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略第八

景嶽全書 · 張景嶽 · 明代

  固方之制,固其泄也。
  如久嗽爲遺,而氣泄於上者,宜固其肺。
  久遺成淋,而精脫於下者,宜固其便。
  小水不禁者,宜固其膀胱。
  大便不禁者,宜固其腸臟。
  汗泄不止者,宜固其皮毛。
  血泄不止者,宜固其營衛。
  凡因寒而泄者,當固之以熱;
  因熱而泄者,當固之以寒。
  總之,在上者在表者,皆宜固氣,氣主在肺也;
  在下者在裏者,皆宜固精,精主在便也。
  然虛者可固,實者不可固;
  久者可固,暴者不可固。
  當固不固,則滄海亦將竭;
  不當固而固,則閉門延寇也。
  二者俱當詳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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