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陰亡陽論第二十一

醫學源流論 · 徐大椿 · 清代

  經雲∶奪血者無汗,奪汗者血。
  血屬陰,是汗多乃亡陰也。
  故止汗之法,必用涼心斂肺之藥正治也。
  惟汗出太甚,則陰氣上竭,而腎中龍雷之火隨水而上。
  若以寒涼折之,其火愈熾,惟用大劑參附,佐以鹹降之品如童便、牡蠣之類,冷凍飲料一碗,直達下焦,引其真陽下降,則龍雷之火反乎其位,而汗隨止。
  此與亡陰之汗,真大相懸絕。
  故亡陰亡陽,其治法截然,而轉機在頃刻。
  當陽氣之未動也,以陰藥止汗。
  乃陽氣之既動也,以陽藥止汗;
  而龍骨、牡蠣、黃、五味收澀之藥,則兩方皆可隨宜用之。
  醫者能於亡陰亡陽之交,分其界限,則用藥無誤矣。
  其亡陰亡陽之辨法如何?
  亡陰之汗,身畏熱,手足溫,肌熱,汗亦熱而味鹹,口渴喜涼飲,氣粗,脈洪實,此其驗也;
  亡陽之汗,身反惡寒,手足冷,肌涼汗冷,而味淡微粘,口不渴,而喜熱飲,氣微,脈浮數而空,此其驗也。
  至於尋常之正汗、熱汗、邪汗、自汗,又不在二者之列。
  此理知者絕少,即此汗之一端,而聚訟紛紛,毫無定見,誤治甚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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