法是顧虛。即止血消瘀。
用攻治法。亦恐其久而致虛。
故亟攻之。使邪 速去。
以免其致虛耳。但彼時雖恐其虛。
而猶未大虛。故以去邪爲急。
若延日已久。未有不虛怯者。
即血既 循經。一如平人。
而前次所吐之血。已屬有去無回。
其經脈臟腑。又系血所走泄之路。
非用封補滋養之法。烏能完全。
補法不一。先以補肺胃爲要。
肺爲華蓋。外主皮毛。
內主制節。肺虛則津液枯竭。
喘嗽痿燥諸證 作焉。因其制節不得下行。
故氣上而血亦上。未有吐血。
而不傷肺氣者也。故初吐必治肺。
已止。尤先要補 肺。
用辛字潤肺膏。滋補肺中陰液。
肺既津潤。則其葉下垂。
氣澤因之得以下降。利膀胱。
傳大腸。諸竅通調。
五臟受益。如肺葉枯焦。
不能覆下。則翹舉而氣亦上逆。
不得臥息。外應皮毛不榮。
下則二便不調。足痿腸 燥。
百病俱生。惟此膏潤津。
爲痿燥良劑。近人黃坤載。
所立地魄湯。補土生金。
補金生水。於補肺之法頗得。
平時代茶。可用生脈散。
黃糯米湯。加阿膠麥冬。
尤能充補肺臟。凡此皆滋補肺陰。
爲失血必有之證治 也。而陳修園謂血雖陰類。
運以陽和。心肺之陽一宣。
如日月一出。爝火無光。
諸般邪熱俱除。血自不擾。
而 循經矣。故又有溫補肺陽之法。
用保元湯。甘溫除大熱。
使肺陽布。陰翳自消。
設有痰飲咳嗽者。加五味 杏仁。
或用六君湯。加炮姜五味。
內經雲。形寒飲冷則傷肺。
上二方。爲形寒者立補肺之法。
凡陽虛生外寒。及濁陰乾上焦者。
用以扶肺之陽。洵屬良劑。
然失血之人。多是陰虛。
若執甘溫除大熱之說。妄投此等藥 料。
鮮不致誤。故年來從修園法者。
能醫雜證。而不能醫虛癆。
以其偏於補陽故也。第以理論之。
原有氣不 攝血之義。故什百之中。
亦有一二宜補陽者。因並列其方。
使人蔘觀。以盡其變。
心爲君火。主生血。
血虛火 旺。虛煩不眠。
怔忡健忘。淋遺祕結。
神氣不安。用天王補心丹。
啓腎之水。上交心火。
火不上炎。則心得所養。
心經水火不相濟者。以此補水寧心。
若不關水虛。但由本髒之血虛火旺者。
則但用養血清心之藥而已。硃砂安神丸。
瀉心火。補心血。
並安心神。凡怔忡昏煩不寐之證。
皆可治之。若心陽不收。
汗出驚悸。以及心 火不下交於腎。
而爲夢遺溺赤等證者。隨用上二方。
再加龍骨牡蠣棗仁蓮心浮麥等。以斂戢之。
此爲心 經血虛火旺之大法。其有心經火虛。
不能生血。瘦削悸怯。
六脈細弱。宜用人蔘養榮湯。
補脾胃以補心。內 經雲。
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爲血。
是湯補心化血。以奉周身。
名養榮者。專主以陽生陰。
和暢榮血。凡 氣血兩虛。
變見諸證。皆可服也。
然女人血崩。及產後亡血過多。
均以溫補爲主。因其血下瀉。
屬於脫證故 也。至於吐血。
乃血脈奮興。上幹陽分。
是爲逆證。宜溫補者最少。
然亦有陽不統陰。暴脫大吐。
陰亡而陽亦 隨亡者。溫補又爲要法。
甚矣。醫者辨證不可不詳。
而用藥不可執一也。故近日從丹溪者。
專用苦寒。從修 園者。
專用溫藥。皆是一弊。
脾主統血。營運上下。
充週四體。且是後天。
五臟皆受氣於脾。故凡補劑。
無不以 脾爲主。思慮傷脾。
不能攝血。健忘怔忡。
驚悸盜汗。嗜臥少食。
大便不調等證。歸脾湯統治之。
脾虛發熱。加 丹皮炒梔。
兼肺氣燥者。加麥冬五味。
脹滿而水谷不健運者。加陳皮煨姜。
或加阿膠以滋血。或加柴胡貝 母以解鬱。
或加魚膠以固血。獨於熟地不可加入。
以礙其統攝營運之用。蓋此乃以陽生陰。
以氣統血之 總方。不似四物六味。
以陰益陰也。且脾與肝腎。
滋陰之法。亦各不同。
若脾陰虛。脈數身熱。
咽痛聲啞。慎柔 五書。
用養真湯。煎去頭煎。
止服二三煎。取無味之功以補脾。
爲得滋養脾陰之祕法。楊西山專主甲己化 土湯。
亦頗簡當。而人蔘花粉。
尤滋生津液之要藥。世但知砂半姜蔻。
爲扶脾進食之要藥。不知脾陽不足。
不能燻化水谷者。砂半姜蔻。
自系要藥。若脾陰不足。
津液不能融化水谷者。則人蔘花粉。
又爲要藥。試觀 回食病。
水谷不下。由於胃津乾枯。
則知津液。尤是融化水谷之本。
近日西洋醫法書傳中國。與內經之旨。
多有牾。實則內經多言其神化。
西洋多滯於形跡。以內經之旨通觀之。
神化可以該形跡。然西人逐跡 細求。
未嘗無一二通於神化者也。內經之旨。
謂脾主消磨水谷。肝膽之氣。
寄在胃中。以疏泄水谷。
西醫則 雲。谷入於胃。
有甜肉汁。來注以化之。
又苦膽汁注於小腸以化之。與胃津合併。
化其穀食。內經所言。
化谷 以氣。西醫所言。
化谷以汁。有此氣。
自有此汁。今人讀內經。
不知經文舉精以該粗。竟至得用而遺體。
反不 若西醫逐跡以求。尚知穀食之化。
在於汁液也。但西醫有此論。
而用藥不經。不足爲訓。
吾於滋胃汁。每用 甘露飲。
清燥養榮湯。葉氏養胃湯。
滋脾汁。用人蔘固本湯。
炙甘草湯。去桂枝。
加白芍。滋膽汁。
用小柴胡湯。去半夏加花粉。
生津化谷。以折衷中西之醫法。
而爲補養脾陰要義。知此。
庶可補李東垣脾胃論之所不 足。若果脾陽不旺。
不能磨化水谷者。則用六君子。
加香砂以燥之。如欲專意填補。
則仲景小建中湯。尤勝。
補陽致陰。爲虛癆聖方。
今即不能恪遵。但得其意。
則於歸脾六君補中益氣諸方。可以變化神奇。
用收廣 效。歸脾湯。
從建中湯重濁處用意。補中湯。
從建中湯輕清處用意。第此方。
桂枝陽燥。於血證有宜不宜。
用 者審之。如命門真火。
不能生土。吐利厥冷。
陰火上衝。頭面赤色。
噁心逆滿。用正元丹溫補少火。
而又無壯 火食氣之虞。是能得小建中之遺意者也。
葛可久白鳳膏。化平胃散之燥。
變爲柔和。又用酒送。
取五穀之 精。合諸藥以養脾胃。
治飲食不進。發熱勞倦。
和血順氣。功效最大。
肝爲藏血之髒。血所以營運周身者。
賴 衝任帶三脈以管領之。而血海胞中。
又血所轉輸歸宿之所。肝則司主血海。
衝任帶三脈。又肝所屬。
故補 血者。總以補肝爲要。
李時珍謂肝無補法。蓋恐木盛侮土。
故爲此論。不知木之所以克土者。
肝血虛。則火 擾胃中。
肝氣虛。則水泛脾經。
其侮土也如是。非真肝經之氣血有餘也。
且世上虛癆。多是肝虛。
此理自東 垣脾胃論後。少有知者。
肝血虛。則虛煩不眠。
骨蒸夢遺。宜四物湯。
加棗仁知母雲苓柴胡阿膠牡蠣甘草。斂戢肝魂。
滋養肝血。清熱除煩。
爲肝經陰虛滋補之法。又有肝經氣虛。
髒寒魂怯。精神耗散。
桂甘龍牡湯。以斂助肝陽。
陽虛遺精。驚悸等證宜之。
獨與失血未盡合宜。以其純用氣分藥故也。
仁熟散。用血分藥較 多。
溫潤養肝血。功與炙甘草湯相近。
若肝之血不暢和。亦可用滑氏補肝散。
以酸味補肝體。以辛味補肝 用。
妙獨活一味。借風藥以張其氣。
若去獨活。加桑寄生。
則又有寧息風氣之妙。方意實從逍遙散套出。
但 此方氣味濃。俱純於補肝。
逍遙散氣味較薄。故純於和肝。
凡肝有鬱火。胸脅刺痛。
頭眩心悸。頰赤口苦。
寒 熱盜汗。少食嗜臥。
無不治之。又有肝經血脈大損。
虛悸脈代者。法宜大生其血。
宜仲景炙甘草湯。大補中 焦。
受氣取汁。並借桂枝入心。
化赤爲血。使歸於肝。
以充百脈。爲補血第一方。
世醫補血。而不得血之化源。
雖用歸地千石無益。果參透此旨。
則歸脾湯之用遠志棗仁。是入心理血之源也。
逍遙散之用丹梔。是入 心清血之源也。
從此一隅三反。自有許多妙用。
腎爲水髒。上濟君火。
則水火既濟。上交肺金。
則水天一氣。水升火降。
不相射而相濟。安有不戢自焚之患。
設水陰之氣虛。而火熱之氣亢。
喘咳蒸灼。痰血癆瘵均作 矣。
凡人後天之病。久則及於先天。
寇深矣。若之何。
凡治虛者。不可以不早也。
地黃湯主之。補腎之陰。
而兼 退熱利水。退熱則陰益生。
利水則陰益暢。蓋膀胱化氣。
有形之水氣下泄。則無形之水陰。
如露上騰而四 布矣。以濟君火。
則加枸杞元參。以輸肺金。
則加生脈散。火甚者再加黃柏知母。
如小便清和。無痰氣者。
只 須專意滋腎。左歸飲多服爲佳。
回龍湯滋陰降火。同氣相求。
視無情草木尤勝。如陰虛火旺。
足痿筋焦。骨 蒸頭暈。
用丹溪大補陰丸。滋陰潛陽。
以苦寒培生氣。較地黃湯更優。
以上補腎陰法。又有宜補腎陽者。
腎 爲水髒。而內含陽氣。
是爲命火。此火上泛。
則爲雷龍之火。下斂則爲元陽之氣。
引雷龍之火以歸根。則無 上熱下寒。
頭暈腰痛。腫喘癃閉之證。
用腎氣丸。從陰化陽。
補火濟水以治之。再加牛膝車前。
或黃柏知母。更能利水折火。
如不須化水。但須補陽者。
則用黃天魂湯。是從仲景附子湯套出。
雖不及附子湯力量 之濃。較附子湯藥尤純和。
血家忌剛燥。間有宜補元陽者。
亦以此等爲佳。夫腎中之陽。
達於肝。則木溫而 血和。
達於脾。則土敦而谷化。
筋骨強健。手足不清冷。
衛氣固。不惡寒。
皆腎陽足故也。然腎水賴陽以化。
而 腎陽又賴水封之。此理不可偏廢。
補腎者所宜細求。以上所論補法。
輕重進退。各有法度。
非如張景嶽輩。多集補藥而已也。
總而論之。血證屬虛癆門。
固宜滋補。第恐瘀邪未清。
驟用補法。則實以留邪爲患。
而正 氣反不受益。歷見幹血癆瘵等證。
皆系醫人橫用滋補。以致舊血不去。
新血不生。不知舊血。
客於經絡髒 腑之間。如木之有蛀。
不急去之。非木死。
其蛀不止也。故仲景治幹血。
用大黃蟲丸。夫既成虛癆之證。
而 內有幹血。猶須峻藥去之。
則其虛未成者。更不可留邪爲患。
故實證斷不可用補虛之方。而虛證則不廢 實證諸方。
恐其留邪爲患也。或虛中實證。
則攻補兼用。或十補一攻。
在醫者之善治焉。以上所論。
吐血始終治法略備。惟於兼證變證不及詳言。
另立門類。縷分條析。
查證治者。可以鉤考而得 之。
充達肌膚。流通無滯。
是謂循經。謂循其經常之道也。
一旦不循其常。溢出於腸胃之 間。
隨氣上逆。於是吐出。
蓋人身之氣遊於血中。而出於血外。
故上則出爲呼吸。下則出爲二便。
外則出於 皮毛而爲汗。其氣沖和則氣爲血之帥。
血隨之而營運。血爲氣之守。
氣得之而靜謐。氣結則血凝。
氣虛則 血脫。氣迫則血走。
氣不止而血欲止。不可得矣。
方其未吐之先。血失其經常之道。
或由背脊走入膈間。由 膈溢入胃中。
病重者其血之來。闢闢彈指。
漉漉有聲。病之輕者。
則無聲響。故凡吐血。
胸背必痛。是血由背 脊而來。
氣迫之行。不得其和。
故見背痛之證也。又或由兩脅肋。
走油膜。入小腸。
重則潮鳴有聲。逆入於胃。
以致吐出。故凡失血。
復多腰脅疼痛之證。此二者。
來路不同。治法亦異。
由背上來者。以治肺爲主。
由脅下 來者。以治肝爲主。
蓋肺爲華蓋。位在背與胸膈。
血之來路。既由其界分溢出。
自當治肺爲是。肝爲統血之 髒。
位在脅下。血從其地而來。
則又以治肝爲是。然肝肺雖系血之來路。
而其吐出。實則胃主之也。
凡人吐 痰吐食。皆胃之咎。
血雖非胃所主。然同是吐證。
安得不責之於胃。況血之歸宿。
在於血海。衝爲血海。
其脈 麗於陽明。未有衝氣不逆上。
而血逆上者也。仲景治血以治衝爲要。
衝脈麗於陽明。治陽明即治衝也。
陽 明之氣。下行爲順。
今乃逆吐。失其下行之令。
急調其胃。使氣順吐止。
則血不致奔脫矣。此時血之原委。
不 暇究治。惟以止血爲第一要法。
血止之後。其離經而未吐出者。
是爲瘀血。既與好血不相合。
反與好血不 相能。或壅而成熱。
或變而爲癆。或結瘕。
或刺痛。日久變證。
未可預料。必亟爲消除。
以免後來諸患。故以消 瘀爲第二法。
止吐消瘀之後。又恐血再潮動。
則須用藥安之。故以寧血爲第三法。
邪之所輳。其正必虛。
去 血既多。陰無有不虛者矣。
陰者陽之守。陰虛則陽無所附。
久且陽隨而亡。故又以補虛爲收功之法。
四者 乃通治血證之大綱。而綱領之中。
又有條目。今並詳於下方雲。
一止血。其法獨取陽明。
陽明之氣。下行爲順。
所以逆上者。以其氣實故也。
吐血雖屬虛證。然系血虛非氣 虛。
且初吐時。邪氣最盛。
正雖虛而邪則實。試思人身之血。
本自潛藏。今乃大反其常。
有翻天覆地之象。非 實邪與之戰鬥。
血何從而吐出哉。故不去其邪。
愈傷其正。虛者益虛。
實者愈實矣。況血入胃中。
則胃家實。雖不似傷寒證。
以胃有燥屎。爲胃家實。
然其血積在胃。亦實象也。
故必亟奪其實。釜底抽薪。
然後能降氣 止逆。仲景瀉心湯主之。
血多者。加童便茅根。
喘滿者。加杏仁濃樸。
血虛者。加生地當歸。
氣隨血脫不歸根 者。加人蔘當歸五味附片。
有寒熱者。加柴胡生薑。
或加乾薑艾葉。以反佐之。
隨證加減。而總不失其瀉心 之本意。
則深得聖師之旨。而功效亦大。
蓋氣之原在腎。水虛則氣熱。
火之原在心。血虛則火盛。
火熱相搏 則氣實。氣實則逼血妄行。
此時補腎水以平氣。迂闊之談也。
補心血以配火。不及之治也。
故惟有瀉火一 法。除暴安良。
去其邪以存其正。方名瀉心。
實則瀉胃。胃氣下泄。
則心火有所消導。而胃中之熱氣。
亦不上 壅。斯氣順而血不逆矣。
且大黃一味。能推陳致新。
以損陽和陰。非徒下胃中之氣也。
即外而經脈肌膚軀 殼。凡屬氣逆於血分之中。
致血有不和處。大黃之性。
亦無不達。蓋其藥氣最盛。
故能克而制之。使氣之逆 者。
不敢不順。既速下降之勢。
又無遺留之邪。今人多不敢用。
惜哉。然亦有病之輕者。
割雞焉用牛刀。葛可 久十灰散。
亦可得效。義取紅見黑即止之意。
其妙全在大黃降氣即以降血。吐血之證。
屬實證者十居六 七。以上二方。
投之立效。然亦有屬虛屬寒者。
在吐血家。十中一二。
爲之醫者不可不知也。虛證去血太多。
其證喘促昏憒。神氣不續。
六脈細微虛浮散數。此如刀傷出血。
血盡而氣亦盡。危脫之證也。
獨蔘湯救護 其氣。使氣不脫。
則血不奔矣。寒證者。
陽不攝陰。陰血因而走溢。
其證必見手足清冷。便溏遺溺。
脈細微遲 澀。面色慘白。
脣口淡和。或內寒外熱。
必實見有虛寒假熱之真情。甘草乾薑湯主之。
以陽和運陰血。虛熱 退而陰血自守矣。
然血系陰汁。剛燥之劑。
乃其所忌。然亦有陽不攝陰者。
亦當用姜附也。上寒下熱。
芩連 姜附同用亦有焉。以上數法。
用之得宜。無不立愈。
其有被庸醫治壞。而血不止者。
延日已久。證多雜見。
但 用以上諸方。未能盡止血之法。
審系瘀血不行。而血不止者。
血府逐瘀湯主之。火重者。
加黃芩黃連。痰多 者。
加雲苓瓜霜。咳逆。
加杏仁五味寸冬。盜汗身熱。
加青蒿冬桑葉黃柏牡蠣。喘者。
加杏仁蘇子。身痛。
胸腹 滿。大便閉。
爲瘀結。加大黃。
如欲求詳。參看痰瘀癆熱等門。
乃盡其治。又有審病之因。
而分別以止其血者。治法尤不厭詳。
因於酒及煎炒濃味之物者。其證脈數滑。
口乾燥。胸中煩熱。
大小便不利。宜用白虎湯。
加 茵陳炒梔大黃藕節治之。因於外感者。
先見頭痛惡寒發熱。脈浮而緊者。
爲寒犯血分。外束閉而內逆壅。
是以吐血。麻黃人蔘芍藥湯治之。
若脈浮而數者。爲傷風。
風爲陽邪。宜小柴胡湯。
加荊芥防風當歸白芍 丹皮蒲黃知母石膏杏仁治之。若因瘟疫。
外證頗似傷寒。而內有伏熱攻發。
口舌苔白。惡熱羞明。
小便短 赤。大便濁垢。
心中躁煩。脈見滑數。
宜升降散。加桃仁丹皮花粉生地蔞仁石膏杏仁甘草治之。
犀角地黃 湯亦治之。若因於暑。
則發熱心煩。暑者。
溼熱二氣合化之名也。以清熱利溼爲主。
升降清化湯。加防己木 通蔞仁治之。
病輕者去大黃。因於怒氣逆上。
血沸而吐者。宜丹梔逍遙散。
加青皮牡蠣蒲黃膽草治之。氣 火太甚者。
則用當歸蘆薈丸。以平其橫決。
因於勞倦困苦飢飽不勻。以及憂思抑鬱。
心神怔忡。食少氣短。
吐血虛煩者。宜用歸脾湯主之。
中土虛寒者加煨姜。虛熱者加柴胡山梔。
因於跌打損傷。以及用力努掙。
而得失血之證者。法宜補氣以續其絕。
消瘀以治其傷。四物湯。
加黃人蔘續斷桃仁紅花陳酒童便治 之。因於色慾過度。
陰虛火旺。其證夜則發熱。
盜汗夢交。耳鳴不寐。
六脈細數芤革。宜地黃湯。
加蒲黃藕節 阿膠五味治之。止血之法。
此其大略。如欲變化而盡善。
非參透全書。不能絲絲入彀。
總而論之。血之爲物。
熱則行。冷則凝。
見黑則止。遇寒亦止。
故有用熱藥止血者。以行血爲止血。
姜艾等是也。有用涼水止血者。
或用急流水。或用井華水。
取冷則凝之義。芩連諸藥。
亦即冷止之義。有用百草霜京墨十灰散等。
以止血 者。取見黑則止之義。
黑爲水之色。紅爲火之色。
水治火故止也。此第取水火之色。
猶能相剋而奏功。則能 知水火之性。
以消息用藥。何血證難治之有。
又有用鹹以止血者。童便馬通揚塵水之類。
此內經鹹走血 之義。童便尤能自還神化。
服制火邪以滋腎水。大有功用。
故世醫雲。服童便者。
百無不生。不服童便者。
百 無不死。本人小便。
清晨每服一碗。名回龍湯。
各種隨筆。贊回龍湯之妙者。
甚夥。病家皆所當服也。
顧止血 之法雖多。而總莫先於降氣。
故沉香、降香、蘇子、杏仁、旋復、枳殼、半夏、尖貝、濃樸、香附之類。皆須隨宜取用。
而大黃一味。既是氣藥。
即是血藥。止血而不留瘀。
尤爲妙藥。識得諸法。
其於止血之用。思過半矣。
夫所謂 止血者。非徒止其溢入胃中之血。
使不吐出而已也。蓋大吐之時。
經脈之血。輻輳而至。
其溢入胃中者。聽 其吐可也。
下可也。即停留胃中。
亦與糟粕無異。固無大害也。
獨動於經脈之中。而尚未溢出者。
若令溢出。則不可復返矣。
惟急止之。使猶可復還經脈。
仍循故道。復返而爲沖和之血。
所謂止血者。即謂此未曾溢 出。
仍可復還之血。止之使不溢出。
則存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
非徒止已入胃中之死血已耳。今醫動 言止血。
先要化瘀。不知血初吐時。
尚未停蓄。何處有瘀。
若先逐瘀。必將經脈中已動之血。
盡被消逐。則血 愈枯而病癒甚。
安能免於虛損乎。惟第用止血。
庶血復其道。不至奔脫爾。
故以止血爲第一法。二消瘀。
血既止後。其經脈中已動之血。
有不能復還故道者。上則着於背脊胸膈之間。
下則着於脅肋少 腹之際。着而不和。
必見疼痛之證。或流注四肢。
則爲腫痛。或滯於肌腠。
則生寒熱。凡有所瘀。
莫不壅塞氣 道。沮滯生機。
久則變爲骨蒸乾血癆瘵。不可不急去之也。
且經隧之中。既有瘀血踞住。
則新血不能安行 無恙。終必妄走而吐溢矣。
故以去瘀爲治血要法。用花蕊石散。
令瘀血化水而下。且不動五臟真氣。
爲去 瘀妙藥。如無花蕊石。
用三七鬱金桃仁牛膝醋炒大黃。亦有迅掃之功。
顧舊血不去。則新血斷然不生。
而 新血不生。則舊血亦不能自去也。
譬諸君子之道不長。則小人之道亦不消。
須知瘀血之去。乃新血日生。
瘀血無處可留。迫之不得不去。
故或化而走小便。或傳而入大腸。
花蕊石。化血從小便去。
醋黃散。下血從 大便去。
但能去瘀血。而不能生新血。
不知克敵者存乎將。祛邪者賴乎正。
不補血而去瘀。瘀又安能盡去 哉。
治法宜用聖愈湯以補血。加桃仁丹皮紅花枳殼香附雲苓甘草。
補瀉兼行。瘀既去而正不傷。
治瘀之 法。大旨如是。
然亦有宜用溫藥者。內經曰。
血者喜陰而惡寒。寒則澀而不流。
溫則消而去之。且有熱伏陰 分。
涼藥不效。而宜用從治之法。
以引陽出陰者。方用仲景柏葉湯。
爲寒凝血滯之正治。亦瘀血伏於陰分 之從治法也。
然三藥純溫。設遇火烈之證。
非其所宜。或略加柔藥調之。
則合四物湯用。又有合瀉心湯用 者。
則直以此反佐之也。以上通論治瘀之法。
而瘀血着留在身。上下內外。
又各有部分不同。分別部居。
直 探巢穴。治法尤百不失一。
審系血瘀上焦。則見胸背肩膊疼痛麻木逆滿等證。
宜用血府逐瘀湯。或人蔘 瀉肺湯。
加三七鬱金荊芥。使上焦之瘀。
一併廓清。血瘀中焦。
則腹中脹滿。腰脅着痛。
帶脈繞臍一週。下連 血室。
女子以系胎。男子以束體。
乃血之管領也。凡血證。
未有帶脈不病者。今瘀血滯於其分。
則宜去之以 安帶脈。帶脈在中焦脾之部分。
即從脾治之。觀仲景腎着湯。
可知治脾即是治帶。帶有瘀血。
宜用甲己化 土湯。加桃仁當歸薑黃主之。
腰痛甚者。加鹿角尖。
脅腹痛甚者。加蒲黃靈脂。
血瘀下焦。腰以下痛。
小腹季 脅等處脹滿。是血瘀肝之部分。
或積胞中血海爲痛。宜歸芎失笑散主之。
大便閉結者。均加大黃。
仲景逐 瘀大劑。則有抵當湯。
桃仁承氣湯數方。皆苦寒大破下。
爲治瘀能事。亦有當用溫藥下之者。
生化湯及牛 膝散主之。本女科治產後惡露。
及胞衣不下之方。餘謂男女雖異。
其血則同。同是下焦瘀血。
故借用其方。往往有驗。
且下焦原系陰分。上焦之瘀多屬陽熱。
每以溫藥爲忌。下焦之瘀多屬陰凝。
故產婦喜溫而忌 寒。以其血在下焦也。
知此。則知以溫藥。
治下焦瘀血。尤爲合宜。
然亦須審系寒凝乃用溫藥。若血室熱。
則 仍是桃仁承氣之證。又有瘀血流注。
四肢疼痛腫脹者。宜化去瘀血。
消利腫脹。小調經湯。
加知母雲苓桑 皮牛膝治之。又有瘀血客於肌腠。
阻滯榮衛。發寒發熱。
似瘧非瘧。骨蒸盜汗。
咳逆交作。用小柴胡湯。
加當 歸桃仁丹皮白芍主之。寒甚者。
再加艾穗細辛。熱甚者。
再加花粉粉葛青蒿知母。咳有痰火。
加瓜霜杏仁 寸冬五味雲苓知母。水飲上衝。
加葶藶子。益小柴胡。
原是從中上疏達肝氣之藥。使肝氣不鬱。
則暢行肌 腠。而榮衛調和。
今加去瘀之品。則偏於去瘀。
凡瘀血阻滯榮衛者。用之立驗。
總而論之。血瘀於臟腑之間 者。
久則變爲幹血。化爲癆蟲。
血瘀於軀殼之間者。或病偏枯。
或化膿。血瘀於肌腠之間者。
則變骨蒸。毛 發焦折。
肢體瘦削。一切不治之證。
總由不善去瘀之故。凡治血者。
必先以去瘀爲要。另詳瘀血門。
三寧血。吐既止。
瘀既消。或數日間。
或數十日間。其血復潮動而吐者。
乃血不安其經常故也。必用寧之之 法。
使血得安乃愈。其法於止吐消瘀中。
已寓厥治。然前藥多猛峻以取效。
乃削平寇盜之術。尚非撫綏之 政。
故特將寧血旨意。重加發明。
以盡其用。有外感風寒。
以致吐血。止後榮衛未和。
必有身痛寒熱等證。香 蘇飲。
加柴胡黃芩當歸白芍丹皮阿膠治之。有胃經遺熱。
氣燥血傷。而血不得安者。
其證口渴噦氣。惡聞 人聲。
多躁怒。聞木音則驚。
臥寐煩而不安。犀角地黃湯主之。
重則合白虎湯。大清大涼。
以清胃熱。輕則止 用甘露飲。
以生胃津。而血自愈。
有因肺經燥氣。氣不清和。
失其津潤之制節。而見喘逆咳嗽等證。
以致其 血牽動。清燥救肺湯主之。
火甚。加犀角。
血虛加生地。痰多加尖貝。
潤燥寧血。爲肺痿等證之良方。
葛可久 十藥神書。專醫虛損失血。
用保和湯亦佳。潤肺利氣。
平燥解鬱。前方清純。
此方活動。隨宜取用。
血自安靜 而不動矣。有因肝經風火。
鼓動煽熾。而血不能靜者。
則見口苦咽乾。目眩耳鳴。
脅痛逆氣。躁怒決裂。
骨蒸 妄夢。以逍遙散平劑和之。
審系肝經風氣鼓動。而血不寧者。
再加桑寄生殭蠶玉竹棗仁牡蠣青蒿。此從 仲景白頭翁湯得來。
仲景治產後血痢。取白頭翁平木息風。
蓋肝爲藏血之髒。風氣散而不藏。
則必平之 使安。而從血乃得安也。
又或肝火偏勝。橫決而不可遏。
致令血不能藏者。則宜加阿膠山梔膽草胡黃連 蔞仁牛膝青皮牡蠣。
當歸蘆薈丸。尤破瀉肝火之重劑。
但不如逍遙散加減之穩。又有衝氣上逆。
其證頸 赤頭暈。火逆上氣。
咽喉不利。乳下動脈。
闢闢彈指。頸上動脈。
現出皮膚。衝脈原不上頭項。
咽乾者。以衝爲 血海屬肝。
因肝脈而達於咽也。頸脈動面赤色者。
以衝脈麗於陽明。衝氣逆。
則陽明之氣。隨逆故也。
內經 謂衝爲氣街。又謂衝爲血海。
氣逆血升。此血證之一大關鍵也。
故仲景治血以治衝爲要。麥門冬湯主之。
陳修園謂去粳米。加白蜜。
尤能滋補其陰。予謂治衝脈獨取陽明。
促景既引其端。後人亦即當擴而充之。
審其衝陽太旺者。知母枳殼白芍石膏。
均可加入。以清折之。
梔子黃芩木通蔞仁牛膝。利陽明之水者。
尤可加入。以分消之。
此衝脈之氣。上合陽明之治法也。
然衝爲氣街。氣根於腎。
血海即丹田。腎氣之所藏 也。
若衝脈挾腎中虛陽。上逆喘急者。
宜用四磨湯。調納逆氣。
是仲景桂苓甘草五味湯意。但仲景用桂枝 化膀胱之寒水。
謂氣從少腹。上衝咽喉。
面熱如醉。或熱流於兩股。
或小便難而昏冒。忽上忽下。
如電光之 閃灼無定。乃陰盛格陽。
而陽氣飛越。故以辛溫化之。
今系失血。陰氣既傷。
再用桂枝。豈不犯陽盛則斃之 戒。
故用沉香代桂。以納浮陽。
而即用人蔘以滋陰。沉香直走下焦。
烏藥治膀胱腎間之氣。衝爲血海。
居膀 胱腎間之地。治陽明者。
治其末。治膀胱腎間者。
是治其本也。若腎中陰氣大虛。
而衝陽不能安宅。則用四 磨湯。
加熟地棗皮山藥五味枸杞子。滋陰配陽以安之。
若其人素有水飲。格陽於上。
因而動血者。仲景桂 苓甘草五味湯。
又爲對證。第其方。
與血證本不相關。可加當歸白芍丹皮阿膠。
或用蘇子降氣湯。利痰降 氣。
以靖衝逆。或用小柴胡湯。
加龍骨牡蠣。以導衝逆。
桂苓蘇子湯。是治痰飲以治衝之法。
小柴胡。又是清 火以治衝之法。
本方治熱入血室。血室者。
肝之所司也。衝脈起於血室。
故又屬肝。治肝即是治衝。
血室。在 男子爲丹田。
在女子爲子宮。其根系於右腎。
腎中真陽寄於胞中。爲生氣之根。
乃陰中之陽。肝木得之。
發 育條達。是爲相火。
其火如不歸根。即爲雷龍之火。
龍骨牡蠣。乃陽物而能蟄藏。
取其同氣。以潛伏陽氣。
此 尤治衝脈。更進一層之法。
合小柴胡。大有清斂相火之功。
若腎經陰虛。陽無所附。
雷龍之火上騰者。用二 加龍骨湯。
加阿膠麥冬五味。以引歸其宅亦妙。
腎氣丸。麥味地黃湯。
皆可酌用。二方。
一以溫藥化氣。一以 陰藥滋降。
腎居衝脈之下。又爲衝脈之根。
安腎氣。即是安衝氣。
衝氣安而血海寧。自不至於潮上矣。
總而 論之。血之所以不安者。
皆由氣之不安故也。寧氣即是寧血。
以上所論各氣治法。亦云詳備。
在臨證者細 審處之。四補血。
邪之所輳。其正必虛。
不獨補法是顧虛。即止血消瘀。
用攻治法。亦恐其久而致虛。
故亟攻之。使邪 速去。
以免其致虛耳。但彼時雖恐其虛。
而猶未大虛。故以去邪爲急。
若延日已久。未有不虛怯者。
即血既 循經。一如平人。
而前次所吐之血。已屬有去無回。
其經脈臟腑。又系血所走泄之路。
非用封補滋養之法。烏能完全。
補法不一。先以補肺胃爲要。
肺爲華蓋。外主皮毛。
內主制節。肺虛則津液枯竭。
喘嗽痿燥諸證 作焉。因其制節不得下行。
故氣上而血亦上。未有吐血。
而不傷肺氣者也。故初吐必治肺。
已止。尤先要補 肺。
用辛字潤肺膏。滋補肺中陰液。
肺既津潤。則其葉下垂。
氣澤因之得以下降。利膀胱。
傳大腸。諸竅通調。
五臟受益。如肺葉枯焦。
不能覆下。則翹舉而氣亦上逆。
不得臥息。外應皮毛不榮。
下則二便不調。足痿腸 燥。
百病俱生。惟此膏潤津。
爲痿燥良劑。近人黃坤載。
所立地魄湯。補土生金。
補金生水。於補肺之法頗得。
平時代茶。可用生脈散。
黃糯米湯。加阿膠麥冬。
尤能充補肺臟。凡此皆滋補肺陰。
爲失血必有之證治 也。而陳修園謂血雖陰類。
運以陽和。心肺之陽一宣。
如日月一出。爝火無光。
諸般邪熱俱除。血自不擾。
而 循經矣。故又有溫補肺陽之法。
用保元湯。甘溫除大熱。
使肺陽布。陰翳自消。
設有痰飲咳嗽者。加五味 杏仁。
或用六君湯。加炮姜五味。
內經雲。形寒飲冷則傷肺。
上二方。爲形寒者立補肺之法。
凡陽虛生外寒。及濁陰乾上焦者。
用以扶肺之陽。洵屬良劑。
然失血之人。多是陰虛。
若執甘溫除大熱之說。妄投此等藥 料。
鮮不致誤。故年來從修園法者。
能醫雜證。而不能醫虛癆。
以其偏於補陽故也。第以理論之。
原有氣不 攝血之義。故什百之中。
亦有一二宜補陽者。因並列其方。
使人蔘觀。以盡其變。
心爲君火。主生血。
血虛火 旺。虛煩不眠。
怔忡健忘。淋遺祕結。
神氣不安。用天王補心丹。
啓腎之水。上交心火。
火不上炎。則心得所養。
心經水火不相濟者。以此補水寧心。
若不關水虛。但由本髒之血虛火旺者。
則但用養血清心之藥而已。硃砂安神丸。
瀉心火。補心血。
並安心神。凡怔忡昏煩不寐之證。
皆可治之。若心陽不收。
汗出驚悸。以及心 火不下交於腎。
而爲夢遺溺赤等證者。隨用上二方。
再加龍骨牡蠣棗仁蓮心浮麥等。以斂戢之。
此爲心 經血虛火旺之大法。其有心經火虛。
不能生血。瘦削悸怯。
六脈細弱。宜用人蔘養榮湯。
補脾胃以補心。內 經雲。
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爲血。
是湯補心化血。以奉周身。
名養榮者。專主以陽生陰。
和暢榮血。凡 氣血兩虛。
變見諸證。皆可服也。
然女人血崩。及產後亡血過多。
均以溫補爲主。因其血下瀉。
屬於脫證故 也。至於吐血。
乃血脈奮興。上幹陽分。
是爲逆證。宜溫補者最少。
然亦有陽不統陰。暴脫大吐。
陰亡而陽亦 隨亡者。溫補又爲要法。
甚矣。醫者辨證不可不詳。
而用藥不可執一也。故近日從丹溪者。
專用苦寒。從修 園者。
專用溫藥。皆是一弊。
脾主統血。營運上下。
充週四體。且是後天。
五臟皆受氣於脾。故凡補劑。
無不以 脾爲主。思慮傷脾。
不能攝血。健忘怔忡。
驚悸盜汗。嗜臥少食。
大便不調等證。歸脾湯統治之。
脾虛發熱。加 丹皮炒梔。
兼肺氣燥者。加麥冬五味。
脹滿而水谷不健運者。加陳皮煨姜。
或加阿膠以滋血。或加柴胡貝 母以解鬱。
或加魚膠以固血。獨於熟地不可加入。
以礙其統攝營運之用。蓋此乃以陽生陰。
以氣統血之 總方。不似四物六味。
以陰益陰也。且脾與肝腎。
滋陰之法。亦各不同。
若脾陰虛。脈數身熱。
咽痛聲啞。慎柔 五書。
用養真湯。煎去頭煎。
止服二三煎。取無味之功以補脾。
爲得滋養脾陰之祕法。楊西山專主甲己化 土湯。
亦頗簡當。而人蔘花粉。
尤滋生津液之要藥。世但知砂半姜蔻。
爲扶脾進食之要藥。不知脾陽不足。
不能燻化水谷者。砂半姜蔻。
自系要藥。若脾陰不足。
津液不能融化水谷者。則人蔘花粉。
又爲要藥。試觀 回食病。
水谷不下。由於胃津乾枯。
則知津液。尤是融化水谷之本。
近日西洋醫法書傳中國。與內經之旨。
多有牾。實則內經多言其神化。
西洋多滯於形跡。以內經之旨通觀之。
神化可以該形跡。然西人逐跡 細求。
未嘗無一二通於神化者也。內經之旨。
謂脾主消磨水谷。肝膽之氣。
寄在胃中。以疏泄水谷。
西醫則 雲。谷入於胃。
有甜肉汁。來注以化之。
又苦膽汁注於小腸以化之。與胃津合併。
化其穀食。內經所言。
化谷 以氣。西醫所言。
化谷以汁。有此氣。
自有此汁。今人讀內經。
不知經文舉精以該粗。竟至得用而遺體。
反不 若西醫逐跡以求。尚知穀食之化。
在於汁液也。但西醫有此論。
而用藥不經。不足爲訓。
吾於滋胃汁。每用 甘露飲。
清燥養榮湯。葉氏養胃湯。
滋脾汁。用人蔘固本湯。
炙甘草湯。去桂枝。
加白芍。滋膽汁。
用小柴胡湯。去半夏加花粉。
生津化谷。以折衷中西之醫法。
而爲補養脾陰要義。知此。
庶可補李東垣脾胃論之所不 足。若果脾陽不旺。
不能磨化水谷者。則用六君子。
加香砂以燥之。如欲專意填補。
則仲景小建中湯。尤勝。
補陽致陰。爲虛癆聖方。
今即不能恪遵。但得其意。
則於歸脾六君補中益氣諸方。可以變化神奇。
用收廣 效。歸脾湯。
從建中湯重濁處用意。補中湯。
從建中湯輕清處用意。第此方。
桂枝陽燥。於血證有宜不宜。
用 者審之。如命門真火。
不能生土。吐利厥冷。
陰火上衝。頭面赤色。
噁心逆滿。用正元丹溫補少火。
而又無壯 火食氣之虞。是能得小建中之遺意者也。
葛可久白鳳膏。化平胃散之燥。
變爲柔和。又用酒送。
取五穀之 精。合諸藥以養脾胃。
治飲食不進。發熱勞倦。
和血順氣。功效最大。
肝爲藏血之髒。血所以營運周身者。
賴 衝任帶三脈以管領之。而血海胞中。
又血所轉輸歸宿之所。肝則司主血海。
衝任帶三脈。又肝所屬。
故補 血者。總以補肝爲要。
李時珍謂肝無補法。蓋恐木盛侮土。
故爲此論。不知木之所以克土者。
肝血虛。則火 擾胃中。
肝氣虛。則水泛脾經。
其侮土也如是。非真肝經之氣血有餘也。
且世上虛癆。多是肝虛。
此理自東 垣脾胃論後。少有知者。
肝血虛。則虛煩不眠。
骨蒸夢遺。宜四物湯。
加棗仁知母雲苓柴胡阿膠牡蠣甘草。斂戢肝魂。
滋養肝血。清熱除煩。
爲肝經陰虛滋補之法。又有肝經氣虛。
髒寒魂怯。精神耗散。
桂甘龍牡湯。以斂助肝陽。
陽虛遺精。驚悸等證宜之。
獨與失血未盡合宜。以其純用氣分藥故也。
仁熟散。用血分藥較 多。
溫潤養肝血。功與炙甘草湯相近。
若肝之血不暢和。亦可用滑氏補肝散。
以酸味補肝體。以辛味補肝 用。
妙獨活一味。借風藥以張其氣。
若去獨活。加桑寄生。
則又有寧息風氣之妙。方意實從逍遙散套出。
但 此方氣味濃。俱純於補肝。
逍遙散氣味較薄。故純於和肝。
凡肝有鬱火。胸脅刺痛。
頭眩心悸。頰赤口苦。
寒 熱盜汗。少食嗜臥。
無不治之。又有肝經血脈大損。
虛悸脈代者。法宜大生其血。
宜仲景炙甘草湯。大補中 焦。
受氣取汁。並借桂枝入心。
化赤爲血。使歸於肝。
以充百脈。爲補血第一方。
世醫補血。而不得血之化源。
雖用歸地千石無益。果參透此旨。
則歸脾湯之用遠志棗仁。是入心理血之源也。
逍遙散之用丹梔。是入 心清血之源也。
從此一隅三反。自有許多妙用。
腎爲水髒。上濟君火。
則水火既濟。上交肺金。
則水天一氣。水升火降。
不相射而相濟。安有不戢自焚之患。
設水陰之氣虛。而火熱之氣亢。
喘咳蒸灼。痰血癆瘵均作 矣。
凡人後天之病。久則及於先天。
寇深矣。若之何。
凡治虛者。不可以不早也。
地黃湯主之。補腎之陰。
而兼 退熱利水。退熱則陰益生。
利水則陰益暢。蓋膀胱化氣。
有形之水氣下泄。則無形之水陰。
如露上騰而四 布矣。以濟君火。
則加枸杞元參。以輸肺金。
則加生脈散。火甚者再加黃柏知母。
如小便清和。無痰氣者。
只 須專意滋腎。左歸飲多服爲佳。
回龍湯滋陰降火。同氣相求。
視無情草木尤勝。如陰虛火旺。
足痿筋焦。骨 蒸頭暈。
用丹溪大補陰丸。滋陰潛陽。
以苦寒培生氣。較地黃湯更優。
以上補腎陰法。又有宜補腎陽者。
腎 爲水髒。而內含陽氣。
是爲命火。此火上泛。
則爲雷龍之火。下斂則爲元陽之氣。
引雷龍之火以歸根。則無 上熱下寒。
頭暈腰痛。腫喘癃閉之證。
用腎氣丸。從陰化陽。
補火濟水以治之。再加牛膝車前。
或黃柏知母。更能利水折火。
如不須化水。但須補陽者。
則用黃天魂湯。是從仲景附子湯套出。
雖不及附子湯力量 之濃。較附子湯藥尤純和。
血家忌剛燥。間有宜補元陽者。
亦以此等爲佳。夫腎中之陽。
達於肝。則木溫而 血和。
達於脾。則土敦而谷化。
筋骨強健。手足不清冷。
衛氣固。不惡寒。
皆腎陽足故也。然腎水賴陽以化。
而 腎陽又賴水封之。此理不可偏廢。
補腎者所宜細求。以上所論補法。
輕重進退。各有法度。
非如張景嶽輩。多集補藥而已也。
總而論之。血證屬虛癆門。
固宜滋補。第恐瘀邪未清。
驟用補法。則實以留邪爲患。
而正 氣反不受益。歷見幹血癆瘵等證。
皆系醫人橫用滋補。以致舊血不去。
新血不生。不知舊血。
客於經絡髒 腑之間。如木之有蛀。
不急去之。非木死。
其蛀不止也。故仲景治幹血。
用大黃蟲丸。夫既成虛癆之證。
而 內有幹血。猶須峻藥去之。
則其虛未成者。更不可留邪爲患。
故實證斷不可用補虛之方。而虛證則不廢 實證諸方。
恐其留邪爲患也。或虛中實證。
則攻補兼用。或十補一攻。
在醫者之善治焉。以上所論。
吐血始終治法略備。惟於兼證變證不及詳言。
另立門類。縷分條析。
查證治者。可以鉤考而得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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